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购房合同已经备案,那么购房合同就不能修改了,购房合同人不可以修改,但是房产证可以添加名字。
全部5个回答 >购房定金能要回来吗?我想要知道?有人回答么?
141****1851 | 2019-05-25 21: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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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396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019-05-25 21:54:52 -
137****3053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
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 2019-05-25 21:54:40 -
154****5401 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担保订立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定金处理分两种情况作了明确规定,
(一)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适用“定金罚则”;
(二)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从法律性质来看,开发商通过订购、预订等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此时的“定金”,严格意义上属于“签约定金”,即为了保证商品房预售合同正式订立而在合同签订前交付的定金。“签约定金”是保障交易双方知情权和平等磋商权的,开发商不能将“签约定金”作为“购房定金”而随意拗断。 因购房者的原因未能订立预售合同的,购房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对开发商来说,如为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而与他人订立预售合同;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即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未告知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前商品房已存在查封、抵押等事实,则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19-05-25 21: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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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不是购房者的因素无法贷款,比如国家政策的变化,不可抗力因素等,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定金和**的。但如果是购房者恶意违约,或者由于本身资信等自身责任是不能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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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算钱的!是开发商为了帮他们客户避税弄得擦边球,也是为了吸引客户!一般来说就一个顶带阁楼,或者是空中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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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过协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完全有权拒绝签署。一旦买房人签订了对自己不利的合同,常常有两种结果:一种是不违反法律的约定,只能按合同约定办理;另一种情况,违反法律的约定,虽从法理上说是无效条款,但这种无效往往需要法院的判定才能**终落实,而一些相关的法律,特别是一些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是否适用,完全取决于法院裁量。所以为了避免发生纠纷时,处于不利地位,购房人一定要慎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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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你交钱之前能否办理公积金贷款销售方就该及时的告知你,这是属于客户的权利的(知悉权),但是开发商没有给你一个很确定的回答,模棱两可的回答本就是不对的,这是出于销售的本能,以成交为先。其次,定金和订金是两个不同概念的定义,订金是交的诚意金,不合适可以退的,一般销售受这个钱的目的是为了留住意向准客户,定金是客户选定房子交的定房金,只要开发商的手续齐全,这个开发商有权没收,房子另收。你交的是第二种,所以你要求法律程序走的话会被动,毕竟你已经交钱按手印了,虽说开发商在能否办理公积金贷款这个问题上给的是模糊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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