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认开发商已进行初始登记:一般来讲,在两个月以内,开发商将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就会把办理房产证的资料送到相关部门,所以业主在收房后的上个月左右就可以向开发商询问相关情况。2.向主管部门领取并填写表:领取一份《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并且将它填写完整,记住,申请表是需要开发商盖章的,也可以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一般那里会有盖好章的申请表。3.领取测绘表:测绘表也是很重要的,因为测绘表是相关部门确认标注面积的依据,所以业主也可以去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领取,有的地方也是可以直接向开发商领取的。4.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这两笔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必须要的,一定不要丢了。而具体的缴纳方法可以向开发商咨询。5.房屋买卖合同、关于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和两份分户平面图以及专项维修基金专用收据、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还有购房者身份证、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和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全部3个回答 >按揭房办理房产证要还完贷款吗?有人知道吗?
137****1863 | 2019-05-29 20:22:10-
138****6541 按揭贷款房产证是抵押在银行的。
付清抵押贷款,银行在1-3个工作日内出具结清手续,凭结清手续,去房地产局,当时就可以完成房产解押,当时就可以进行其它过户手续了。
办理房产解押手续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1. 个人债权抵押:带上本人证件和债权人说些收据或有能证明给债权人的流水账单(金额是对的),债务权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去交易中心办理注销。
2. 银行信贷抵押:个人还请贷款,带上银行所给的资料,包括(所贷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复印件、委托人复印件、他项权利证明等资料)和房产证去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2019-05-29 20:22:52 -
153****9448 是的,房产证抵押在银行。等到银行按揭贷款还清了之后,房产证就可以到手。
房贷还清后,银行会开具给您一份结清证明。得到这份结清证明后,再带上个人的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与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到房管局办理解除房屋抵押手续。
银行解压流程如下(因为在办理初期,是将房子抵押给银行来办贷款的。那么,贷款还完以后,就需要将房屋的抵押手续解除,这个时候才能拥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
一、银行贷款结清后就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抵押登记了,银行手续办完后会给客户一套东西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
2、他项权利证;
3、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其内容为:客户XXX在银行的贷款已结清,现委托_________前去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注意第3的空格处填委托人的名字,委托人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第三者;
二、带着以上东西和一张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房地产管理中心抵押窗口,把所有材料交上,他会给一张回执单,两个工作日后委托人带回执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产权证,这个时候产权证已经注销抵押了,就可以交易或办理其他事项了,房子也真正属于自己的了。 2019-05-29 20:22:47 -
136****3859 当然可以。在进行买卖之前必须要先清贷,看你在那个银行申请的贷款,当然就去那个银行申请,不过一般情况下,在申请贷款未满一年的情况下不允许提前清贷(地区不同各有不同)。
清贷之后取出它项权后要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清贷注销手续,就是在你房产证贷款那个位置该个注销章。之后24小时之后,你的房子就可以在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买卖了。天天办这套手续,呵呵,太熟了。 2019-05-29 20:22:41 -
135****6994 一般情况下按揭房产的房产证是抵押给银行的,贷款结清才能领取,如果借款人确实需要房产证的话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写明用途。
按揭买房贷款的流程:
1. 选择房产;
2. 确认开发商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3. 办理按揭贷款申请;
4. 签订购房合同。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
5. 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6. 签订楼宇按揭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7. 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
8. 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9. 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10.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定期还款。
2019-05-29 20:22:36 -
158****6829 主要的手续如下;
1.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的时间、须交纳的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通知的形式有电话、传真、信件等。稳妥起见,开发商在用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之外,**好能同时使用挂号信件的方式,否则,很难证明自己已向购房者发出收房通知,有可能造成承担延期交房责任的不利后果。
2.购房者交纳有关费用。如房屋价款结算、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等。
3.验房。购房者对房屋进行验收,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提出,开发商进行整改,修理后再由购房者验房。
4.购房者接收房屋。房屋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将钥匙交给购房者。一般而言,钥匙的交付是房屋交接的主要标志。除了所有权(所有权转移时间以管理机关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为准)外,关于房屋的一切权利都从钥匙交付时由购房者来行使了。当然,风险也从此时由购房者来承担了(比如房屋交付后出现火灾、地震等造成房屋灭失的风险)。 2019-05-29 20: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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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因为没有结清,房产抵押权还在银行。所以增加共有产权人还需要抵押银行的同意。在去房产局办理增加之前,需要抵押银行的同意申明书。这个申明书样式房产局应该是有的,拿着去银行填写、盖章即可。当然到了银行,银行可能需要在公证处办理公正,要求新增的共有产权人同意银行房产继续抵押有效。如果需要办理公正,是需要花些公证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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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不支持,不过我可以支持。政策是不支持的,每次添加减少名字,都得是作为一笔交易。只不过,交易可以是部分产权。比如,原本上面已经有3个人了,现在多加一个人上去。多加上的人其实只是交易总的产权的四分之一的产权。各种税费之类的也只需要按照四分之一来算。但是,有规定,抵押的房子在抵押没有还清之前是不能接受交易的,无论是加名字或者减名字。但是有一个既复杂,又简单的办法可以实现。比如你的父亲想加名字。可以通过起诉你们几个人产权人。说是他也出资了,但是你们没有给加名字,现在他要告你们。法院会受理的。然后开庭。你们口头的承认的都是法庭的证据。**后不要等判决,而是自己接受调解庭外和解。这样的和解结果一样有法律效果的。**后拿着法院的和解书。相当于判决书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加减名字。法院**大,有法院的执行书,交易中心只能乖乖的给你们加名字,管不了什么单款没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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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情形下,多数购房的市民认为,贷款买房后,房产证或被产权登记管理部门“代为保管”,或存放于开发商、银行手中,当购房人全额付清银行贷款后,这些单位才会将房产证交还给购房人。殊不知,此举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无必要。房子住了好几年,可因为按揭没还清,贷款银行一直“代为保管”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也成了私底下不成文的行为。记者从太原市房管局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贷款购房者只要与贷款银行办理了《房屋他项权证》后,《房屋所有权证》就应由房屋买受人收执。换句话说,就算按揭未还清,业主也可以拿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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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虽然你的贷款没有还清,但是开发商已经拿到全部的房款了,产权已经归你,只不过你拿这个产权做抵押从银行借了钱而已。没有还清贷款的,房管局的档案里会有记录,你的房产证上备注栏也会有注明。现在大多数银行会要求你去房管局做一个标明抵押事项的《他项权利证》,把这个《他项权利证》放在银行,房产证给你。什么时候贷款还清了,带着银行的证明去房管局做变更就是,同时撤销《他项权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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