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开发商已经涉及违约了,您可以运用法律方式要求开发商赔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全部4个回答 >购房意向书是购房合同吗?谁能够说说看?
153****0882 | 2019-05-24 18:06:37-
142****6011 购房意向书一般是作为订立正式购房合同的准备,如出卖人通过该意向书收取了定金,则使用担保法定金法则,如该订购意向书具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2019-05-24 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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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350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2019-05-24 18: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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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3408 作为购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 2019-05-24 18: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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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购房合同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但以下情况可以不承担责任:1、无效合同(对方采取诱导、隐瞒重大事实、非所有权人签约等原因签署的购房合同无效)。2、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3、对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对方要承担违约责任。4、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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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如实告知意向购房人我市实行住房限购的相关政策,充分了解意向购房人的户籍所在地、家庭成员情况、拥有住房套数等基本情况,以便确认其是否具备购房资格。②如实告知意向购房人充分了解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购房特别提示》的相关内容。③如实告知意向购房人项目取得的相关证件,包括开发企业及销售代理经纪机构《营业执照》、《房地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产经纪机构商品房销售代理备案证明》等内容。④如实告知意向购房人项目的基本情况,重点包括是否具备预(销)售资格、全部可售房源的总套数、面积、房屋性质、装修标准、销售动态及“一房一价”等信息,确保其充分了解项目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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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其法律效力。因此,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进行公证,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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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买方与房地产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按合同要求支付**并办理贷款后,有房地产公司负责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买方无需另行支付备案费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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