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则上是可以过户的,但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无住房,符合一户一宅,非城镇居民迁户籍到农村买房的。二、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
全部3个回答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到我的名下吗
144****5257 | 2019-06-11 17:37:44-
135****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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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2019-06-11 17:38:02 -
144****6039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屋只要产权齐全,可以转让给同一社区成员,可以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如下;
1、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居委会证明到房管部门网签后交付房款,之后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2、双方带着(1)所述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3、双方带着(2)所述材料,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纳税单(免税单);
4、双方带着(3)项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付清房款。 2019-06-11 17:37:57 -
148****7849 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集体土地性质是不允许过户的。 .
房屋买卖要有2证..一个是房屋所有权证..还有一个就是土地使用权证..现在一般都是合2证为1证了..名字叫做房地产权证..
而你说的情况..只有房屋所有权而没有土地使用权所以是不能过户的。 .`这个也就是老百姓经常说的小产权的房子。 .一般都是大队福利分房..除非你们去乡政府或大队里面过户..不然是没有办法进行买卖的。 .`而且这样的房子风险很高。 .日后国家要征收用地的时候你要无偿的把地还给人家。 .`因为这都是建设用地而不是住房用地..
这时你一定会问..为什么说国家不允许过户...而确实又能过户...?这不自相矛盾吗。 .`?告诉你这是为什么。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或者大队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这就是为什么让你去那里办理过户的原因..所以说...就算你能够操作..把房屋所有权改成你的名字。 .不过并不是真正法律意义认可的。 .`但又确实是属于你的。 2019-06-11 17:37:53 -
147****5767 一、什么是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也就是“宅基地使用证”,一般由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当前的颁证原则是:
1、一户一宅;2、拆旧建新;3、法定面积;4、权属合法;5、界址清楚;6、面积准确。
具体点来讲,如果你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身份证明、申请材料,或者宅基地本身存在违法违规操作,那么是不能顺利办理宅基地使用证的,我国目前对于这类宅基地采取的是严整态度,是有可能被收回的。
总而言之,持有宅基地使用证才能从法律上证明你对该块宅基地以及地上所建的农房具有合法占有权,才能进行流转、抵押、有偿退出等操作。
二、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如果符合国家和地方宅基地法律政策,那么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是可以过户的。
1、正规转让的宅基地可以过户
这里指的正规转让是指符合当地宅基地转让条件的,除了部分宅基地改革试点地之外,其他地区合法的宅基地转让仅限于村集体内部,且转让对象得符合当地的宅基地申请条件。这种情况自然可以过户。
不过,此时宅基地受让人需要按照当地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一次性缴纳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给村集体经,然后获得其开具的收据。之后携带好过户资料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即可。
2、通过赠与获得的宅基地可以过户
这中宅基地过户情况在法律上是得到支持的,不过严格来讲是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获得村集体成员以及村委会的同意才行。
3、通过合法继承农房获得的宅基地可以过户
宅基地作为集体财产不能继承,但是地上的农房时农民的私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在“房地一体”原则下,通过合法继承农房获得的宅基地可以过户,前提是该继承人得符合村里的宅基地申请条件,否则不能实现宅基地过户。 2019-06-11 17: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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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仅限于本村村民。可以持原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对方)、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村委会申请同意后,由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然后进行土地登记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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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过户,但过户时要满足一些要求: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没有住房。拓展资料: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农民集体,而不是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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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当事人是该土地所属村委会农业户籍,双方当事人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集体土地证,一起到土地所属村委会申请办理过户手续,村委会审核资质完毕会全村公示,全村三分之二通过,才有村委会给办理过户手续。不对外部户籍人员办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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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能过户二、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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