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工商局日前对违法发布小产权房信息的中介机构,及部分小产权房周边存在违规代理的中介机构进行排查,现场关停广合旺家、沣华房产等26家违法经营的中介门店。同时,针对一些房源发布网站和交易平台发布小产权房的情况,北京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网信办联合约谈了闲鱼、58同城、赶集网负责人。 据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执法人员发现,在58同城平台上存在以“旺家地产”名义发布的小产权房信息。经核实,该信息发布主体实为北京广合旺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对其门店予以关停,工商部门将依法对其发布小产权房广告的违法行为予以严惩。同时,北京市区两级住建、工商部门对小产权房集中区域周边的中介门店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好运来信息咨询中心等涉嫌无照经营,家博施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涉嫌超范围经营,执法人员要求上述机构门店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将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全部4个回答 >因拆迁给的楼房有多少年产权?是个人产权还是共有产权?
133****2378 | 2019-04-24 00:07:45-
132****5987 1、拆迁与房屋时间长短没有直接关系。
2、拆不拆迁不是看房龄的,要看市政规划,政府要规划才会拆迁,不规划的话房龄再长也不会拆。
3、纯住宅是70年使用年限,写字楼商铺是50年使用年限,但是拆迁的看规划。
4、有质量的房子马上就会拆,或规划用地就要拆,有的70年房子还不拆。
拆迁
拆迁是把经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将原土地合法使用者及房屋合法使用者及房屋合法使用者迁到其他地方安置,并拆除清理原有建筑或其他防碍项目实施的地上物,为新的建设项目施工创造条件。
中文名
拆迁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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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拆”,是指将土地上原有的建筑物或其他必须拆除物拆除;“迁”,是指对原土地使用者的暂时或永久迁移。房屋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程序
被拆迁人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达不成拆迁协议的,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裁决 2019-04-24 00:08:18 -
152****6330 安置房是指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也就是说由于城市建设、房产开发等原因不得不将现有的房子进行拆迁,而安置给则是给这些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具有产权。
安置房一类为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两种类型的安置房都是有产权的,并归个人所有。
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但具有较大风险,因为现在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较多没有取得产权证,不符合5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按照《物权法》规定,安置房在没有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况下,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就算是签订了买卖合同。 2019-04-24 00:08:12 -
133****8535 97年时候多数地区还没启动商品房 你确定是出让地 30年产权??那么奇怪啊?
价格差不多 有独立土地产权的房价格是要比单元房高很多!就本地来说 拆迁赔偿时候**少是单元房的1.5倍! 2019-04-24 0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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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产权一般是70年共同产权,共有产权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购房需求,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一般是3:7,在拆迁的时候会返还。产权的时间一般是在取得该地土地使用权知识开始进行计算,也就是从开发商拿地的时间进行计算,并不是房屋所有产权证上的时间。共有产权房夫妻离婚时候的分配原则:1、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共有产权房,离婚之后共有产权房可以按照50%的比例平均分配,也就是男女双方各自持有50%的房屋所有权。2、在离婚的时候,最好是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因为共有房产,原则上应该均等分割,可以先协商把房子出售之后,再把房款平均分配。3、对于不太容易分割的共有房屋,可以根据双方的住房情况,并且以照顾女方或者是无过错方的原则,优先分给一方,另外一方支付相应的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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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住宅房是70年,商铺是50年年限后政府会和住户协调,但要收回应该会有补偿,70年后的事谁能说清楚呢二手房 的年限和新房一样的,从建成就开始算年限了,你买的房子有20年房龄了,你就还有50年的使用权。你就记着一点,正常的住宅房屋,年限是70年;现在的新房产证上面都会显示房屋建筑年代,以这个年代为准,比如房产证上写 房屋年代 是2000年,那现在过了10年了。就是还有60年的使用年限,就这么简单,我做二手房这么长时间,没听说过房产证上还有有效期的说法的,就算有也跟那个没关系;跟你之前的房主了多长时间以及你自己住了多长时间都没关系;只与你的房屋性质(是住宅还是商用还是其他)和建筑年代(现在房产证上面都有的,在翻开后的右面写 着的)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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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月讯:现在正值两会召开之际。老百姓们每天都盯着电视报纸,看看人大代表们又说了些什么,有没有和自身相关的问题,什么教育问题啊,二胎问题啊,电信问题啊等等等等。而作为小编这个买房狗来讲,**关注的则是房产税是否真正要落实的问题。 此前,对于房产税的讨论铺天盖地。 有的人认为房产税的推行会控制房价的上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让房价“降下来”。毕竟,房价的一路“高歌上涨”让老百姓们“谈价色变”,都想着能够出台一项真正有效的措施来抑制住房价。 而另一方则认为,房产税并不能达到老百姓所想象的那种效果。房产税的出台只能变相的加剧普通老百姓的购房难度,房价本身就居高不下,再加上额外的房产税,对于刚需的人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而真正的炒房者、囤房客不会在意这些金额较小的税额。 而在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傅莹表示,“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安排。” 这一消息的传出,无异于往本就不清静的湖面里扔出了一块大石头。 房地产税之所以备受关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房地产税被外界赋予了降房价的大期望,不过在刘剑文教授看来,即便出台房地产税,对房价的影响也不会很大,只能说短期内会有一定的冲击,但长期来看,效果不大。 小编认为,刘教授说的不无道理。房产税只能作为一种税种存在于社会生活当中,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完善税务体系,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必须明确的是,税收收入只要是为了完善地方的公共服务,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并不能做到像老百姓们预期的那样做到完全调控房价的作用。 同时,刘教授还提出“即便出台大家也不用担心,早期的税率不会太高,而且涉及到纳税人基本居住权的问题会有一个扣除标准,就是在征税过程中有一个合理扣除,即有多少面积可以不征税。” 这样说来,房产税的出台与否并不能真正影响房价,只不过是在某些方面起到了一点点制约作用。而作为咱们普通百姓来讲,**好还是不要对房产税抱有过大的希望。 **后,小编希望每一位读者都能多多赚钱,买到一所称心如意的好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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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增加政府固定收入,抑制住房投机,是国际通行做法,也是我国财税改革的一个重要选择。房地产税引发的疑虑有很多,能否既有效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又能真正促进资金“脱虚向实”?这需要认真对待和考量 疑虑可以理解,但仔细分析即可得出结论:风险整体可控。房地产税可能在短期内对住房市场造成一定影响,但我国现行较高的**比,可以给予金融机构房贷资产质量充足安全垫;且房地产税有助于减少社会资金向房地产业聚集,反过来又会降低整体房地产金融杠杆,并引导资金“脱虚向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房地产税可增加住房交易及持有成本,调节房产投资收益,因而利用税收杠杆抑制住房市场投机炒作,是各国普遍做法。不可否认,高房价可能因投机炒作受到抑制而失去支撑,并出现价格回调,进而影响到商业银行房贷资产质量。但应该看到,我国现行个人住房贷款**低20%(热点城市**低30%)的**比例以及二套房贷更高的**成数,理论上至少可以承担整体房价20%以内的降幅。且二手房的贷款额按照评估价而非市场价来计算,理论上二手房贷可以承担40%以内的房价降幅。 从过往的经验看,1997年至2003年期间,香港房价曾经出现腰斩,但香港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拖欠率从未超过1.5%。2016年以来我国热点城市房价大幅上涨,可能更多受到投资投机力量驱动,但热点城市二套房贷**低40%的**比例,完全可以抵补房价回调的风险。真正存在较大违约风险的,当属房地产中介违规**贷业务,但数十、数百亿元的**贷规模与全国近20万亿元个人购房贷款余额相比,不可同日而语。截至2016年12月末,我国个人购房贷款余额与住户存款余额的比例为32.02%,房贷整体杠杆处于可控范围。综合来看,房地产税对房贷资产质量的冲击,总体可控。 房地产税也势必减少社会资金在房地产业聚集,并推动资金“脱虚向实”。2016年,我国人民币房地产贷款增量约占各项贷款增量的44.8%,而个人购房贷款增量就占各项贷款增量的39.21%。截至2016年12月末,全国房地产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约为1/4。在银行表内房地产贷款外,社会资金通过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债券、股票发行等途径,也大量进入房地产业,推升了房地产金融杠杆。而通过房地产税抑制市场投机炒作,将会有效降低房地产金融杠杆。同时住房投资收益回落,则社会资金投向房地产业的积极性势必下降,投向实体制造业的积极性将会明显提升,那么引导社会资金“脱虚向实”工作也将顺理成章完成。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前不久国务院出台《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指出,“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试点城市需要审慎制定细则,在综合考虑当地金融资产质量状况的情况下,进行房地产税征收试点,充分考虑市场反应,做好风险应对预案,为在全国全面推行房地产税先行探索,积累经验与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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