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的通知:3.6 层高和室内净高3.6.1 普通住宅层高不宜高于2.80m。3.6.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3.6.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3.6.4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3.6.5 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得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全部3个回答 >国家规定商品房的净高是多少?
142****9337 | 2019-04-26 13:47:07-
147****5367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的通知:
3.6 层高和室内净高
3.6.1 普通住宅层高不宜高于2.80m。
3.6.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3.6.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3.6.4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3.6.5 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得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2019-04-26 13:47:37 -
143****4963 《住宅设计规范》规定:
指标计算
4.0.1 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m);
——套内使用面积(m/套);
——套型阳台面积(m/套);
——套型总建筑面积(m/套);
——住宅楼总建筑面积(m)。
4.0.2 计算住宅的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应等于各功能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
2 套内使用面积应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
3 套型阳台面积应等于套内各阳台的面积之和;阳台的面积均应按其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的一半计算;
4 套型总建筑面积应等于套内使用面积、相应的建筑面积和套型阳台面积之和;
5 住宅楼总建筑面积应等于全楼各套型总建筑面积之和。
4.0.3 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套内使用面积应包括卧室、起居室(厅)、餐厅、厨房、卫生间、过厅、过道、贮藏室、壁柜等使用面积的总和;
2 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应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套内使用面积;
3 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应计入套内使用面积;
4 套内使用面积应按结构墙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时,应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
5 利用坡屋顶内的空间时,屋面板下表面与楼板地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应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应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应全部计入套内使用面积;坡屋顶无结构顶层楼板,不能利用坡屋顶空间时不应计算其使用面积;
6 坡屋顶内的使用面积应列入套内使用面积中。
4.0.4 套型总建筑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全楼各层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沿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求出住宅楼建筑面积,当外墙设外保温层时,应按保温层外表面计算;
2 应以全楼总套内使用面积除以住宅楼建筑面积得出计算比值;
3 套型总建筑面积应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计算比值所得面积,加上套型阳台面积。
4.0.5 住宅楼的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住宅楼的所有楼层的层高不大于3.00m时,层数应按自然层数计;
2 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大于3.00m时,应对大于3.00m的所有楼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00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小于1.50m时,多出部分不应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0m时,多出部分应按1层计算;
3 层高小于2.20m的架空层和设备层不应计入自然层数;
4 高出室外设计地面小于2.20m的半地下室不应计入地上自然层数。 2019-04-26 13:47:33 -
154****5619 《住宅设计规范》中关于层高的规定: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2019-04-26 13: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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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的通知:3.6 层高和室内净高3.6.1 普通住宅层高不宜高于2.80m。3.6.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3.6.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3.6.4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3.6.5 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得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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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房的公摊面积要比普通的住宅多出很多地方来,普通住宅的一般公摊比例: 多层:8%——15% 小高层: 10%——20% 高层:15%——30% 通常在无电梯的多层建筑中,公摊系数在5-10%这个范围内都是正常的,超出10%的也有可能,不过少见。 在有电梯的板式小高层建筑中,公摊系数通常在15-20%之间。 在有电梯的板式高层建筑中,公摊系数通常在18-25%之间。 在有电梯的塔式小高层建筑中,公摊系数通常在18-22%之间。 在有电梯的塔式高层建筑中,公摊系数通常在20-30%之间。 共有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为整幢楼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山墙)、计入套内建筑面积之外的共用墙体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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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第一层是基础处理;第二层是第一道防水;第三层是第二道防水;第四层是面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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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摊面积与非公摊面积分别有哪些?1.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共同墙体。2.非公摊仓库、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管理用房等不会计入公摊。二、公摊面积怎么计算?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因此公摊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其中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注意:外墙隔墙量中线,套内墙体全计算;阳台区分封闭否,封闭全算未封半。三、根据国家规定,公摊面积一般有多大?目前国家在公摊面积上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控制在哪个区间范围内。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13%,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15%,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17%,而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的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需要注意的是:1.同一栋楼两梯两户的公摊,要比一梯两户的大,但是一梯两户肯定没有两梯两户的便捷。2.点式楼和板式楼的公摊是不一样的;房子大,公摊就多点;房子小,公摊就会少点;仅有楼梯和既有楼梯又有电梯的住户,公摊面积也是不一样的。3.公共设施、走廊越多公摊就越大;楼梯高度越高公摊越大。四、如何规避公摊面积风险?1.向开发商索取公开数据2.索要建筑设计图,让建筑专业人士计算3.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具体公摊面积《合同法》规定,开发商交房时,房子总建筑面积与合同面积的误差不超过3%,误差超过3%,多出的面积由开发商无偿赠送,少出的面积,由开发商负责赔偿业主,同时可选择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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