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期限实际上是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期限,根据土地性质不同,一般有40年、50年以及70年,其起算时间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为永久性权利,无时效的限制。而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就要及时去办理续期,办续期的具体处理方法如下: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业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全部5个回答 >房地产什么时候开始的? 房产满二年从什么时间开始算?
138****4984 | 2019-04-19 13:07:05-
152****3495 自从1987年7月,广州天河区第一个商品房居民小区出现,《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也就应运而生。
后来,有些地方把《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合一,称之为《房地产权证》,现在,随着不动产登记的逐渐开展,**终将由《不动产权证书》取而代之。目前,《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书》同时并存,都是合法有效的房产权属证书。
从1978年开始,国家和企业一方面增加住房投资,加快住房建设步伐,另一方面开始探索改革住房制度。这年9月,中央召开的城市住宅建设会议传达了邓小平的一次重要谈话。
主要思路就是:解决住房问题能不能路子宽些,譬如允许私人建房或者私建公助,分期付款;在长期规划中,必须把建筑业放在重要位置。1980年4月,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住房改革要走商品化的路子,从而揭开了住房制度改革的大幕。
2019-04-19 13:07:29 -
136****7957 首次公开房产交易标志性事件是”九鼎轩”于1992年进入祖国大陆。
“九鼎轩”是于1988年成立的台湾从事房地产规划、策划、代理的专业性公司。至1992年进入祖国大陆以来,立足于北京,放眼全球,目前,九鼎轩集团已壮大发展成为集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策划代理、教育、传媒、农业、旅游、服务、互联网等多元化经营的集团企业。
1994年,一连出了五个法律法规性的文件,从房地产开发建设到房屋价格的确定及至小区的物业管理,标志着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基本成熟。
第一部是**重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可以说是城市房地产管理的母法。于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对房地产开发用地、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法律责任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是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对城市房地产管理做出了明确系统的规定,是中国房地产成熟的标志性法律文件。
第二个是《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1994年7月18日发布。作用时给住房制度改革定了总体基调。主要说两个字“改,建”。“改”即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福利性的旧体制,包括三改:改变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改变各单位建房、分房和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改变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为以按劳分配的货币工资分配为主的方式。“建”即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住房制度,包括四建: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人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和房屋维修、管理市场。 2019-04-19 13:07:25 -
135****6040 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产:
以契税票填发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孰先原则计算是否满2年。即若契税票填发日期早于房产证登记日期,就以契税票填发日期开始计算;若房产证登记日期早于契税票填发日期;便以房产证登记日期开始计算。
2、已购公房
有三个时间:房产证填发日期、原始购房合同签署日期、第一笔购房款的银钱收据日期。这三个日期中,哪一个在**前面就按照哪一个日期计算房屋是否满2年,但要查验收据的章和购房合同的章要一致,收据才有效(只要一个日期满2年即可)。
3、继承的房产
继承房产可以按照继承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满2年。
4、赠予的房产
直系亲属之间赠予的房产可以按照赠予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满2年;非直系亲属要按规定(上述第1、2条)计算房屋是否满5年或者满2年。
5、夫妻更名的房产
可按照更名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满2年。 2019-04-19 13:07:21 -
146****2789
在这个货币超发、金融动荡的年代。对于懂投资的人来说,那当然是资金出海进行各项投资了。但是对于普通大众,貌似好像就只有房子。在大多数老百姓看来,只有房子是比较靠谱的。因此呢,盯着房产调控政策何时放松的人,着实不少。
他们都在问我,这个放松的时间节点会是什么时候?我跟他们说的大概都是会在两会之后。在这个时间点之后,大家应该都能够看到很多的城市更加进一步的放松房地产调控的新闻出来。
那大家应不应该,趁着这个机会下手呢?
(1)是已公布政策的延续
首先我想讲的,这只是一个已经公布政策的延续罢了。从2018年12月21日公布的中央年底经济工作会议全文当中,对于房地产市场公开提出“因城施策”政策以来,已经陆陆续续有不少的城市依据此政策变相放松本城市的调控政策了。我们可以一起来回顾一下。
首先反应起来的是菏泽、广州、珠海、杭州这几座城市。
菏泽主要因为其它原因,借着这股风很大方的放开了限售。广州没调整住宅方面的政策,调整的是“商住性质公寓”的政策,原来只能卖给企业的部分商住性质公寓,也能卖给个人了。珠海是将外地户籍购房缴纳社保的时间从5年降至1个月、3个月、1年不等。杭州微调的是买房过程当中的有关社保认定方面,允许购房者在满足社保年限要求下,能证明自己是因工作调动的原因,有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断缴记录的,可以视为符合购房资格。
其次反应过来的是衡阳、青岛、兰州、海口、大连这些城市。
其中**搞笑的是衡阳,先是发布取消新房限价的政策,而后又撤销了这个取消政策。青岛则是暂停了施行了半年的摇号购房政策。兰州取消了3个偏远市区的限购。海口呢,把落户政策调整到本科55周岁/专科35周岁也可以落户。大连呢,取消了参与积分落户的房屋办理落户后3年不得抵押、转让的规定。
第三波反应过来的是广州、常州、西安、南京和合肥。
广州这次是又多放宽了5岁的落户门槛。常州调低了落户政策,落户社保年限从2年调低为满1年,同时有居住证满5年的没交社保也可落户。南京是发布了积分落户政策,由两年内连续社保改为了累计社保不少于24个月。西安取消了购房落户的面积限制,以及取消了本科学历落户年龄上限限制。不过**好玩的还是合肥,先是被《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爆出部分区域购房可以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后又发布政策说,房贷已结清的二套房可按首套房利率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其实不管是第四波、第五波,还是第六波也都是正在路上的。这样讲,基于两个原因。一个是上面已经明文明确各个城市对于房地产有“因城施策”的权力了。二个是因为全国房价在整体经济下滑形势带动下,已经出现了普遍下跌行情。各个地方都急需用调整政策的办法释放出更多需求,以阻止住房价下跌,稳住房价。
但是大家从以上3波的房产调控政策微调当中,也可以看出来,那就是大家都没有一个思路,有的调整落户政策,有的取消限购,有的取消限售,有的取消摇号。东一榔锤,西一棒子的,轻轻重重的,没有一个章法。
产生如此状况的一个核心,其实就一个,那就是大家都不知道怎么样办了。2019的形势太过于特殊,房地产的问题根本不是由于房地产本身问题引发的,而是因为整体经济下滑,国家整体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造成的。大的根本问题没法解决之前,其实任何政策都只是饶痒痒。既然是这样,那么各个地方也就依据各个地方自己的理解盲人摸象,各自发挥了。
也因为是这样,其实更多的城市,哪怕都已经写好相关的要放松的内容了,但就是忍着不发布。实在是因为摸不准,政策应该怎么样微调,微调到什么样的程度,才算合适?会导致出现一个什么样的局面? 2019-04-19 13:07:16 -
141****1249 还是报税季节,继3月2日的文章《加拿大居民VS非居民购房》发布之后,许多朋友留言或微信问:概念我们清楚了,但是到底要交多少税,你能不能介绍一下啊?下面我就来展开说一下:
安居置业是华人的优良传统,也是一代又一代华人的梦想。随着人民币贬值的预期和过去45年加拿大多伦多地区年复合增长率7.53%的(大约十年翻一番的样子)良好收益,更是促使更多的华人加入到加拿大房地产投资的行列中来。升职加薪的,忙着换大房子、买更多的房子。新来的移民及孩子来读书的非居民也积极投入进来。但是,大家又对相关的税务知识了解多少呢?如果对税务了解不完善,轻则损失钱财,重则成为加拿大税务局稽查的对象,不胜其烦。
一、自住房及其税务
1,什么是自住房
假如一家人有4套房子,并且定期轮流居住在这4套房子里,这4套房的任何一套都可以定义成自住房。但同一时期,一家人只能有一套自住房。年满18岁的孩子可以有自己的自住房,但必须满足自住房的相应条件。
自住房(Principal Residence)的四个要求:
1)必须是房子(含独立屋、半独立屋、镇屋、公寓、移动房屋等多种能居住的单元);
2)房子必须用于自住;
3)必须是加拿大人(含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拥有;
4)面积有限制;一般说来,所占的土地面积不能超过0.5公顷或1.25英亩。
1.25英亩有多大呢,按正方型地块来算,差不多就是233英尺*233英尺或者71米*71米。如果土地面积超标,必须要有足够的理由显示你的主要住所需要更大的面积是必须的,否则这个住宅将不能作为自住房来处理。
2,自住房的税务
加拿大政府对于自住房买房买卖增值的部分是免税的,也就是说,无论您在卖房时赚了多少钱,都是自己的,安心放进自己的钱包,不用交税。重点:自住房的增值部分不用交税!
如果你不好运被政府认定是非自住房,你也可以向政府申明是自住房,只要您提出的理由证据充分,也是有机会的。
二、非自住房及其税务
除自住房以外的其它房,用于投资目的的,在税务的角度来看,有可能分为两类:不以生意为目的的只要交增值税;以生意为目的的就要交收入税了。
在自住房与非自住房之间的界定方面,确实存在一些模糊区间。加拿大税务局的主要考量是看购入者的动机。如果频繁买卖“自住房”以期避免交增值税。这样做会有以下几个问题:
Ø 被税务列为怀疑对象,年年被查。
Ø 在房价增长缓慢的过程中,并不能赚取更好的收益。就像一只优质股,做了短线就抛,面临踏空的风险,而且手续费比重太大。房屋本身是稳健的中长线品种。
在增值税及收入税的界定方面同样也存在模糊区间。加拿大税务局的主要考量还是看购入者的动机。如果买来出租几年后卖掉,应该会被视作交增值税,增长部分的一半计入当年收入纳税,同时房屋出租所得计入当年收入,租金收入在报税时填写T776表格。如果买来翻建然后很快卖掉,则视作生意,增长部分全部当作收入计税。当然,您的翻建的支出是可以扣除的,卖房所花费的经纪费用也是可以扣除的。
不管您有多少套房产,加拿大政府在同一时期只认定一套自住房。所以你如果认定某套房子在2012-2016是自住,那其它的就是非自住。同一套房有自住期和非自住期。
2019-04-19 1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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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满两年计算方法:1、房产证登记时间;2、缴纳契税得到契税证明时间;3、其中一个时间满2年,就视作持有住房满2年。房产满2年营业税免征内容:根据财税**新规定,自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营业税2年免征期界定是否满两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营业税年限这样界定:1、房改房:以公有住房买卖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产权证等注明的时间,按“孰先”的原则。2、 商品房:以契税完税证、产权证等注明的时间,按“孰先”的原则。3、继承、遗嘱、离婚、直系亲属赠与、遗失补办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原购房时间连续计算。4、 拆迁偿还、非直系亲属赠与取得的住房,以本次领证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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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70年是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不是房屋产权。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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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产权是指自你买下住房,缴纳完毕税费,办理完毕房产证,产权永远是你的。有期限的70年是指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商品房70年,商住房50年,商业房40年。计算时间,是盖楼的开发商出资买下这块土地使用权,缴纳完毕土地出让金,这个时候开始计算,没有一位业主拥有70年土地使用权。因为开发商拍下土地,需要融资,修建住房,**少2年。业主买下住房时候,已经是几年以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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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满两年的计算日期是根据房产证或者契税发票的日期来进行计算,哪个时间先到2年,那么就按照哪个时间算,而且房子满两年可以在交易的时候省去一定的税费。通常情况下,房子满两年是可以节省交易时的增值税以及房屋附加税而增值税及房屋附加税的税费比例通常是房价的5.6%。因此,如果是房价比较高的城市,房屋满两年能够省下的税费也是非常可观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房者在入住以后也没有取得房产证,而所购买的房屋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时,那么购房者也是不能享受满两年的优惠政策,此时房屋也是不能进行买卖继承置换等交易行为,而且即便是跟买方签订了相关的买卖合同也属于无效的,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房屋在拆迁时也无法按照国家的拆迁政策来进行补偿,并且无法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