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交完的**按照正常来说是不可以退还的, 因为退还涉及到合同重签、并且开发商的资金回笼, 开发商是不会同意的。 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您可以和开发商商量下。 希望能够帮助您。
全部4个回答 >交预约金的期房能买吗?需要什么流程?
158****5694 | 2019-05-30 23:38:49-
137****0281 针对购房来讲,双方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的预约合同或预定书,是一个意向约定,它在规定的时间内,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如果购房方因为房屋不符合约定,或因双方就正式购买合同条款不能达成一致而要求返还预订金,开发商都要无条件将预订金返还给购房人。 2019-05-30 23:41:50 -
131****5529 买房认购指的是在开发商没拿到预售证情况下而先与消费者达成的购房协议。
认购一种是在开发商未拿到预售证,而向购房者预约房源,待拿到预售证正式销售时正式成交。即在没有正式的销售许可的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达成购买协议。也叫认筹、预约、预定。
另一种是开发商在拿到预售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达成购买协议,但没有进行正式的书面签约,而只进行简单的协议签署,确认达成购买协议。这种情况是因为签署房屋购买协议过程比较复杂,条约较多,还涉及贷款、银行、以及各类证件的证明,而进行的简化过程,正式签约一般会在认购之后正式签署购房协议。因此,许多楼盘开盘当天声称卖了n套,卖了n%,均为认购数据,而不是实际的成交。也叫做去化,与开盘总房源的比率称为认购率、去化率。 2019-05-30 23:41:38 -
146****0818 认筹就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这个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在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认筹的具体操作大致有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去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一张叫VIP卡、或认筹卡等名称五花八门的证书。
拿到证书即获得了认筹资格。第二步是解筹,在认筹数超过实际可提供的房屋数量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采取抽签的形式,从已认筹的消费者中抽出可以选房者。
之后,被抽中的选房者在统一选房号统一交首期,统一签署认购书或预售合同,挑中房号后,将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
之后再是签订《预售合同》或者《房地产买卖合同》。 2019-05-30 23:41:30 -
138****2776 你交了预订金,肯定有签合同。合同上面应该有写明,如果你不想买了,算是你违约。仔细看看合同上面怎么写的,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可能退的。 2019-05-30 23: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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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460 诚意金是附条件的定金,是购买房屋的意向。在买方有购买意向后,委托中介公司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并支付一定金额的诚意金。如果卖方同意买方的购买条件(要约),中介公司将意向金交给卖方,此时意向金性质就发生变化,自动转化成定金,意向金协议也自动转化为定金协议。
定金协议对买卖双方产生约束力,买卖双方必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买方如果不按协议的约定签订买卖合同或者不购买的,卖方可以没收买方的定金;卖方如果不按协议的约定履行签买卖合同义务或不出售的,应双倍返还定金。1,诚意金可以保证你的购房权益.如果房东签收你的诚意金后,诚意金就自动转为定金,就算有其他客户出的价格比你高,房东也不能反悔,否则就要双倍返还,这对房东是一种经济利益上的制约.2,诚意金是向房东表示您买房的诚意.一般房东都很忙,有了诚意金房东才会拿出诚意来谈,这样成功的谈成的几率会更高.3,房东都是"见钱眼开".带着您的诚意金去跟他谈条件或价钱,会有效得多.4,付诚意金是向房东证明您有这个实力.不是看着玩,是真的要买房的,这样谈的效果会好一些.5,占**机主动权.一般来说,房东都会把房子挂在多家中介公司,谁先付钱就先跟谁来谈或者卖给谁.6,可以探明房东的价格底线,付诚意金后,房东会以**诚意的心态来商谈价格,此时便可判断房东出售此房的**低心理价位.7,逼出房产中介100%的潜力,一般来说,房产经纪人每人手上都有几十上百个买房客户,不支付诚意金,他们很难相信你是诚意买房者,不会在你身上注入全部的时间;
付了诚意金,他们会把所有的时间放在你的身上,全身心的帮您购买您看中的房子.8,借中介之手砍房东价格.不支付诚意金,中介人员一般不会砍房东价格,因为他们如果自己没有付诚意金的客户,砍下来的价格反而很快被其他同行卖掉,费力不讨好;
付了诚意金,他们就会想各种办法达成成交,以便成交后收取佣金.9,抢到**便宜的房子,任何时候市场上都有超便宜的房子,同样任何地方都有活跃的投资客,一旦看到不错的房子,一定尽快付诚意金,不然会被投资客抢了先机,抢不到**便宜的房子.10,约定好交易细则,买房子不仅仅只有价格一个因数,还有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家具家电,维修基金等多方面的因数,任何一项因数都有可能导致**终的不成交,因此事先要以书面的形式(诚意金协议或买卖居间协议)确定下来,而签订书面形式的前提就是要购买方支付诚意金,以免房东谈到中途反悔. 2019-05-30 23: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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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同意,则可以退,不同意,则不能退。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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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契税缴纳时间: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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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是不能进行出售的,但其实这里所讲的未取得权属证书指的是已经交付竣工使用的房屋,并未直接涉及到期房。所以,只要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了预售登记后就可以进行转让。期房该如何转让呢?1、签订预售合同期房转让前,转让人必须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预售登记后才可以转让,所以第一步必须是签订预售合同。2、书面通知开发商转让人未付清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转让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已付清总价款的,转让人只要把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可。3、转让合同与登记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预售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进行预售变更登记。合同转让后,受让人就取得了原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转让人应享有的一切权力。期房转让实际操作这样:1、订购单转让一般是上家用少量资金将房子先订购,然后把房子放在房产中介挂牌出售,表明要将其订购该房屋的购买权转让给第三人。如果有人要购买,买卖双方先签订协议书,然后再一起前往开发商处将订购单的购买方名字变换为下家,待开发商与下家签订了预售合同后,中介公司便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上家。2、办理进退户手续上家先支付一笔**款,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后,将房屋在中介公司挂牌。双方签订转让房屋的协议书后,由上家与开发商签订解除合同的退户同意书,并前往交易中心办理退户手续。然后,下家与开发商签订新的预售合同,并送往交易中心备案登记,**后下家将转让价款交付给上家。3、产权证办好再交易上家与下家签订出售协议书,要是可以交房则先行交房,但不办理相关的手续,等上家的产权证办出以后双方再进行交易。双方的协议书需经公证处公证,上家的相关资料可暂留在中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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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银行按揭贷款也已经获批,甚至已经还了一段时间的贷款,但却又看中了项目的另一个户型,这种情况还能要求开发商换房吗?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必须弄明白购房者、开发商和银行三者之间基本的合同关系。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购房者和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 目前的人住房贷款普遍采取抵押加阶段性保证的方式,也就是说,这个借款合同是以所购房屋为抵押物的借款合同,并且在办理产权证之前,开发商为该合同作阶段性担保。这意味着房屋买卖合同与借款合同是密切相连的。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转让行为无效。而且购房者(即抵押人)与银行(即抵押权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如果未经银行书面同意,购房者将设定的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做其它处理,银行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这就意味着要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必先通知银行,并经银行的书面许可。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银行为了**大限度确保自己抵押权的实现,一般是不会同意购房者与开发商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的。只能由开发商以保证人的身份先将贷款提前还给银行,结束购房人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消除银行对房屋的抵押权,然后再与客户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而换房的过程正是开发商与购房人解除原购房合同,签订新合同的过程。 那么是否就可以换房了呢,还得分情况。 如果开发商已将该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以及抵押权已登记备案,这时候木已成舟,购房者就不可能再换房。 如果该房屋的产权证还未办理,购房者想要换房,并且与开发商协商一致,这样是可以操作的。具体是先由开发商与购房者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由开发商将银行贷款一次性还清,结束购房人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然后与原购房者签订新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新房屋仍需贷款,则要重新申请银行贷款。这样操作的关键在于购房者能否与开发商协商一致。如果开发商不同意解除原合同,那么购房者只能望房兴叹了;即使与开发商协商一致,购房者也会因此受到一些损失,具体包括印花税、契税、一部分保险手续费、贷款律师费等等。 所以购房者应在买房前慎之又慎,在明确了自己的需要并挑到满意的房屋后再签房屋买卖合同,申请贷款,免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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