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对外发布
全部3个回答 >如何申请贷款买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34****5101 | 2019-04-25 18:36:28-
152****1945 一、贷款买房需要证件
本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个体经营者要提供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贷款买房需要材料:
1、提交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
2、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要经办行认可的,有关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
4、对合法购买的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5、需要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贷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6、需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7、有关银行的存款单据、凭证式国债单据等借款人拟提供给贷款行质押的有价证券;
8、需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
9、配偶与其共同申请借款的,借款申请书上还要填写清楚配偶的有关情况,并出示结婚证和户口簿等;
10、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2019-04-25 18:38:01 -
144****8866 贷款类型不相同,申请贷款准备的材料也略有不同。
抵押类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
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口本;
收入证明及流水;
**款证明、购房合同、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个人消费贷款: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口本;
收入证明、房产证、用途合同等。
个人(企业)经营性贷款:
借款人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口本;
收入证明、个人流水、房产证,购销合同;
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章程、企业流水等。 2019-04-25 18:37:55 -
142****6939 主要是准备齐全资料!
户口本 2.身份证 3.收入证明(贷款银行提供的制式范本) 4.工资卡或收入银行卡的流水账单要有银行盖章! 5.学历证书 6.首套房证明(到买卖房产的所在区县房产交易中心开具)7.无贷款证明(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开具)8.如是非本地户口需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
申请条件如下:
贷款人申请; 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①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②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③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人证明;④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二手房的话还需要提供卖方房产证复印件几产权人几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贷款银行审查: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
借款人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现在银行一般都不会强制保险了,是自愿原则。
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二手房需要带评估报告、新的房产证)、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险单,与第三方(法人)担保人一起到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要求公证的,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贷款银行划款; 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的存款帐户。 2019-04-25 18:37:50 -
132****2825 贷款买房需要准备什么?
1.准备的证件有申请贷款买房的房主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单身的话还要开具单身证明,如果已婚有配偶则需要结婚证,还有配偶的身份证证明。还要准备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原件或者是房产证原件,因为贷款买房的原则是把房产证押给银行。
2.准备的票据有有贷款本人或者配偶的收入证明和有关资产证明等,比如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以及半年的银行流水,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凭条或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贷款。
2.在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以后,银行会根据申请人人提供的资料,以及房子的实际情况考核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到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就可以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了。但值得注意的如果征信上有污点,基本上银行的审核是不会通过的。
3.签订合同以后就可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了,贷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等。
4.抵押手续完成以后就要和银行签订还款协议了,通常情况下都是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贷款人人可以选择相应的还款年限,让银行计算出月供的金额,然后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等着银行划款就可以了。 2019-04-25 18:37:44 -
136****2558 房屋按揭贷款是指个人购买的房产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
一、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 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 购房协议书正本;
3. 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 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 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二、按揭贷款的条件:
1. 年龄 18-65周岁之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交齐首期购房款;
3. 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4. 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
5. 所购二手房的产权清晰,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上市交易流通的条件;
6. 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
7. 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按揭贷款的流程:
1.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2019-04-25 18: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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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5日,《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对外发布,其中对“买房落户”政策是**吸引非本市户籍居民关注的。 《意见》中明确规定,在西安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西安市行政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手续。 《意见》发布后,很多有在西安落户需求的市民仍然不清楚“买房落户”的具体办理流程,为了方便市民,7月25日,我们从西安警方处了解到了“买房落户”详细的办理攻略。 “买房落户”需准备这十种材料,市民不仅需要看清楚,在办理前,还需要进行准备,这10种材料为: 1、个人入户申请书,申请书中要将本人及随迁人户籍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诸要件逐项阐述清楚,要亲笔签名落款; 2、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买卖网签备案记录证明》; 3、用人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4、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以下人员不再提供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的,要审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用人单位产权人申请的,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以及产权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个体工商户申请的,要审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6、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7、省、市等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原件; 8、《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9、入住小区开具的物业入住证明; 10、配偶在原籍区、县及就业部门开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明。在本市有工作的随迁配偶可以出具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本人在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原件后,不再出具原籍区、县及就业部门开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明。 准备好全部的材料后,就可以进入办理程序了,那么,具体的办理程序是怎么样的呢? 具体有三个步骤,但并不复杂。首先,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西安市房管局申请《房屋买卖网签备案记录证明 》并加盖印章。 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区(含高新区、经开、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和沣东新城区)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二手住房买卖合同网签记录证明由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在西大街、香米园、文景路、含光路房产交易大厅设立专项窗口办理。长安、临潼、阎良区,蓝田、周至、高陵、户县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记录证明由当地房产部门在各自的办事大厅设立专项窗口办理。 接下来,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前往省、市 等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本人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加盖印章。 然后就剩下**后一步了: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提交入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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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一步要到关机及管理中心、准备一下材料:首先应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下列证明材料交贷款银行: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婚姻状况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3、购买住房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及**款收据;自建住房的应提供批准建房的文件;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下列资料:1、所购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 2、所购房屋评估报告书; 3、卖房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 4、购房合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的全过程 1、咨询,领取表格; 2、提出申请; 3、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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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在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一、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房贷需提供的材料所需材料:(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 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二手房办理是以所购住房做抵押担保,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3)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4)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5)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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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1、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款资金;4、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6个月),且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6、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7、必须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住房的产权人并能够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相关合同或者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贷款用途为购房的,所购买的房屋必须为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8、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9、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10、共同借款人的条件:(1)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借款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已有2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得作为共同借款人;(2)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的配偶、父母、子女及产权共有人。办理要件: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1)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全本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人士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以上人员及监护人(如有)应全部到场,如有不能到场的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委托公证书。(2)借款人为已婚人士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人士需填写单身承诺书,离异人士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人士未婚或已婚、离异但未在内地(大陆)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提供经居住地(港、澳或台)公证机关公证的(无)婚姻证明。(3)**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4)期房预售合同、预告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5)开发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预售许可证的复印件。(6)由贷款银行发行的借款人名下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和复印件。(7)开发商或代理商收款账号。(8)港澳台人士需另外提供境内联系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9)其他材料。2、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现房):(1)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全本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人士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以上人员及监护人(如有)应全部到场,如有不能到场的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委托公证书。(2)借款人为已婚人士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人士需填写单身承诺书,离异人士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人士未婚或已婚、离异但未在内地(大陆)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提供经居住地(港、澳或台)公证机关公证的(无)婚姻证明。(3)**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4)现房出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5)开发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现房大产证的复印件。(6)由贷款银行发行的借款人名下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和复印件。(7)开发商或代理商收款账号。(8)港澳台人士需另外提供境内联系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9)其他材料。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存量住房):(1)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全本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人士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以上人员及监护人(如有)应全部到场,如有不能到场的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委托公证书。(2)借款人为已婚人士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人士需填写单身承诺书,离异人士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人士未婚或已婚、离异但未在内地(大陆)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提供经居住地(港、澳或台)公证机关公证的(无)婚姻证明。(3)**款转账凭证和**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4)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5)出售方收款人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所有出售方的身份证原件,出售方收款人需到场签字确认,若不能到场,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委托公证书。(6)由贷款银行发行的借款人名下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出售方有以下两种情况:①若出售方为个人,需提供出售方收款人名下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和复印件;②若出售方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同意出售房屋并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公司收款账号。(7)对于纯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办理机构认可的房产评估报告的具体情况如下:1990年(含)之前竣工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含)的;1990年以后竣工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50%(含)的。(8)港澳台人士需另外提供境内联系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9)其他材料。办理流程:借款人预约(预填写)——受理网点受理(审批、名下房产查询、征信查询)——通知过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领取抵押证及通知放款——银行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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