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全部4个回答 >小产权房不居住,现在他们资不抵债,他们会收回吗?谁清楚?
154****0912 | 2019-05-29 08:31:50-
147****6857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因为小产权房子产证都是不全的,不光房东会有耍赖风险,国家拆迁也不会给你合理拆迁费。 2019-05-29 08:32:19
-
145****8647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
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2019-05-29 08:32:18 -
136****1295 1、小产权房主要靠政策解决,可能会区分不同情形解决。但是大部分小产权房不大可能合法化,所以小产权房的交易谨慎为好。
2、所谓小产权法,只是民间的一种称谓。法律上没有定义。依照现在的政策,大批的小产权房交易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日后产生纠纷,法院也不会受理。
3、主要原因是,我国采取房地一体原则。土地,有很多小产权房建设不符合当地规划 属于违法建筑 2019-05-29 08:32:10
-
答
-
答
国家不会收,要收也是卖给你的人收。你可以不用管,因为也没有好办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如果不拆迁,你就住你的,如果拆迁,就要尽可能地为自己争取权益。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商品房竣工后,开发商先进行“初始登记”,获得《房屋所有权证》即通常讲的“大产权”。之后购房者可以为自己购买的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将房屋从开发企业名下转移到购房者名下,即所说的办理小业主的房地产权证,即“小产权”。 只要开发商已经办理了大产权证,小业主的办证问题基本能解决,但如果开发商失踪了,或不愿意为业主继续办理房产证的,购房人可起诉或申请仲裁,胜诉后凭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办理小产权证。
全部2个回答 > -
答
因为是小产权的,无法更名过户.如果有法院判决书是可以的,但受理麻烦。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法律风险小产权房、乡产权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的限制,因为乡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其实并不是商品房。所以,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乡产权房是无效的,人民法院也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乡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同时,由于购买小产权房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只能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等。但是根据已有的案例来看如果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是乡产权房仍然购买的,由于己方有过错,可能人民法院就不会支持其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而且即使开发商违约,由于合同无效,购买人的权利会无法得到保障。由于乡产权房不受法律认可,也不用在房管部门备案,不在政府机构监管范围内,因此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一些房屋质量问题、公共设施维护问题,其救济途径就非常有限。
全部3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