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需要自己的*复印件等证明,办理完成之后细心的朋友就会发现,房产公司会留下一份购房合同的复印件作为底儿,那这个是不是安全的呢?好多朋友都有类似的担心吧!购房合同复印件可以贷款吗?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细心的说一下这个事情吧!希望能打消朋友们的担忧。购房合同复印件可以贷款吗:不可以,银行抵押贷款必须用房本原件,同时还需要*,*,银行流水等其他*,购房合同或者房本的复印件都不能办理抵押贷款的,因为要在房本上进他项的,所以肯定需要房本原件。不办理购房合同备案会有哪些风险?购房合同不备案是有一定风险的,还是建议购房者办理备案。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建房,按章办理产权证,也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规避了一房二主为消费者带来的诸多隐患。一、登记备案制度主要是为了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进而防止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二、对城区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就是给预售的每套房屋合同编上不同的号*,明确规定不能私下更改合同,在预售中一套房子一般只能卖给一个人,可以有效地防止商品房预售中出现的重复销售、重复抵押现象。三、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也是购房者申请贷款的一个必要条件。如何办理购房合同备案1、购房人(单位)在交付购房款(包括订金、**款、按揭款)时,一定要向房地产开赴企业索取由房产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该通知单共分为四联,一联由开发企业留存,二、三、四联给购房人(单位),由购房人(单位)持此三联到预售资金开户银行交款,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取购房款,否则,购房人(单位)可拒绝履行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反映解决。2、购房人(单位)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持本人*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须持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原件、复印件)、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第三联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备案,合同自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如购房人(单位)不按要求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房产管理部门对其申办的权属登记一律不予受理。购房合同备案流程1.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行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2.具体的*作步骤和细节,您可以详细咨询开发商或是房管局产权市场处。3.而查询合同备案登记情况,您可以登录网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查询频道,输入*号以及合同备案登记号,并选择正确的备案时间即可。以上就是购房合同复印件可不可以贷款的介绍,大家放心了吧,只是拿着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拿到贷款的,只是我们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信息不要外露,更不要随便的给别人你的*复印件,以免给你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希望大家在外多留一个心眼,实在需要自己的*复印件的话,可以在上边写上仅用来做什么事情,其余无效!
全部3个回答 >购房合同复印件能贷款吗?我想了解下谁告知?
147****9648 | 2019-05-24 17:02:38-
151****3503 购房合同、购房贷款合同都丢了,一般不会有什么后果的:
1、因为就算是别人捡到合同拿到房管局也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因为是一套房屋只有一个产权,如果要求更名过户也必须要有当事人即产权人亲自到场办理。
2、买卖合同只是对双方的购房起一个约定约束作用,产权证都办下来了,它的作用基本就结束了. 2019-05-24 17:03:56 -
131****8493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2019-05-24 17:03:46 -
136****6307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2019-05-24 17:03:40 -
131****8176 若在招行申请贷款,贷款申请一般需要提供的申请资料:
1.身份证明资料
2.婚姻证明资料: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等
3.本地居住证明资料:近一年任意3个月固定电话缴费清单,或水电费缴费清单等公用事业收费单据,或其他可以证明住址的资料
4.担保证明资料
5.用途证明资料:如,汽车贷款,就是在贷款发放前提供全额购车发票,或提供购车协议(合同)加**款发票(或加盖经销商公章的收据)。贷款发放后必须提供全额购车发票(如发放前未提供)、车辆购置完税证明。
6.还款能力证明资料:我行代发工资客户可以直接提供其代发工资账户流水;社保账户流水或个人纳税单等。 2019-05-24 17: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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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有购房合同不可以贷款,必须有房权证、土地证等才能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如下;贷款人带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收入证明、银行的资金流水、房屋的评估报告到银行申请抵押贷款,银行批准后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之后到银行支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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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备案,改名就叫过户、如果未正式备案,又已经上报电子合同,只是未审批,是不可以改名的,如果只是签了合同,又未上报电子合同,可以找开发商,说明情况再私下更名,但这属于违规行为,因为在签合同的同时,多半就已经把电子版打印出来了,所以,综上所述,更名只可能是,你在签订合同的当时,人还未离开现场,相关法律程序还未履行之时,马上改名,只需要只付五元/本的合同工本费,但这种属于灵异现象,有,但很少。再指出一点就是,国家不允许更名,只能过户,过户就意味着能在相关网站上查到你的购房记录,全国人民都知道这套房子已非你莫属了,此时的更名,叫过户!即使房产证还没有办理的情况下,开发商同意也办不了更名,因为,国家不允许,根本不设立这个部门和工作岗位,谁来更名?谁承担责任?2008年以前可以更名,08年以后,不得再更名,抓住了,是钱都解决不了的问题的!所以,这位仁兄,用钱能解决的问题,都是容易的事,就是怕你搞到**后用钱都解决不了,那就是天大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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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效力的,如果出现纠纷,不好处理的。复印件的法律效力肯定是非常弱的,如果你没有原件法律上根本不承认复印件作为证据的。除非你们去公证,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那又要回去重新修改的,难道是在原文上进行涂改,要是修改合同的话,重新打印一份新的合同,然后双方签字,写明原合同作废,这样不就行了。开发商把合同要回去修改感觉不是什么好事。如果,非要在原合同上修改,那应该双方当事人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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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类型不相同,申请贷款准备的材料也略有不同 一、抵押类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口本; (2)收入证明及流水; (3)**款证明、购房合同、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个人消费贷款: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口本; (2)收入证明、房产证、用途合同等; 个人(企业)经营性贷款: (1)借款人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口本; (2)收入证明、个人流水、房产证,购销合同; (3)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章程、企业流水等。 二、信用类贷款 个人无抵押: (1)借款人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口本; (2)收入证明、个人流水、收入证明; (3)公共事业对账单等(房产证、行驶证、股票等其他资产证明); 企业无抵押: (1)借款人身份证明; (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章程和验资报告、公章、企业一年流水、个人流水、公共事业对账单、近半年纳税凭证等(房产证、行驶证、股票等其他资产证明)。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办理是以所购住房做抵押担保,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4)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 (5)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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