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可以的。 在签署买卖合同后,购房者均会与开发商或房东协议一个办理贷款的期限,一般约定为两个月也可能更长,如果在约定了时间的情况下,因银行放款需排队,而导致买家不能及时付给卖家房款,由于合同违约规则的原则采取的是无过错责任,因此虽然不能及时交与卖方房款是银行导致,但原则上买方还是违约的。因而,此时如果和开发商没有约定,而开发商又直接让去收房,就避免了不能收房的情况;只需确定款项是否仅仅只是等待放款中,如果是的,那么您是可以正常收房的。
全部3个回答 >商品房到了交房日期银行的按揭还没有放款可以收房吗?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131****5314 | 2019-06-11 10:27:38-
144****9163 且银行审批通过后放款之前一般在银行贷款为成功放款之前,开发商是不会同意业主提前交房的,除非业主提出申请,方可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同意后 2019-06-11 10: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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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634 一般是不可以的。需要交房后,才能进行装修等。
1、购房者购买的商品房必须是与银行签订有按揭协议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
2、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并按总购房价款的20%付清首期款项;
3、向银行递交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4、银行对借款人及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对符合条件的由银行通知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5、对所购房屋按贷款期限办理保险;
6、借款人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银行,房地产企业与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递交银行保管。
7. 开发商通知交房
8. 验房,办理物管等手续
9. 装修入住 2019-06-11 10:29:18 -
141****7607 交了**就可以。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手续及流程
一、商品房按揭贷款的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3、已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并已支付了银行规定的**款比例,**低为30%以上;
4、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
5、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须提供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商品房房买卖合同》;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购房人收入证明(银行提供,置于售楼处);
5、借款人为法人的要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执照》、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财务报表、贷款卡。若是股份制企业,还需提供公司当带技术章程、董事会同意抵押证明书;
6、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2019-06-11 10: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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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交房日期没去收房不可以,对于购房人自身的利益损害是比较大的,在交房的日期没有去收房,开发商会默认购房者已经收房,在后期去办理收房手续的时候,如果发生一些质量上的问题,或者是发现开发商并没有按照合约执行,再去找开发商进行维修或者是更换就难上加难,特别是遇到房屋的面积和合约当中的面积不符,就无法再拒收房屋,一般开发商所给出的收房日期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待收到收房通知之后,尽可能的调整自己的时间去收房。交房时间到了不去收房会怎么样:1、业主将会损失期限利益,一般开发商在和业主签署购房协议的时候,会标注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若无及时约定办理的,或者不收房的话,开放商将会向业主收取相应的违约金,以及一些物业费。2、对于开发商来说,因为前期已经跟业主签订了商品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倘若标的物损毁、灭失等,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所以到期之后还没有收房的话,开发商会默认已经收房,来免除自己所承担的风险。3、大多数人们购房都是通过银行贷款来购入,不收房的话也就无法办理房屋所有产权证,开发商需向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业主不按时还款的话,银行就会起诉开发商或者业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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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交房日期没去收房是可以的,一般情况之下,如果因为个人原因,业主没有办法到期收房,可以提出延期收房。但需要明确的是,现在有很多的,开发商在和业主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会写清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收房,当开发商开始通知收房的时候,业主延期收房,也要按照已经收房的标准来缴纳物业管理费,至于房屋的保修期也是从开发商所规定的收房时间开始进行计算的,所以如果没有特殊的事情,最好是在指定的时间内去收房,否则对于自身的利益损害比较大,之后如果再去收房,发现有一些问题和开发商沟通可能不是很顺利。收房的注意事项1、正常情况之下发展商约定的交房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发展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2、在收房的时候先要检查一下开发商所提供的三书一证一表是否齐全,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3、先验房后缴费、签文件的收房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序,不要先签收房合同,然后再验房。4、业主在验房时发现的毛病都要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给开发商,要明确维修的时间或者是处理的结果,业主应该坚持原则,无论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5、收房的时候不仅要检查房屋的质量和面积,开发商的承诺也要一一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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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从自身利益或工作便利角度出发来安排交房流程,这样可能会给购房人办理入住收房手续带来一些不便,或觉得有点吃亏。但这不会影响他的基本权益。例如签完字后发现层高不对,尽管你已经签下了“房屋层高与合同约定相符”认定。但若事后诉诸法律,购房人仍然可以维权。因为它不同于“玻璃被敲碎”,分不清谁的责任,层高是不能被抹杀的事实。购房人可以说,我原来不懂也没把握能确认层高有问题,所以先签了字。但事后请教了专业人士,确认它不符合合同约定。法院可以委派专业机构复核。这不就维权了?顺带提醒:层高靠“看”来判定是不准的。要用尺量,而且尺量得的是“净高”,还要加上楼板的厚度才能得出实际“中心层高”。这样的层高才是行业约定的或是合同所指的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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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二、业主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地点,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应当取得的书面文件。(如两书一表);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三、关注面积问题,索要《面积实测表》,向开发商了解公摊面积大小及组成;四、业主请专业人员对房屋质量仔细检查,记录问题,并详细填写验房单;五、验房后业主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对策:若商品房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可以退房的质量问题或存在解除购房合同的其他情形,买受人应决定是否退房,并在约定的期限内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若商品房存在未达退房条件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买受人可将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内容书面递交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逐项予以修复或赔偿。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逐项予以修复或作出修复书面承诺并经买受人查验同意后,双方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结算房款。七、买受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八、业主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第三方处领取房屋钥匙。九、业主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选定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办理物业管理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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