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全部3个回答 >划拨的房子能贷款吗? 划拨安置房子能不能贷款,划拨安置房子能不能贷款知识
131****1012 | 2019-04-12 11:29:45-
158****4904 划拨土地可以抵押贷款的条件式参考:
1、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贷款,但必须交纳抵押期间的土地出让金。
2、需提供土地抵押贷款申报资料: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抵押申请;
(2)双方的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3)双方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抵押合同(原件);
(5)借款合同(原件);
(6)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代码(复印件);
(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8)土地评估报告;
(9)交纳土地出让金凭证。
3、需缴纳的费用:他项权利登记发证的登记费、工本费。 2019-04-12 11:30:09 -
132****8993 不会有问题的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
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
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
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
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由于划拨土地是土地使用权人无偿取得,《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规定的四种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可以转让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产权证明;
4、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请参考上述第3点,所以说,你如果担心拆迁问题是没有意义的。
如果将来考虑出售 ,划拨地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方要缴纳一笔土地出让金,然后新土地证上的土地性质也就成为出让地了。 2019-04-12 11:30:04 -
148****7945 如在招行贷款,需产权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同城办理:抵押房产与贷款经办网点须同城,不接受异地抵押。
不接受评估现值≤10万房产作抵押物;
已有产权证且产权清晰,可上市流通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情况;
具有较强变现能力:房产结构好,水电、交通、物业管理等各项设施服务齐全,不存在纠纷和问题,不在政府规划的拆迁范围内;
抵押商品住房房龄≤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40年;抵押商业用房房龄≤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30年。
原则上不接受闲置>6个月商业用房作抵押物。
温馨提示具体您的房产是否符合条件,请联系当地网点个贷部门咨询确认。 2019-04-12 11:30:00 -
133****7654 动迁房买卖,由于政策限制三年内不能上市交易,导致交易时间一般都要几年的时间,在过户前的几年里房价一般都有非常大的涨幅。加之签订买卖合同时没有小产证,房价比市场价要低一些,签订合同之初买房人没有付清全款,这给卖房人带来了严重的心里不平衡,导致了很多的纠纷。此外,在这几年的交易时间里,由于房屋被抵押、查封等,也导致了很多纠纷。本文仅仅就买房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过户、交房等),部分房屋共有人以无权处分为由进行答辩,买房人如何应对进行讨论。
买房人在与卖房人就动迁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往往小产证还没办下来,加之动迁协议上的被拆迁人往往是一家人,而被拆迁人由于种种原因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可能没有全部在场等原因,买房人往往只和动迁房的部分产权人(更准确地讲是部分被拆迁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虽与全部被拆迁人签订合同,但是没有注意到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买房人往往没有意识到其中的风险——可能存在无权处分或者卖房人将来可能会以无权处分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简单讲,无权处分不会导致合同无效(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等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的除外),但是会导致所有权不能转移,即不能过户(如果真的存在无权处分,法院也不会判决过户)。
在诉讼中,如果卖房人提出来无权处分,法院都会非常重视,并进行严格的审查。作为买房人可以根据交易的情况和相应的法律进行反驳。如:
一、非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简单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即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有些夫妻,可能会存在这么一种情况:夫妻能够分得动迁房是由于夫妻一方的户口在被动迁的房子里(夫妻一方是被拆迁人)或者由于夫妻一方对于被拆迁的房屋有产权,产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的,但是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
对于上面的情况,往往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的只有夫妻一方(被拆迁人)。这样在诉讼中卖房人或其配偶可能会提出无权处分。
但是,对于上述情形,房屋产权应当认定为是夫妻一方(被拆迁人)。因为动迁房是夫妻一方对其原有的居住利益(如户口在被拆迁的老公房内)或者产权利益(如其系原私房的产权人之一)的转化,应当认定为是其婚前财产,另一方并不享有所有权(不论动迁协议签订的时间、交房的时间、办小产证的时间)。
二、其他产权人知道并同意出售房屋
如果涉案的动迁房确实有几个产权人,则证明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的产权人知道并同意出售涉案房屋至关重要。对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根据每个案子的不同情况,可能存在其他反驳或答辩的思路):
1、没签字的产权人有收取房款或者使用房款的行为
在动迁房买卖中,往往存在父母卖房,子女收钱或用钱之类的情况。如果没有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的产权人有收取房款或者使用房款的行为,则应当认定没签字的产权人知道并同意出售动迁房。 2019-04-12 11:29:55 -
134****1325 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碰到不同年限的产权房屋,大部分是40、50、70年产权这几类。那这几种房屋产权到底有何区别呢?下面大家跟着一起来看看吧!
一、首先,先了解一下什么是房屋产权?
一般来说,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
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受到我国《物权法》的保护,其年限是永远的。
而土地使用权则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土地的使用期限根据使用途径不同,分为40年、50年和70年三种。
二、大产权房中40年、50年、70年产权有什么区别?
第一,土地规划用途不同,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平常的住宅建设用地较高是7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以及综合用地,较高为50年,而商业、旅游和娱乐用地,较高只有40年。所以40年、50年和70年这三种不同产权的房子,用途是不一样的。
第二,产权为70年的房子,也就是住宅,可以落户口,而产权为40年或者50年的房子,虽然很多也能够满足居住的要求,但是其土地的使用性质,决定了房屋本身仍然是非住宅性质,所以一般来说不能落户口,子女也就不能划分到相应的学区,就近入学。
第三,生活费用也不一样,70年产权的住宅,在水电费上是按照民用标准收取,价格相对较低,而非住宅性质的、40年或50年产权的房子,则是按照商用标准来收取,价格要贵很多,并且一般不通燃气。
第四,贷款条件也不同,购买非住宅性质的、40年或50年产权的房子,一般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办理商业贷款,也只能得到总房款的五成或六成按揭。
三、房屋产权70年怎么算?
房屋产权是从开发商拿地备案时开始计算的。
举个例子。开发商A在2010年拿到某地块并备案,用了6年的时间把楼房建好,并于2016年通过竣工验收开始销售。小C于2016年从开发商A那买了一套商品房,装修后于2017年入住。那么小C的房屋产权是从2010年开始计算的,即2010年+70年,也就是说2080年到期。以此类推,50年、40年的产权也是从开发商拿地备案的时候就开始计算的。
四、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产权到期后怎么办?房子还是我的吗?)
方法一: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方法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但是一般情况下,房屋住宅不到70年就会拆迁。
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这就是关键了,怎么续签?续签金额怎么计算?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
知识:那么房屋性质有哪些?
什么叫房屋性质,这也是我们大家都想要了解的,房产性质,又称房产的属性,通俗的讲法就是不同的房屋通过其性质进行分类。下面在此列举具有代表性和常见的几种进行分析:
第一种:商品房
由房企缴纳全额土地出让金后开发,并向市场销售的房屋。
产权归购房者,交易不受限,有钱就能买。
第二种:集资房
是国企或政府部门在自有土地上盖房。
职工可集资建设,房屋归职工,产权是职工和单位共有,产权逐渐归职工个人,一般不允许交易。
第三种:公租房
产权属于国家或公共机构,土地性质是划拨。
它比廉租房覆盖面广,除了廉租房的覆盖群体外,还包含新就业群体,不排斥外来人口,租金比市场价低,承租者可享受货币补贴。
第四种:廉租房
是政府提供给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居住的保障性住房。
这种住房一般是政府委托房企配建,土地性质是划拨,产权归政府,租户可长期租住并享受租金补贴。
第五种:经济适用房
是当地政府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房。
用地性质属于划拨,免收土地出让金,各种税费减半,以保本微利原则出售给购房者。购买对象一般是当地城镇户口,符合低收入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第六种:小产权房 2019-04-12 11:29:51
![](https://mimages.jiwu.com/images/v7.0/jlq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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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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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企业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如果要以该土地使用权作为标的物设定抵押,必须经过具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否则抵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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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安置房能不能贷款答
有一些安置房是没有房产证的如果没房产证就不能贷款,公积金贷款政策如果是全国统一的话目前的政策是在当地必须要半年以上并且中间没中断过才给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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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买房**是不可以贷款的。**就是买房子时第一期付款。买房子时不能全部贷款。要先付一部分,余下的从银行贷款。根据国家贷款买房政策的规定,购房者购买首套房需要先准备30%的**款才能申请贷款买房,购房者购买二套房,需要准备60%的**款才能申请到银行住房贷款。但是,你可以通过这些方式来筹得**:1、使用抵押物抵押贷款借款人可以通过抵押自己固定资产,获得贷款,然后将获得的贷款用来付房子的**,不过大家不能够贷太大金额的贷款,以免导致负债过高使房子不能够申请按揭还款。2.**分期有的开发商会推出的一个活动就是**分期。**分期是指购房人先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部分**款并签订贷款合同,然后在一定期限内将剩余**款尾款补齐。开发商垫付的首期款免息,客户只需与开发商签订有关合同,约定分期还款时间以及相关违约责任即可。3.选择信用卡分期支付大家可以办理一张信用卡,付**时通过透支信用卡的方式就可以了,要提前了解清楚银行是否允许**刷信用卡。大家使用信用卡付完房子**后,要记得按时还款,不能造成逾期还款的情况,否则会影响大家以后申请购房贷款。4.选择非银行机构申请贷款目前有很多非银行机构能够为大家提供房子**的贷款,大家可以向这些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付房子的**。目前,市面上类似产品,有的是销售公司与银行合作,有的是销售公司自己筹钱放贷款,还有的是目前**流行的P2P平台产品(通过平台找到愿意出资的人,然后把钱借给购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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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物权法》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区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但实践中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的方式并不少见,现行的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主要是在如何抵押的问题上有诸多的分歧。一种司法规则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才能与附属建筑物一并抵押。现行有效的国土资源局《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与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5条都采取了这种做法。另一种司法规则认为,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1条,没有否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可用于抵押,而是要求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其土地使用权是划拨取得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必须先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的款项,抵押权人才能就剩下的价款优先受偿。本质上,两种做法都是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也符合使用权主体不享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交换价值的法理。二者的区别仅在于,是在设定抵押权之时就转变土地使用权形式,还是在实现抵押权时补正瑕疵并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从法律位阶和现行的司法实务来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事后补缴出让金更符合当前的做法。二、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人须提交的文件。(《XX市国有土地登记工作程序》)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有地上物的,复印件);4、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有地上物,复印件);5、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6、土地估价报告或抵押权人认同的土地价值(含在建工程)证明(原件);7、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划拨用地抵押的文件(复印件);8、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需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9、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10、抵押人为国有企业的,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1、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企业提供当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2)社会团体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4)抵押权人为银行的需提交金融许可证;12、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13、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需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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