江有个小区的业主刘某,发现家中卧室及客厅出现漏水,他随后向物业公司反映这个情况,物业公司派工程人员到刘某家中检测,推断有可能是楼上邻居张某家的阳台水管漏水。但是如果要确定漏水的具体点,要挖开地面进行检查,刘某只好多次找张某协商,张某都不同意开挖地面。遇到房屋漏水时,哪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找楼上邻居和开发商承担法律责任?两种情况1、因楼上住户装修房屋、改造管道、不当用水等,破坏地面防水设施的,已构成了侵权,可依据《侵权责任法》要求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因楼上住户地板、水管等防水材料使用年限久远自然老化,超过质量保质期,正常生活用水导致渗水漏水。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各方、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采光等相邻关系,给相邻各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比如在房屋防水保修期内或房屋本身设计不合理而渗水漏水。可以找开发商承担责任,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房屋防水保修期限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外墙的防渗漏,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低保修期限为5年。那么,除了楼上邻居和开发商,哪些情况下可以找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呢?
全部3个回答 > 商品房漏雨找哪里?应该怎么维权呢?
147****3239 | 2019-06-13 10:43:26-
143****7601 房屋漏水原因主要有三种:
一是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二是业主使用或装修不当;
三是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
依据漏水原因不同,相关的责任也有不同。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及《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如房屋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免费维修责任。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2019-06-13 10:44:00 -
148****9547 防水质保5年,管2年,开发商提供,质保期内找开发商,过期了,一般是自理,更多信息,更好建议,免费提供混凝土防水与渗漏水修复技术咨询,免除今天修,明天漏,年年修,年年漏的烦恼
2019-06-13 10:43:53 -
143****5458 房屋漏水具体是哪个地方漏水呢?
如果是开发商做的防水,先咨询物业,开发商做的防水是从房屋竣工之日起5年之内有保修,看是否在保修期内。
如果是后期做了二次防水,国家标准防水保修期是5年(排除当时咱的防水材料较次,防水公司承诺保修X年),看时候过了保修期。
如果都已经过了保修期,那咱只能重新找防水公司做防水了。建议防水一次性做好,免得年年漏年年修。
2019-06-13 10: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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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处理商品房质量问题?分清责任主体,避免多头扯皮房屋质量纠纷经常涉及三个主体:出售商品房的开发商、物业公司、建筑施工单位。那么,这三个主体各自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呢?简单地说,开发商对房屋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物业公司通常对小区内公共部位承担一般的维修、管理义务;而建筑施工单位基于施工合同向开发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只有开发商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向购房人承担质量保证责任。所以说,如果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应向开发商提出。现实中曾出现过不少购房人在没有弄清责任主体的情况下,向物业公司或建筑公司追究责任,个别不负责任的开发商会在这一段时间转移资产或以购房人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履行其质量保证义务。二、如何处理商品房质量问题?慎重要求退房,依法多提赔偿**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13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无论在竣工验收阶段还是在房屋交付使用后,只要出现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均可要求退房及要求赔偿损失。但在实践中,主体结构不合格不能通过验收的情况并不多见。作为购房人在入住后欲证明房屋主体不合格,往往须通过鉴定,但高额的鉴定费也往往会令购房人望而止步。且何为“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亦无明确法律规定。因此,法院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判决退房的亦不多见。但购房人针对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依法追究开发商的一般质量保证责任,并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赔偿,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一般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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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弄清楚才行,据你说的情况我给你分析分析。1、楼上装修导致你家天花板漏水,其责任在二楼,是二楼侵害了你的权益。2、房屋在质保期内关系不大,因装修原因(原始防水被破坏)造成的漏水,开发商是不再负责的。3、物业回复你说的是7、8楼的问题你要问清楚物业,什么原因是7、8楼的问题,搞清楚问题才知道责任,该由谁承担。4、物业在其中起的是协调作用,没有必定的维修义务(不像前一位说的曝光或施压就能解决问题的)。建议你先找物业帮助协调,找出漏水的原因、地点、搞清楚责任人是谁;找到责任人后可以通过物业、居委会、业委会、街道办、调解中心等部门协调解决;如协调无效,直接对责任人(侵害人)进行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承担诉讼费等。追问:当时漏水就去找物业协商,我说是我家楼上专修造成的,他们说会查,**后给我答复是7、8楼的排污管道漏,就不处理啦,说我家的房子还在保修去要我去找开发商,我去找开发商,开发商又叫我找物业,就这样推来推去,具体什么原因我也弄不清楚,么现在要怎么办啊,我家现在漏水有点严重,会滴水啦。怎么办 ?谢谢你的详细解答,但是现在物业都怕还没弄清到底是谁的责任? 追答:依我看7、8楼直接对你家的侵害不大,也不太可能发生的情况,除非是公共下水管堵塞后造成的渗漏,主体是该公共下水管所有使用人,物业说的“7、8楼”应该是7、8楼相同户型的曾经装修过,在装修过程中有装修材料倾倒至公共下水管的嫌疑。给你的建议:1、物业责任,物业有疏通维护公共下水管的义务和责任,如是该公共下水管原因渗漏的,要求物业疏通并维修。2、房屋天花板渗水有可能是楼上装修(未采取防水措施,或破坏防水层)造成的渗漏,那么责任人是楼上的住户,你可以通过协调或诉讼的方式要求楼上住户赔偿并停止侵害。3、开发商责任,房屋天花板算是主体工程,质保期是70年,如是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渗漏,你可以通过协调或诉讼的方式,要求开发商维修并赔偿你的损失。4、如原因都未找到,你可以自己找专业维修队伍,对渗水进行原因查找,保留费用凭据,弄清责任人,待查找原因后,要求责任人维修并赔偿你的损失。其中开发商、物业、楼上住户都有可能是责任人,问题是先要找对原因。另外你切记保留你渗水受到损失的所有证据,时间证据。从开发商方面来说,开发商叫你找物业(是责任在开发商上的假设),可能是开发商已经委托物业对房屋质量进行修复,这与你无关,责任还是开发商,开发商推诿这么做是不妥的。准备过年了,碰到这些事很闹心啊,找相关的责任人没用之后,自己请人修吧,另外自己找到原因,起诉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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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作为投资的话,建议选择小户型。如果是改善生活条件,当然要选择大户型。不过,小户型住宅是**近住宅市场上推出的一种颇受年轻人欢迎的户型。年轻人参加工作后,在经济能力不太强、家庭人口不多的情况下,购买小户型住宅不失为一种明智的过渡性选择。但在购买小户型住宅时应注意,功能布局要合理,如何能在不大的面积内营造一个舒适的空间,是购买小户型的关键。另外,在一个整体楼盘中,许多小户型房多分布在楼体的北面和边角位置,采光和通风的条件不好,而且离电梯间比较近,易受干扰,购买时需注意这些问题。开发商在目前的调控状态下,开发商的因素是**重要的。我的建议是选择大开发商,因为它的资金实力、技术能力、抗风险能力都相对较强,后期的物业也比较靠谱。小开发商很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问题,这样会影响到交房、房屋质量以及后期的物业等一系列问题。此外,在买房前,购房者一定要先看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等证件是否齐全。不要轻易交付订金,一定要看到正式合同内容并经过认真考虑后再交付,并要求开发商把广告宣传作为合同约定写入合同条款。而消费者签订房屋购买合同时,一定要认真把握面积、价格、收费方面的条款以及违约责任、房屋质量、物业管理等条款,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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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面积是指每套住宅门内除墙体厚度外全部净面积的总和。其中包括卧室、起居室、餐厅、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壁柜(不含吊柜)、户内楼梯等使用空间。所谓净面积是指上述各使用空间墙皮的投影所包围的面积,内墙皮应占墙面高度1/2以上的墙面内皮。 户内楼梯面积的计算: 户内楼梯按投影计算面积,包括在起居室内的户内楼梯不再重复计算面积。 坡屋顶使用面积的计算: 利用坡屋顶作为使用房间时,除必要的卫生条件(便溺、采光、通风)外,还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才可计入使用面积: 1. 使用房间的净高度**低不应低于1.5(含); 2. 使用房间净面积的一半(含)以上不低于2.1平方米(含)。 满足上述条件的房间,其净面积可全部计入使用面积,若房间超过2.1平方米(含)部分不足房间总面积的一半, 则按超过2.1平方米(含)部分净面积的2倍计入使用面积。 阳台使用面积的计算 封闭阳台按其净面积计算使用面积;没有封闭的阳台按净面积的1/2计算使用面积。 门洞口及壁龛使用面积的计算 1. 大于1.5米(含)的内门洞口应按其投影计算使用面积。活动的内阁包括在使用面积之内。 2. 壁龛断面积从地面算起,其净高度超过1.8米者按其投影计算使用面积。 不计入使用面积的部分有: 1. 窗台与一般门洞口不计入使用面积; 2. 住宅户内楼板有挑空部分, 则挑空部分不计入使用面积; 3. 吊柜不单独计入使用面积; 4. 突出内墙面的壁柱、管道井、通风道、垃圾道,不计入使用面积; 5. 屋顶平台不算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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