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根据我国的法律和大部分的地方法规,都是不认可车库的产权的,如果你的车库有,那到期就是办理延期手续就行,也可能要重新交一笔车库所占地的土地购买费用。
全部3个回答 >车库产权多少年?到期后怎么办呢?
158****2346 | 2019-04-24 23:53:56-
153****6610 车库的产权一般是50年。《物权法》第74条第2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相关的规划许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开发建设后,即可以按程序取得产权,可以进行出售、附赠或出租。
车库证和房产证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证件,前者通过合同形式确认,后者通过国家法定机构确认。对于居住使用是一样的,买卖交易、拆迁补偿方面,都按市场价值为基础进行,通行商品交换等价补偿的原则。 2019-04-24 23:54:26 -
136****2024 一般来说,根据我国的法律和大部分的地方法规,都是不认可车库的产权的,如果你的车库有,那到期就是办理延期手续就行,也可能要重新交一笔车库所占地的土地购买费用。 2019-04-24 23: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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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634 产权期过后只需要续费和办理相关手续后土地还可以接着使用,也就是说车位还是自己的。住宅下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到期以后可以跟着房屋的继续使用而继续使用。
1、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
2、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就是指开放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正是因为现在对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胀,现代建筑越来越多向地下空间发展,这样就导致了地下停车位的出现。
3、现在很多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都会标明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归卖方所有。所以,即使有观点认为,有地才有房,地下停车位仍在业主土地使用范围内,因此产权也应归业主所有。 2019-04-24 23: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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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40年。一般安置房还没有缴纳土地使用金。有房产证的,但是不注明土地使用多少年的。交易必须补交土地使用金,才成为商品房,才有注明多少年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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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后你要申请延长时间,缴纳土地增值税等。如果你不缴纳当国家需要收回时你得不到高的赔偿,另外在你想出售的时候还是要补交税加一些额外的费用商铺的4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时间, 不是房产,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优先向国家申请延续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如果国家没有拆迁计划,则该土地可以由原所有人按照现行(到期日)的土地价格,交纳土地出让金以继续使用土地。如果国家有拆迁计划,则无偿征用土地,并对地上物做价补偿。房屋的所有权永久属于购房者,这个你不用担心,如果是需要拆迁,会依照当时的市值评估价格来做赔偿的,这个放心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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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产权70年、40年、5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但是房屋仍属业主所有。2、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屋业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申请获得批准之后,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根据当时的签合同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从而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3、具体产权的价格应该有很多因素决定,不能简单的依据时间来换算,建议你参考当地同类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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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年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后可通过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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