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件不行,一般都要原件。我们可以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 只需将剩余的合同 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 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 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 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 如果购房合同丢了, 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 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全部4个回答 >购房合同复印件有用吗?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用到呀?
145****5432 | 2019-06-06 22: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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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2991 如果得不到对方的承认,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
(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如果属于以上的情形,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法院会针对你的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应该会鉴定你的复印件是否造假,然后再相应的做出判断。 2019-06-06 22:38:58 -
142****3316 通常来说,原件与复印件的法律效力不同,因为我国在当事人举证上实行的是“原件、原物优先规则。但是如果你的复印件上可以得到对方的承认,签字按手印之后它就与原件购房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019-06-06 22: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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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678 购房合同复印件没有法律效力。
《**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明确列举了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五种情形,其中第(四)项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2019-06-06 22:38:24 -
136****7430 《**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
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2019-06-06 22:37:53 -
145****6684 购房合同的复印件,实际上属于证据的复印件,而非证据本身,如果不能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核对、或对方不认可的,则该复印件没有证明力,亦即没有法律效力。 2019-06-06 22: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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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没什么事情,如果要做什么事情的话,需要拿软件他出来比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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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地方政策都不一样 一些城市办理房产登记(办房产证)的时候 发票原件是要作为档案由发证机构档案馆保管的 你拿到了房产证说明房子产权已经归你所有 在法律来说房产证比购房合同更具有法律地位 也就是说你有购房合同 房子可能还不是你的 但如果你有房产证 那房子就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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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关系,影响不大;2、购房合同可以找开发商复印一份自己留存;3、**收据给开发商出具一个丢失证明,然后取得一个开发商留存的收据的复印件就行;4、以后办房产证时,开发商会给你开购房发票,有了发票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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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1、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购房合同原件需要交由贷款银行备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凭证,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2、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在购房的合同没有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3、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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