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产权证明应该如何办理呢?具体流程都有哪些?应注意什么?我们都知道在农村不像城市里多是开发商统一规划,所以在房产证的办理也比较规范。在农村一般都是自己建房,所以很多人不太清楚农村房屋产权证明的办理应该如何做?(一)、农村房产证申请条件首先是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的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需要的农户(二)、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的资料: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2、建房申请(三)、农村房产证办理程序: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四)农村房产证办理费用农村房产证办理费用并不多,各地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房管部门。具体的费用有:1、测绘费1元/m2;2、登记费80元/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3、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4、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5、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房屋产权证明办理其实也很简单,只要准备好材料,房子建好后,就可以办理了。
全部4个回答 >农村的房子是永久产权吗?申请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132****9834 | 2019-05-24 13:31:15
已输入 0 字
已有4个回答
-
141****6412 (一)、农村房产证申请条件
首先是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的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需要的农户
(二)、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的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建房申请
(三)、农村房产证办理程序: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四)农村房产证办理费用
农村房产证办理费用并不多,各地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房管部门。具体的费用有:
1、测绘费1元/m2;
2、登记费80元/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5、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房屋产权证明办理其实也很简单,只要准备好材料,房子建好后,就可以办理了。 2019-05-24 13:31:53 -
147****0351 农村建房没有房产证,只有使用权证,写申请书到村里,村里拿到乡镇土地管理所审批,同意发使用权证
2019-05-24 13:31:43 -
157****3767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2019-05-24 13:31:37 -
138****9297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2019-05-24 13:31:32
加入交流
相关问题
-
答
-
答
是宅基证,是集体土地,产权归集体所有,只要你是这个村集体的户口你就可以永久无偿使用,如果你将户口转出来了,就没你事了。
全部5个回答 > -
答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由村集体无偿分给农民使用,农民的使用权一般就是永久的了。不过,也有例外,比如,下面这些情况出现时,村集体可以收回村民的宅基地:1、宅基地长时间空置,一直不盖房子。这就等于浪费了集体财产,可以收回分给别人使用;2、房子坍塌两年以上,不修复的,或者拆迁两年以上不盖新房,村集体也能收回;3、房主人死亡,没有继承人的,村集体可收回;4、公共利益需要,如修路、建广场公园等。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由村集体无偿分给农民使用,农民的使用权一般就是永久的了。不过,也有例外,比如,下面这些情况出现时,村集体可以收回村民的宅基地:1、宅基地长时间空置,一直不盖房子。这就等于浪费了集体财产,可以收回分给别人使用;2、房子坍塌两年以上,不修复的,或者拆迁两年以上不盖新房,村集体也能收回;3、房主人死亡,没有继承人的,村集体可收回;4、公共利益需要,如修路、建广场公园等。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因为宅基地本身有它独特的“几乎永久”的特点,所以好多农民愿意把宅基地当做一种传给后代的财产,如果突然变成有使用年限的房子,那么一时半会儿还不好接受吧,而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全部3个回答 >
买房交流
3194
人正在讨论深圳楼市
深圳买房交流(4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