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是土地使用者的使用权面积,它是依据用地审批文件或土地来源证明并通过四邻调查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在土地使用权范围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四至的文字叙述很重要。
全部3个回答 >土地使用证面积给孩子收费吗? 办理土地使用证费用有多少
135****5713 | 2019-05-30 19:45:41-
155****3813 一、房产证办理程序和所需费用如下:
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费用:
1、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2、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3、印花税: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 2019-05-30 19:45:58 -
157****9386 如果满两年且为卖方唯一住宅,只需要缴纳1.5%契税(国家规定由买方缴纳,如果买方购买非首套住宅,契税为3%)。
如果满两年为卖方非唯一住宅,需要缴纳1%个人所得税(国家规定由卖方缴纳,但是现在实际中都转嫁给买方缴纳)、1.5%契税(国家规定由买方缴纳,如果买方购买非首套住宅,契税为3%;产权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契税也是3%)。
如果未满两年(无论是否为卖方唯一住宅),需要缴纳1%个人所得税(国家规定由卖方缴纳,但是现在实际中都转嫁给买方缴纳)、5.6%营业税(国家规定由卖方缴纳,但是现在实际中都转嫁给买方缴纳)、1.5%契税(国家规定由买方缴纳,如果买方购买非首套住宅,契税为3%;产权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契税也是3%) 2019-05-30 19:4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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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阅读前,要说明一下,这是辽宁省对于土地确权多出来的面积是否收费做出的权威解读,在东北地区有些道理通用,但个别关键点还是有细微差异,还要仔细询问!
据了解,辽宁省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省确权办已陆续对各市开展确权登记检查验收工作,甚至部分地区颁证工作已结束。
但是很多农民朋友跟热线反馈,自己对土地确权仍然有不了解的地方,热线就此咨询了有关专家,就其中几个关注度较高的问题进行解答!
1、土地确权面积比实际土地账上的面积多,按哪个算?
《关于充分利用农村土地确权成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厅秘发〔2017〕40号)(以下称《通知》)中明确指出:确权面积认定工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原合同面积、实测面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按照确权登记有关政策,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的确权工作方案认定的面积。
从各地确权工作情况看,有按原承包合同面积、在原承包合同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增加、按实测面积进行确权,实施确权确股不确地等多种办法。
这些确权办法,都需要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其中,实施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还需要县级确权办批准,市、县农业行政部门备案。
2、土地确权过程中,多余的面积收钱合理吗?
原则上还是原承包户继续种植,国家没有相关文件支持“收租金”。《通知》中提及,对第二轮土地承包方案中明确的等级差、“手指地”等,在原家庭承包合同中记载的承包地,原则上按照尊重历史、保持公平的原则予以确权,即原家庭承包合同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按照确权方案确定的面积确定承包权,其余土地确定为经营权,经承包方代表人同意,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适当收费。
但是专家解读时明确,必须要全体村民代表投票表决同意才可以,而且所得资金一般用于村集体的基础设施建设。
3、土地确权过程中,存不存在比台账面积少的情况?
基本不存在,土地确权是以第二轮家庭承包合同为基础,重新进行测量;鉴于原来测量时所用工具的测量误差,因此新的测量面积基本都会多于原承包面积。
4、原来在一个土地证上,确权时是否可以剥离出来,要两个确权证?
在保证原承包地块不变的情况,是可以分开的;如果分证,可以跟村里或者是土地流转中心(农经部门下属单位)进行沟通。
5、进城落户后,土地能否被收回?
中央反复强调,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当然,适应农民进城落户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要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等更大的处置权,各地可以积极探索农民承包地的退出机制,允许在城镇有稳定的就业和定居的农户转出承包地,但必须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绝对不能搞强迫命令。 2019-05-30 19: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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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和使用权面积不是一个意思。1、定义用地面积是指建设项目报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取得用地规划许可后,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测量确定的建设用地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是指你所有的房屋所占有的土地面积,也是指你实际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我国的土地属国有,房产持有人只有使用权,所以叫使用权面积。2、包含范围用地面积包含代征面积,净用地面积。是同一宗地不同用途的划分而已。在建设项目确定以前,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确定,从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项目业主清楚知道自己征用的土地含有多少代征地、什么用途等等。使用面积是指房屋户内实际能使用的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也未包括阳台面积。3、产权划分用地面积中包含的代征面积,虽然是业主出资、业主征用,但是土地使用权不属于业主,业主的土地证上面也不体现,其财产权归城建部门即政府所有。使用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地面面积的总和,业主只对此部分土地拥有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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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个:一是城镇土地国家所有,二是乡镇土地村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不能单独买卖土地所有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也不能单独转让,当土地上的房屋转移、抵押时,其附属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抵押。 土地证使用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这块地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这块地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赠与也需要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 农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权限的,在我国主要是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它是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住房要求,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需要经过申请。通过申请之后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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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由各地自行制定,各地有所不同。 比如江苏省某地的标准: 1、土地登记费(苏价涉[1995]155号、苏价房[1999]134号):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每宗地收10元;②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m2(含1000m2)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m2以内加收40元,**高不超过4万元;③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2500m2(含2500m2)经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过500m2以内加收20元,**高不超过1万元;④城镇私房用于生产经营地土地使用面积在500m2(含500m2)以下每宗地收90元,每超过100m2以内加收20元,**高不超过200元;⑤城镇居民住房(私房)土地使用面积100m2(含100m2)以下每宗地收18元,每超过50m2以内加收5元,**高不超过35元。 另外对于民房遗留问题,根据淮政发[2003]131号文件:超法定面积135m2以上部分按90元/m2收取; 2、交易服务费(苏价服[2004]131):依照法律、法规不需要进入土地市场交易的,不交纳此费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的,按照土地交易面积向受让方收取1.2元/m2;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向交易双方收取2.4元/m2,双方各承担一半;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和抵押的,向交易双方收收取1元/m2,,双方各承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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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使用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这块地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这块地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赠与也需要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个:一是城镇土地国家所有,二是乡镇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因此,任何单位不能单独买卖土地所有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也不能单独转让,当土地上的房屋转移、抵押时,其附属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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