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以。2016年2月22日以后签订的正式购房合同执行新政。 2、契税的缴纳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定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交纳税款”
全部3个回答 >买的备过安现房,契税按新政策吗? 契税新政策:哪些房产可以享受契税减免
156****0766 | 2019-06-06 18:35:28-
154****4996 1、对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2019-06-06 18:35:47 -
153****9613 根据规定,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2019-06-06 18:35:44 -
152****1631 ■ 诸城新闻全媒体记者 王清凯
近日,记者从本市建设部门了解到,诸城市推出一系列房地产市场优惠政策,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首套房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给予实缴契税额100%补贴。对个人(家庭)购买90(含)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给予实缴契税额50%补贴;购买300平方米以下商业或办公用房用于创业的,给予实缴契税额50%补贴。政策已开始实施,有效期为一年。
解读<<<
《意见》部分优惠政策
近日,为满足广大群众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诸城市参照潍建发[2014]14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发布了诸城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据记者了解,《意见》主要内容为,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给予实缴契税额100%补贴;对个人(家庭)购买90(含)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给予实缴契税额50%补贴;购买300平方米以下商业或办公用房用于创业的,给予实缴契税额50%补贴。
另外,鼓励发展二手房市场,对个人出售二手住房缴纳的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在我市重新购买144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时,由财政部门给予等额补贴。
购房时间的认定,预售商品住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现售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过户以后的新房屋所有权证记载时间为准。
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自住用房的,在首次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可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比照首次执行。
在为职工发放公积金购房贷款的同时,提供更多配套资金供给渠道,与建设银行联合开展组合贷款业务。
在认定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购房人的住房套数时,不得将原有房改房、继承房或受遗赠房、征迁安置房、已偿清贷款的二手住房和集体土地上的住房计算在内。
提倡经济适用住房进行货币补贴,鼓励房屋征收采用货币化补偿。筹集危房拆除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房源时,除企业投资以外,主要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或租赁现房方式解决。
同时,意见提出加快推进“房产超市”建设,打造便民惠民服务平台。
在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房地产项目中,《意见》提出地上建筑和其他设施拟保留的,经规划部门对项目规划方案审核认定,房屋建筑质量鉴定部门审验合格后,由国土部门按照上级规定标准处以罚款。财政部门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地上建筑和其他设施进行评估作价,在形成挂牌条件时,将地上建筑和其他设施的处置方案列入挂牌文件,挂牌成交后移交竞得单位。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拟保留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房地产项目按本意见处置,与本意见不一致的规定、纪要中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算账<<<
45万购首套房,免交近7000元
记者从市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到,《意见》是为了进一步鼓励合理消费,保持房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所以一方面对有刚性需求的购房者加大补助力度,另一方面严格设限,将炒房者拒于门外。
2019-06-06 18: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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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通常是在办理房屋产(不动产)权证之前办理,如果购买房屋是全款,可直接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当地房屋交易中心契税申报窗口交纳契税(如果属于银行按揭,则可等到偿还银行按揭贷款及利息后,再办理房屋产权证之前交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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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产契税新政策答
2010购房契税新政策 一、2010购房契税政策从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止,日期认定:商品房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 二手房以登记受理日期为准。如下: 1、90平方以下普通住房:契税2% 2、90平方-144平方普通住房:契税3%3、144平方以上高档住房:契税:5.5% 二、出售普通住房的营业税、个税交纳方式: (日期认定:与之前执行的依据时间一样):商品房以契税完税日期或证载时间为准; 二手房以房改房契约或证载时间为准。 1、 未满五年的:营业税:差额的5.55%;或全额的5.55%个税:差额的30% 或全额的2% 2、 满五年的: 营业税:无;个税(不是唯一一套住房的):总额的3%或差额的40%个税3、 满五年以上,且是唯一一套住房的:无营业税、个税:总额的2%或差额的30% 以上为2010购房契税新政策,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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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的别误导,你这是2010年的东莞房产契税政策,现在已经出契税新政策了。1.唯一住房——90平方米(含)以下,缴纳房屋面积契税的1%2.非唯一住房——91-144平方米(含),缴纳房屋面积契税的2%3.144平方米以上,缴纳房屋面积契税的4%大家注意,对照上面的政策,和收税标准,开发商多收了,交房时一定要找开发商退还,并且,一定要房产局的正式契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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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二、定义: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三、纳税义务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1、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税收行政管辖范围内。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2、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3、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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