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家属房是民居的其中一种,其是属于非法定的楼房。通常情况下,单位或军队为家属提供的住房就被我们称之为“家属楼”了。如果把家属房看成是一种福利房,那也是没有错的。对于家属楼能否进行所有权的交易,拥有者究竟有没有产权,我们往往是没有办法确定的,主要还是要看该房屋的性质。如果是部队提供的家属房,那么人们往往是不能进行私下的房屋交易的 。要知道,虽然说这房屋我们正在居住,但是这时我们是只有房屋的居住权的。由于这是国家提供的,因此房屋的所有权仍旧是归属于国家的。而如果是铁路部门给职工提供的家属房,那么人们就有权进行交易。不过,这中间还有一个就是时间的问题。当房屋过了规定的期限,房产的所有权也就发生转移了。这也意味着人们可以进行房屋交易。
家属楼是什么性质呢?产权怎么算?
144****9026 | 2019-05-13 09:18:46-
146****9317 看土地是否办理出让,如果是出让的国有土地,一般可以购买。
你到当地房产部门问一下就行了 2019-05-13 09:20:55 -
155****2633 房本是个人的还是整个楼的?如果是已经确权给个人并办理了房权证,登记为个人所有,则房屋属于个人所有,不属于大产权,与商品房性质一样。所谓商品房是指开发商开发的房产,出售给单位或者个人的房屋。大产权是指登记为单位,单位根据职工的具体情况,确定给职工使用的房屋。
2019-05-13 09:20:15 -
145****8078 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2、拆迁安置房,即因城市的规划、土地需要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进行补偿的房屋。拆迁安置房是属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房。
3、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区别:
1、经济适用房、动迁安置房,土地属性上都是划拨用地(政府没有收取土地出让金,地价便宜),建设性质上属于保障性住房,区别是供应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以中低收入的家庭为主,范围相对比较广;动迁安置房供应对象,只能是对接某个项目的被拆迁百姓,其他人员均没有够买资格;
2、小产权房:小产权**大的特征是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没有经过国家征用,直接建设房屋。这种房屋是违法的,不能办理正规产权证(**多就是乡镇自己出个产权证),一旦拆迁,也很难获得政策赔偿 2019-05-13 09: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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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家属楼是什么性质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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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看土地是否办理出让 如果是出让的国有土地 一般可以购买你到当地房产部门问一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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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家属楼是什么意思答
家属楼其实就是单位给员工分配的房屋,这也是一种员工福利,这种楼房居住环境是比较一般的,而且价格方面也比较便宜,员工不要私自进行交易,因为归属权还是属于国家的单位分配的家属楼如果已经过户给个人,那么才可以进行买卖。单位家属楼能不能买卖?其实是可以买卖的,不过在之前要签订购房合同并且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因为有些地方的单位楼房对于出售是有一定限制的,比如不能出售给单位以外的人,所以在进行购买之前还是要查询清楚,也有一些单位家属楼是没有房产证的,这时候是不能进行买卖的,不然个人的风险相对来说比较大,因为这些条件不满足的话,不能进行过户手续的办理。所以建议大家在购买家属楼的时候,尽可能选择有房产证的家属楼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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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家属楼有产权吗答
没有房产证的家属楼,如果是已转卖给家属了,可以买吗;也可以买的,但不能过户。。。因为家属楼不是危房,不是违章建房。即使没有房产证,还是有使用权的,买来坐坐家也是可以的,甚至出租给别人收取租也是可以的。(但这种没有房产证的房产,卡相对要便宜些,不能和有证房的市场价相比)但买这种无证房产,需要保管好买卖协议,发票,原房产的所有手续,避免以后的麻烦。(如果家属楼原没有买断房产,就不能买了,因产权是属单位的,不是家属住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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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家属楼是属于什么产权 家属楼属于集体产权房屋,买房时只有买卖的合同而没有房产证。 集体产权房屋购买的弊端 一、无房产证 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只有拥有个人房产证,才能证明房子是你的,而不只是拥有使用权。 而按照法律规定,集体性质的土地使用权是不能在土地性质未变更性质之前进行买卖的,相应的在该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也无法进行买卖或转让,因此也就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人能够用来证明自己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证书一般是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书。这个证书只能证明被该证书记录的人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集体房产证是临时的证明,是个模糊概念,甚至缺乏法律依据。 二、不能用于抵押和贷款 《担保法》明确规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贷款和抵押的是要登记的,而登记唯一凭证就是房产证,目前农村房既无房产证也不进行登记。 三、易产生纠纷,房屋没有保证 集体产权房有相当一部分是村里自己开发的,也就是说时任书记就是开发商头头,如果几年之后,一换届,很可能就会出现纠纷。再者说,村里开发的房子,一般都是以改善村名居住状况名义开发的,没有任何法律保障,没有房产证也没有土地证,出售乡产权的住宅,并不具备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而只是签一份租赁合同,合同上的房屋性质也与实际有很大不同。而仅有的购房合同也可能会因为大队书记的换届而变得没有什么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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