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开发商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是: 1、 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 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 已将申请预售房屋相关电子信息录入西安市房地产综合网络数据库;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自2006年开始,凡是在西安市购买期房都需要进行网签备案,但是只有五证齐全的项目才能进行网签备案,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的情况。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也就是,在项目五证不全的情况下,开发商与您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受到保护。
全部5个回答 >预售证是什么? 从预售证到房产证需要什么过程
154****1830 | 2019-05-26 22:28:56-
135****0250 在购置房屋时,人们普遍都比较关注“五证”,而五证中对于购房者来说**为关键的就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2019-05-26 22:29:11 -
152****5795 一般商品房流程是这样的:
1、开发商在建设达到了预售的许可的条件时候了,预售许可证开盘销售了,一般高层的建设到主体的结构一半时候就可以预售了。
2、你看中了房子后要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交**,办按揭,(一个月左右)这个时候你可以拿到房产局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同时开发商也办好了按揭登记,你就需要开始还钱了呢。
3、《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签订的有交房的时间的,到了交房时间,开发商啊是需要办理好《规划验收合格证》的,《竣工备案证》和实测面积,水电气、电梯等验收文件等。这个时候就可以去收房入住呢。
4、交房后的90天内,开发商需要办理好房子的初始登记,取得《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这个是《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规定的,90天后你就可以去找开发商拿资料去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
如果交房后90天后,如果开发商拿不出《权属证明书》,可以按照《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条款起诉开发商要求赔偿。 2019-05-26 22:29:07 -
143****7904 导读: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售预售许可证明…”
值得讨论的一点,祁某是2012年以每平3000元买的房子,如果现在周边房价上涨幅度远远高于已付购房款一倍加利息的损失,是否可按相对高的房价差额主张赔偿?
上诉人(原审被告):济南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济南某某房地产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祁某
案情简介
济南某某房地产公司与祁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约定祁某购买济南某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201号房屋,并对房屋价格、付款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祁某依约支付了购房款。济南某某房地产公司一直未取得涉案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祁某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济南某某房地产公司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其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济南某某房地产公司与祁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涉争房产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至起诉前仍未取得,故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无效。济南某某房地产公司未明确告知祁某涉案商品房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情形,不仅应当返还祁某已经缴纳的购房款及利息,还应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一是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特别是在建的商品房时应当着重审查开发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开发商在起诉前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为无效合同。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对于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或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等内容均有明确规定。作为购房人来说,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应着重予以关注。二是开发商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售预售许可证明…”济南某某房地产公司使用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文本中故意删减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列明的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等重要内容,济南某某房地产公司存在主观上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故意,在返还购房人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情况下,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2019-05-26 22: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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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证号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一个编号,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 1、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3、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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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预售证是什么答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商品房取得预售证的条件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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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预售证什么时间到答
按照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报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5、工程施工合同; 6、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 1、接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后,应当详细查验各项证件和资料,并到现场进行查勘,经审查合格的,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办理时限: 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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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五)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 (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七)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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