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 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显而易见,从法律层面讲,购房者有权利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申请并获得延期的资格,但具体的法律条文却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作出明确规定。这个政策真空无疑给人们留下了想象的空间。
全部3个回答 >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有什么规定吗?
131****1272 | 2019-05-03 21:48:24-
133****8875 房屋产权到期后三种解决办法:
一、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这笔土地使用金具体数额多少,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缴纳,法律是否允许强行拆迁该业主的房屋,都需要法律明确规定。
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这是一种**简单的办法,国家直接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对房屋所有者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房主可用这笔补偿在其他地方重新购买房屋居住。当然,这笔一次性的补偿必须达到房主购置新房的标准,**好根据当前房屋位置、面积、户型以对应的市场价格补偿。
三、国家收回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而房屋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具体的解决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在其他地方另建安置住房,并给予房主一定的补偿。 2019-05-03 21:49:02 -
153****0940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心房屋产权到期这个问题,房子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呢?是不是产权到期后的房子就不属于我们了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房屋产权到期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有关房屋产权的疑惑!
首先,一提到房屋产权到期的问题,我们就不得不需要了解一下房屋产权的概念。
房屋产权指的是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屋产权是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的,其中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其中居住用地的房屋产权为70年;教科文体工用的建筑用地产权为50年;商旅娱乐用地的产权为40年。因此,我们常说的70年产权、50年产权、40年产权都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
了解了房屋产权的概念后,下面来为大家解答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吧!
早在2007年的《物权法》中就有明确的规定,房屋70年产权到期之后可自动续期。这项规定也就意味着,房屋产权到期后,国家不会进行房屋的强制收回,房子会自动划分到房主名下。那么划分到名下的房产是免费获得还是收费获得,这个问题则需要国家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定,但是小编在此预计,产权到期后的房产是需要交费来续期的。
那么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的土地出让金呢?具体的缴费标准是什么呢?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出让金,那么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呢?对于这些问题,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政策能回答。这也导致了很多人还是在担忧房屋产权到期后,续期土地出让金过高,自己无法承担过高的金额,造成房子无法续期。
对于以上的担忧,我们可以根据《物权法》“自动续期”的法律精神来看,保障房屋产权所有者对物业的合法权利应当是立法的基本出发点,直接收回土地,或是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补缴巨额土地差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此,国家政策的制定会根据具体的情形来做出调整,大家也不必过分担心续期土地出让金过高的问题。 2019-05-03 21:48:55 -
151****0975 一般来说,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年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后可通过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
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19-05-03 21: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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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是一种物权,根据物权法规定,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我们平常所谓的70年产权并不是指房子,而是指房子所占用的土地,根据我国土地法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因此,我们城市里的房子所占用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只是国家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将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了开发商,开发商则需要向国家交一笔土地出让金,而居民用地的**长使用年限为70年,70年产权便是从这里来的。刚才我们说了,房子的产权是物权,是永久的权利,而土地则是使用权,只有70年的权利,那问题就来了,70年之后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目前国家尚没有作出明确的法令,有种说法是到期后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但没有具体补交办法以及规定。**早一批土地大概要到2050年左右才到期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来考虑这个问题,因此大家不必过于担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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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产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二、对于住宅70年产权到期后的相关规定1、《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1、定义:(1)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2)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2、性质:(1)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2)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四、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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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是一种物权,根据物权法规定,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我们平常所谓的70年产权并不是指房子,而是指房子所占用的土地,根据我国土地法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因此,我们城市里的房子所占用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只是国家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将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了开发商,开发商则需要向国家交一笔土地出让金,而居民用地的**长使用年限为70年,70年产权便是从这里来的。刚才我们说了,房子的产权是物权,是永久的权利,而土地则是使用权,只有70年的权利,那问题就来了,70年之后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目前国家尚没有作出明确的法令,有种说法是到期后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但没有具体补交办法以及规定。**早一批土地大概要到2050年左右才到期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来考虑这个问题,因此大家不必过于担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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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续期 基层国土部门只能参照国有土地出让的做法,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格,根据单位地价或折算出楼面地价, 算出总的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续费方案: 1、无需缴纳土地使用费,但房屋自然损毁或者使用寿命终结,则终止续期。此种情况可以加强危房监管,以建筑法明确危房处理机制。 2、房屋所有权人需一次性缴纳下一个期限土地使用费,在新期限内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按照原有范围和标准改造或者重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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