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接受产权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且要求已办妥产权证明,可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情况。具体农民房/拆迁房/自建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等能否申请贷款,建议直接联系当地网点个贷部咨询!
全部3个回答 >单位集资房能贷款吗? 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单位集资房能贷款吗
143****1765 | 2019-06-06 07:56:48-
154****9799 集资房是可以抵押贷款的,不过您需要取得单位同意。一般所需要的资料有:《职工集资建房按揭抵押申请表》和《合同》(单位盖章);单位集资建房的批复(由房改办出具)和审核后的职工参与集资建房花名册;个人与单位签订的《集资建房协议》;单位集资建房的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单位集资建房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个人缴纳集资建房款的收据和个人身份证明。
购买集资房的职工用住房公积金抵交**款同时,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流程如下:
1、准备资料:
①《房号分配与交款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②《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贷前调查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空白表格附后、也可在油田局域网公积金主页下载)
③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④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⑤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借款人及配偶携带上述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并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银行开具本人及配偶的《信用征信报告》;
3、借款人凭《集资房缴款通知单》、《阶段担保书》、《信用征信报告》、《贷前调查表》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中心核查通过后,确定其贷款额度及年限,给借款人发放《职工集资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并开具《贷款受理通知书》;
4、借款人凭《贷款受理通知书》到房产处调剂中心交纳房款,调剂中心凭《贷款受理通知书》确定的贷款金额,计算差额,向职工收取余款,与职工签订《职工集资住房协议书》,并开具《期房抵押证明书》。 2019-06-06 07:57:04 -
146****6277 招行接受产品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且要求已办妥产权证明,可以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情况. 2019-06-06 07: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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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460
以北京为例,从常见8大房屋类型的定义、交易条件&税费两个方面的不同,详细讲讲。
一、北京常见的八大房屋类型有哪些?
北京常见的房屋类型有八种,分别是:普通住房、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央产房、自住型商品房、商住两用房、廉租房、小产权房。房屋类型不同,特点也不相同。
1.普通住房
定义:一般来说,指70年产权的普通商品住房。
2.已购公房
定义:已购公房,全称为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优惠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分类:公房分为成本价公房、标准价/优惠价公房。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
3.经济适用房
定义: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简称经适房。
分类:经济适用房包括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
注:我们平时说的经济适用房一般指的是一类经济适用房。
一类经适房房产证内页部分图示:
二类经适房房产证部分图示:
4.央产房
定义:央产房全称“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即原产权单位为各部委以及中央直属机关的房产。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优惠价)及其他国家认可的优惠办法购买的原产权属于中央在京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国务院各部委机关等处的公有住房。
分类:其中,“中央在京单位”主要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
5.自住型商品房 2019-06-06 07: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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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意义上的单位集资房由单位职工共同出资修建,房屋的总体产权掌握在单位手中,因集资建房政策本身的特殊性和地方规章条例的限制,规定的是单位集资房在一定期限内是禁止买卖的,那么单位的集资房产权归谁呢,购买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呢?单位集资房产权归谁一、该幢房屋是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只是该证的使用权人为单位,并不是个人;如单位原属于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无偿划拨使用,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就为划拨。二、根据国家对企业改制及土地资产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有企业所使用土地在进行利用过程中,必须经上级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具体处置意见后,方可进行处置。三、如该幢房屋使用的是一本大土地证,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必须先行办理土地证宗地分割登记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后(一般包括聘请测绘公司测量宗地费用和土地使用证登记工本费,均价为每户150元左右),由一本大土地证分割为每家一本的小土地证。四、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在发生转让使用权的同时,必须先行办理使用权出让审批手续,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纳的相关规定是由土地使用权受让方缴纳(也就是买方),一般的缴费标准是按照房屋买卖总价款的百分之一进行征收。单位集资房购买需要注意什么购买前首先要了解清楚所购集资房职工的出资比例、了解卖方与单位之间有无约定,建议购买前先前往卖方单位了解以下情况:单位是否同意员工转让集资房?是否对员工的转让行为设定了限制条件?设定了哪些条件?单位是否保留优先购买权?等等,建议仔细查阅卖方与单位签订的《集资合同》的相关规定。其次,双方要明确房产过户所需税费的承担方及不办理过户的违约责任等。后,现实中,部分集资员工在与甲方已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的情况下,又以更高的价格将该房转让给乙方,且已与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则甲方无法取得该房的权。集资房可以买卖吗?(一)集资房不能随便买卖。首先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如果集资房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因原土地为国有划拨地,现需转为出让地)。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二)集资房买卖存在很大的风险。1、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的情形: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2、集资房有一段过渡期才可以买卖: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集资房在取得房产证后可以上市交易。3、购买集资房只有取得房产证有有安全保障:集资房一般是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而建的房屋,由于国家取消福利分房,原则上单位还有一定补贴,因此集资房一般比商品房便宜。买集资房时应当注意土地开发是否交了土地出让金,是否有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您将办不到房产证。集资房只有在卖方个人拿到房产证后您购买才不会有大的风险,当然您还要看土地使用权等因素。哪些集资房可以转让?(一)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集资房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的情况,因为产权属于员工个人即转让人,即使单位内部规定,员工不得转让,但是该规定系单位内部规定,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并且《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1999年5月1日施行)第五条规定:“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因此此种情况下该协议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即应认定转让有效。如果一方违反约定,不履行转让协议,另一方可按协议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二)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的集资房对于这种情况下,因为集资房是单位与个人共有,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有物,况且自《物权法》实施后,不动产是登记主义,集资房登记有共有人的情况,因此第三人在购买集资房时是可以知道单位是共有人的,因此不适用善意取得,再者,购买人未经共有人的同意,也过户不成。因此,对于单位员工与第三人签订的集资房转让协议应是无效的或部分无效的,若出卖人将相关款项补齐之后,就可以获得完全产权进行转让。集资房属经济适用住房范围,是政策性住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土地建设、按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房屋,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能享受集资建房的职工也有很多具体条件。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为大限度地避免风险还是请教专业的律师帮您列明转让合同的条款更好,如已经办理了过户,依据合同出现纠纷也能主张赔偿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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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过户取决于用地性质和你所在单位是否同意过户集资房按权证划分,一般来说有下列两种:1、村委建房,地块权证属性属于农村集体用地;2、一些国企或事业单位(如**、医院等)建房,地块权证属性属于产业/工业用地;这两种性质的用地无论什么情况,都无法办理所谓的“过户”,因为此种用地属性无法在房管局进行相应的备案,也就是说这种房子是没有不动产证的,对个人只有使用权益没有归属权益。但有两种情况比较特殊:1、事业单位取得划拨土地,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批更改用地性质为“住宅”,才可办理房产证。一般情况下这种房子属于企业红利,员工只需缴纳一定的金额(远低于市场价格)即可对产权进行买断,并进行房产备案。这种房子可以进行正常社会交易及过户;2、有的村委小产权房过户需向村委进行过户申请,缴纳一定过户费用后则由村委办理过户手续,但这种过户形式只是在村委管理范围内有保障,从市场监管方面来说不具备合法性,因为小产权房本来就无法办理红本,也就没有所谓的“过户”一说,除非国家政策有倾斜为小产权房洗白变成红本房(即拥有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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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集资房,是指由国家向单位划拨土地进行住房建设,国家给予部分减免,单位再向职工募集部分或全部资金而修建的住房。如一些、政府单位、企业职工住房。这种集资房价格,约为普通商品房的一半,所以适合消费金字塔底层的工薪。从集资房的定义我们不难看出,集资房是为解决员工住宿问题而修建的低价房,集资房的责任是由政府、企事业单位、职工三者共同承担的,而修建集资房的用地为国家划拨,整体产权是归企业,职工购买的只是使用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登记的房产凭证,出资人也就是购房者是没有房产证的。所以业内认为,集资房是合理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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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单位集资房产权人同意买卖过户、产权齐全、符合房管部门的过户规定,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如下: 1、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后交付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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