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可以分户,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可进行分户,具体流程如下: 分户的办理: 1、由单位申请按政策办理土地分户,即每户要办理划拨土地使用证; 2、然后每一户各自再按政策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出让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贷款。 3、建议协议分配土地,后拿协议书去土管局办理分户手续。
全部4个回答 >有土地使用证能跟父母分户吗?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分户吗?
152****7732 | 2019-06-06 17:22:34-
155****2713 可以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后分门立户的农户,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对“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有关规定,应由农户家庭成员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发包方提出申请,由发包方报经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分别与分立后的农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分别向分离后的农户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农户家庭未能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的,待其达成一致后,再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颁证。 2019-06-06 17:22:47 -
158****7468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可以分户,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可进行分户。
分户的办理的流程如下:1、由单位申请按政策办理土地分户,即每户要办理划拨土地使用证;2、然后每一户各自再按政策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出让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贷款。3、建议协议分配土地,后拿协议书去土管局办理分户手续。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2019-06-06 17:2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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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6 17: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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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总证,不是小产权房。2.原房主已办理了分证,并丢失了,可由原户主登报挂失(由原户主到国土局查阅档案并由当地国土局指定媒体),到期后再到国土局补办原证,再进行过户。3.如果没有办理过分证,则必有总证的原证,经国土局许可进行分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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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件办理一、收费程序由国土窗口开《收费通知单》→城建收费中心开现金解款单→银行缴费→城建收费中心开缴费票据→国土窗口领取《土地使用证》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1、土地登记费(苏价涉[1995]155号、苏价房[1999]134号)。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每宗地收10元。②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 m2(含1000 m2)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40元,**高不超过4万元。③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2500 m2(含2500 m2)经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20元,**高不超过1万元。④城镇私房用于生产经营地土地使用面积在500 m2(含500 m2)以下每宗地收90元,每超过100 m2以内加收20元,**高不超过200元。⑤城镇居民住房(私房)土地使用面积100 m2(含100 m2)以下每宗地收18元,每超过50 m2以内加收5元,**高不超过35元。另外对于民房遗留问题,根据淮政发[2003]131号文件:超法定面积135 m2以上部分按90元/m2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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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不可以办理房产证。分析如下:农村的宅基地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只有经过县级政府批准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屋产权证。农村的住宅房虽然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但在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批准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非法占地,不能领到房屋产权证,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则更不能领取到房屋产权证了。关于农村房屋产权证的相关法规规定第四章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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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证合一”是一个形象的称呼,总体意思是成为房地产权指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证。它是城乡房屋产权证明的一次大统一。在现行的房产发证制度下,从城市到农村,共有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共有权证等8 种证书。 在上海、深圳等地,一套房子只有一张证已经实施多年。以上海为例,大多数房屋只有一张绿色的“房地产权证”,这张证上载有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所有权、年限、土地的宗地图、土地性质等,包含有其他城市房产证和土地证里的内容,市民在办证时只要跑一趟房产部门就能搞定。 2004年12月1日,重庆市出台的《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将8种证书简化为了房地产权证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两种证书。登记将施行更严格的实名制。如果夫妻没有一起将两人的姓名登记在权属证书上,登记的一方就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的转移、抵押、注销等登记,而不必再去证明自己是未婚还是已婚、是否曾离婚、当前夫妻是否为实际的财产权利人等涉及当事人隐私的事项。条例颁布之后,无论房地机构合一还是分设,都必须而且只能设立一个窗口受理当事人的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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