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看土地是国有出让土地还是集体土地,还是划拨。如果是出让土地,应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此合同在土地利用科签定。签合同时需准备环评报告,可研报告,立项备案,规划定位图等,经主管领导和市长签字后,2、市政府出具“土地批复”文件,拿“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批复,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土地出让金收据。3、契税收据,规划许可证,申请书,到土地局地籍科办理,4、30个工作日,然后开缴费单缴费,到土地局领证。办理工业用地土地证需要什么资料1、与转让单位签定协议;2、报规划局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须提交下列材料:1)报规划部门申请书;2)可行型研究报告及计划委员会批复;3)建筑总平面图(一份);4)标明场地所在位置的地形图(四份;3、报房地局审批须提交下列材料:1)征地委托书(用地单位三份);2)项目建议书﹑可行型研究报告及计委批复;
全部3个回答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证好办吗? 工业用地土地证可以分割吗?
138****0778 | 2019-06-06 17:08:48-
132****2134 工业用地需要的证件:
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审批程序:
1、建设单位向区规划办领取规划用地审请表
2、填报表格,资料准备齐全后交规划初审、加具意见上报市规划局;
3、市规划局科审核,通过后核发《选址意见书》。 2019-06-06 17:09:02 -
143****4703 可以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一、办理部门
工业用地分割由土地权利人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分割登记申请,填写《工业用地分割登记呈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经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规划、经信部门签具意见,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同意后办理。
二、收费情况
分割土地证,分两种情况:
1、开发公司办理《分割转让证书》,免费;
2、用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分别收取工本费20元,测图费元,土地登记费13元(居住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高不超过30元。 2019-06-06 17:08:59 -
132****0523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民一终字第3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大连海岸东方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友谊街道丘号32-461-7号。
法定代表人:王殿义,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吴革,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改凤,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天津街支行,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天津街211号。
负责人:张燕妮,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辛化歧,北京市凯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郑育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法律顾问。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大连海岸东方置地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友谊街道龙王庙村。
法定代表人:朱清明,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丁福刚,大连欧美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大连欧美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西庆国,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丁福刚,大连欧美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朱清明,女,1951年1月9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慧街12号2-2-2。
委托代理人:丁福刚,大连欧美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西庆国,男,1951年2月19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慧街12号2-2-2。
委托代理人:丁福刚,大连欧美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上诉人大连海岸东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天津街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大连海岸东方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地公司)、大连欧美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美亚公司)、朱清明、西庆国其他撤销权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辽宁高院)(2013)辽民撤字第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3月26日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投资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吴革、杨改凤,建设银行的委托代理人辛化岐、郑育新,置地公司、欧美亚公司、朱清明、西庆国的共同委托代理人丁福刚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辽宁高院一审查明:2009年12月13日,大连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金州分局(以下简称金州区国土局)与置地公司、大连海岸东方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大连海岸东方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公司)、投资公司和大连新兴海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韵公司)签订大金国土挂字(2009)-65号《成交确认书》,上述五公司联合竞得位于金渤海岸现代服务业发展区建设用地编号为(2009)-4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面积为91581平方米。
2009年12月28日,置地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置地公司以位于大连市金州区友谊街道御海园面积158100.61平方米1740户在建工程,即海岸东方项目B2、B3、C7、C8、C9、C10、D2、D3、D4、D5、D6号楼的部分房屋为抵押,向建设银行贷款,并于2009年12月31日以置地公司名下的金国用(2007)第0621020、0621021、0621022、0621023号土地使用权证,2006-13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7-086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210101号施工许可证,详规图和大金房预许字第2009005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大连市金州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上述在建工程的抵押权登记。上述土地使用权证记载:土地使用权人:置地公司,坐落:大连市金州区友谊街道龙王庙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记载:用地单位:置地公司、海韵公司,用地项目名称:西海商住宅区,用地位置:友谊街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建设单位:置地公司,建设位置:友谊街道龙王庙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建设单位:置地公司,工程名称:海岸东方一期工程,建设地址:大连市金州区友谊街道龙王庙;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附预售商品房明细记载:坐落:海岸东方,栋号:B2、B3、C7、C8、C9、C10、D2、D3、D4、D5、D6。
2011年4月18日,投资公司取得金国用(2011)第0621005号土地使用权证,记载:土地使用权人:投资公司,坐落:大连市金州区友谊街道龙王庙村,使用权面积:51120平方米。
2012年9月10日,投资公司取得地字第215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记载:用地单位:投资公司,用地项目名称:投资公司金州新区海岸东方C地块,用地位置:大连市金州新区西海商住区,用地面积:51120平方米,附图及附件名称第3项: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006-135、2007-063)已登报作废。
2012年10月29日,投资公司取得建字第2236号建设规划许可证,记载:建设单位(个人):投资公司,建设项目名称:金州新区海岸东方C地块C1#-C12#建筑,建设位置:大连市金州区友谊街道龙王庙村。
另查明:2012年6月,因置地公司未按约履行其于2009年12月与建设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建设银行以置地公司、欧美亚公司、朱清明、西庆国为被告向辽宁高院提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要求置地公司偿还借款本息,确认抵押权合法有效,欧美亚公司、朱清明、西庆国承担连带责任,即(2012)辽民二初字第32号案。辽宁高院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根据建设银行的申请,查封了置地公司位于大连市金州区友谊街道龙王庙村金国用(2011)第0621004、0621006、0621008号土地使用权,及置地公司位于大连市金州区友谊街道御海园16号楼(B2)、17号楼(B3)、55号楼(C7)、51号楼(C8)、35号楼(C9)、32号楼(C10)、53号楼(D2)、47号楼(D3)、37号楼(D4)、36号楼(D5)、31号楼(D6)。2012年11月12日,辽宁高院作出(2012)辽民二初字第32号民事判决:一、置地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二、置地公司到期未履行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建设银行有权对已设定抵押的位于大连市金州区友谊街道御海园的总计158100.61平方米的1740套在建房屋折价或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三、欧美亚公司、朱清明、西庆国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抵押物之外的连带保证责任。欧美亚公司、朱清明、西庆国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置地公司追偿;四、驳回建设银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2013年9月9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海南晔隆房地产开发有限 2019-06-06 17: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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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办理土地证土地证办理程序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6、委托代办除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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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工业用地土地使用证 一、收费程序 由国土窗口开《收费通知单》→城建收费中心开现金解款单→银行缴费→城建收费中心开缴费票据→国土窗口领取《土地使用证》 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1、土地登记费(苏价涉[1995]155号、苏价房[1999]134号):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每宗地收10元;②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 m2(含1000 m2)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40元,**高不超过4万元;③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2500 m2(含2500 m2)经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20元,**高不超过1万元;④城镇私房用于生产经营地土地使用面积在500 m2(含500 m2)以下每宗地收90元,每超过100 m2以内加收20元,**高不超过200元;⑤城镇居民住房(私房)土地使用面积100 m2(含100 m2)以下每宗地收18元,每超过50 m2以内加收5元,**高不超过35元。 另外对于民房遗留问题,根据淮政发[2003]131号文件:超法定面积135 m2以上部分按90元/m2收取; 2、交易服务费(苏价服[2004]131):依照法律、法规不需要进入土地市场交易的,不交纳此费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的,按照土地交易面积向受让方收取1.2元/m2;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向交易双方收取2.4元/ m2,双方各承担一半;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和抵押的,向交易双方收收取1元/m2,,双方各承担一半。 三、办件类别 工作日随到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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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需要准备资料:1、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2、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比如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等相关证明;3、提供稳定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4、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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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看土地是国有出让土地还是集体土地,还是划拨。如果是出让土地,应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此合同在土地利用科签定。签合同时需准备环评报告,可研报告,立项备案,规划定位图等,经主管领导和市长签字后,2、市政府出具“土地批复”文件,拿“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批复,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土地出让金收据。3、契税收据,规划许可证,申请书,到土地局地籍科办理,4、30个工作日,然后开缴费单缴费,到土地局领证。办理工业用地土地证需要什么资料1、与转让单位签定协议;2、报规划局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须提交下列材料:1)报规划部门申请书;2)可行型研究报告及计划委员会批复;3)建筑总平面图(一份);4)标明场地所在位置的地形图(四份;3、报房地局审批须提交下列材料:1)征地委托书(用地单位三份);2)项目建议书﹑可行型研究报告及计委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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