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的7月1日至8月31日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时间。 附xx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通知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自2015年7月1日起,职工个人和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按职工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月平均工资总额=年度工资总额/12。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规定执行。职工工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2015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5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同口径调整。
全部3个回答 >公积金几月份调整? 住房公积金调整基数还有时间么?
147****2880 | 2019-05-06 11:50:11-
155****7931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条例,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将引起所缴纳公积金金额的变动。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不少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程序
(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要件: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批准设立单位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9-05-06 11:50:26 -
142****3078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就做好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自2015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4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
(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30271元(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25元×5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808元。2015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808元的,自2015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1808元。
(三)自2015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
(四)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2015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二、调整办理程序
(一)已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通过数字证书在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二)未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2019-05-06 11:50:22 -
135****8457
问:单位完成基数调整后,什么时间可以汇缴4月份住房公积金?
答:1、签约公积金网上汇补缴跨行支付的单位完成调整后隔日可通过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下载数据并进行网上汇补缴操作(客户端需下载更新数据后操作业务,网页版可直接操作业务)。
2、签约建行网上银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的单位完成调整后可直接网上汇缴4月份住房公积金。
3、签约委托建行代扣代缴方式的单位完成调整后会在10日扣款或20日扣款。
4、其他单位完成基数调整后携带以下材料至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行公积金业务网点完成汇缴: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汇缴支票。4月汇缴人数发生变化的,还需携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问: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什么时间结束?
答: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从4月份开始至7月底结束。为避免系统繁忙、网络堵塞等原因影响业务办理效率,各单位在此期间可以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基数调整业务。 2019-05-06 11: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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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怎么调?住房公积金以上一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根据你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变动情况调整你的公积金缴纳基数。你的住房公积金会不会调?如果你去年工资涨了,缴存比例不变,那本人和单位缴纳的给你公积金都会变多。举个例子:如果2016年度你的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2017年为10000 元,工资涨了25%。那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若缴存比例12%不变,你每月的公积金将增加480元。即,(10000*本人缴存12%+10000*单位缴存12%)-(8000*本人缴存12%+8000*单位缴存12%)=480元缴存比例怎么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高不得超过12%。以天津2018年住房公积金年度为例:企业可在5%-12%之间自主确定缴存比例。但有特殊情况,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调整至不低于单位和职工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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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7月1日到31日为住房公积金基数上调时间,大部分公积金基数都是从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去年个人月平均工资,比如2021年基数就是2020年个人月平均工资,以此类推,每年的平均工资都上涨,所以公积金基数也在不断地上涨。公积金缴存调整的依据是什么公积金单位缴存的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就是应缴公积金,是和工资和应缴都有关系,工资额和系数的增加,应缴公积金都会相应变化。①单位及个人公积金可在5%到12%,个人缴存比例高于单位缴存比例。2010年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缴存公积金,以其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作为基数。②职工公积金的缴存均不得低于职工去年月工资的5%。有条件的可以适当提高比例,具体比例由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政府审核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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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式: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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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拓展资料: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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