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家庭为单位的,算2套,**六成。
全部4个回答 >二套房按揭**多少?有人知道吗?
141****2445 | 2019-04-12 14:41:31-
135****8391 买方公积金贷款购房:
1、买方选择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低**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20%,**高贷款比例为80%;
2、买方选择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低**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40%,**高贷款比例为60%;
3、买方购买三套及以上住宅以及购买商业用房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 2019-04-12 14:42:59 -
156****2176 买方商业贷款购房:
1、买方选择商业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低**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30%,**高贷款比例为70%;
2、买方选择商业贷款购买二套以上住房,**低**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50%,**高贷款比例为50%。 2019-04-12 14:42:54 -
141****6507 二套房贷**,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按揭贷款的第一期付款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第一期付款。另外以下四种情况购房的也按照二套房进行贷款: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3、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4、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的。根据各地政策以及不同银行的规定,二套房**比例目前尚无统一标准,从45%至70%均有。二套房**比例不仅要高出首套房很多,而且贷款审查也相对更加严苛。 2019-04-12 14:42:21 -
151****9571 目前人行公布贷款基准年利率:0-6个月(含6个月),年利率:4.35%;6个月-1年(含1年),年利率:4.35%;1-3年(含3年),年利率:4.75%;3-5年(含5年),年利率:4.75%;5-30年(含30年),年利率:4.90%;贷款利率需要结合您申请的业务品种、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因素进行综合的定价,需经办网点审批后才能确定。 2019-04-12 14: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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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4413 二套房,比例**低40%,即贷款金额**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60%。
具体您的可贷金额需您提交相关资料,网点审核之后才能确定,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联系咨询。 2019-04-12 14: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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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套房执行标准:政策执行2010年5月26日,二套房贷认定终于有了明确的执行标准。作为"新国十条"的配套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文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建房[2010]83号[1] ),对个人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二套房认定遵循“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原则。二、套房认定标准:(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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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首次购房,并且所购房子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购房者可以享受契税按照1%来征收的优惠,然而减少税费需要首次购房证明,购房者应该在哪里开首次购房证明呢?应该持身份证、户口本、未婚持未婚证明,已婚持结婚证等证件到相关房管局进行查册,可以查询到以家庭为单位的名下是否有房子。获得首次购房证明的基本要求:1 、首次购房查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2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相关情况,虚报、瞒报的,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3 、网上签订合同的,凭购房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4 、拍卖等其他方式购房的,凭相关购房证明文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5 、购房人现名下有与父母共同购买的住房的,申请时还应出具户籍等相关证明。首次购房证明范本: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本人今购买****房屋,此套房为本人首次购房,现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房产. 特此证明. 夫妻双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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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所得税(卖方)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实行核定征税,核定征税的比例暂按1%确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1)《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6〕108号)(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二、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卖方)自2016年2月22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三、土地增值税(卖方)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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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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