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不用计提,缴纳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即,缴纳时 借:管理费用--房产税 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等 计提就是计算和提取。按规定的比率与规定的基数相乘计算提取,列入某科目。是指在一个规定的基数上(如支付的合法员工薪酬),乘以规定的比率(如应付福利费全国规定的都是工资的14%),按此方法计算出来的就是应提取的应付福利费过程,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就是对后一句话的解释。
全部3个回答 >集体用地怎样拿房产税?需要交房产税吗?
146****1083 | 2019-05-20 12:25:40-
141****1792 得分情况,如果是乡村且不属于工矿区就不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另外满足一定条件也可以不征收或少征收。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2019-05-20 12:26:07 -
153****7496 关于集体土地房产税是如何征收的?有什么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集体土地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产。
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
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2019-05-20 12:26:02 -
153****1775 需要分情况,如果是乡村且不属于工矿区就不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另外满足一定条件也可以不征收或少征收。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2019-05-20 12: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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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实例】税务稽查发现,公司A项目,出租地下车库,按租赁合同,租期30年,一次性收取30年租金3,000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并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公司除按3,000万元确认租赁收入,缴纳增值税外,同时申报缴纳房产税。年租金=3,000万元÷30年=100万元。年申报房产税=100万×12%=12万元,截至稽查日,累计已出租4年,申报四年房产税总计48万元。这是金穗源商学院太原地区《税务稽查实战训练营》一个案例,都是穗友们日常处理的业务,那我们看看税务稽查人员的处理: 【稽查人员A认为】一次收取租金3,000万元,并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按纳税与资金匹配的原则,应该一次性确认全部。应比照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都一次性确认收入,缴纳房产税3,000万×12%=360万元,要求补税、罚款,并加收滞纳金。【稽查人员B认为】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租期**长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无效。所以,租金从法律上看应该只有20年,按年缴纳房产税。年应纳房产税=3,000万÷20×12%=18万元。稽查认为,四年来企业每年少缴房产税6万元,应补税24万元,并加收滞纳金、罚款。穗友们,你认为哪位稽查人员的处理是正确的,或者他们错在哪里呢?《训练营》现场可是讨论的如火如荼,大家旁征博引,各抒己见。当然,对于稽查人员的错误定性,必然少不了《税苑微课》“稽查专题课程”中,蓝老师经常和大家谈到的四句真言:1、事实清楚;2、证据确凿;3、适用法律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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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与房产证无关,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存物资的场所。所以,是否为房产,并不以是否有房产证为条件。即使没有房产证,只要是符合上述概念的房屋,就应当按规定交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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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凡是用于商业经营的,都要缴纳房产税。如果租赁合同上未书立、约定税金承担人的话,原则上是谁使用,谁承担税金。顺便说一下,房产税很少采用月征收方式,一般都是季度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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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一)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所以请根据是否使用确认是否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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