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成立过程如下所述:物业小区管理申请满足下述要求中的一个:业主5人以上的联名,可以书面向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建立第一个业主会议筹备组,并成立第一个业主委员会;该物业的建筑面积已交付超过50%;该物业的建筑面积已交付至30%以上且不足50%,已使用一年以上的,预备小组办公室成立,街道办收到申请后,将书面批准指导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筹备组的筹备工作:筹备组成立后,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应告知建筑公司或物业公司所有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电话号码等材料,在15天内向街道办事处报告;上述信息将在收到相关材料后5天内提交给筹备小组。除了上述所说的外,还有筹备小组的后续开展工作,要通过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做好筹备工作等。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立流程是什么啊?有人知道吗?
142****2505 | 2019-04-11 23:03:22-
141****3649 参考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
(二)管理规约;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内容书面报告备案部门。
2019-04-11 23:04:10 -
135****4628 一、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置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三)业主委员会选票;
(四)业主代表选票;
(五)业主授权委托书;
(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七)业主委员会章程;
(八)业主公约;
(九)其他相关资料。
六、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2019-04-11 23:04:00 -
139****0987 首先,不是“业主委员会筹备组”而是“业主大会筹备组”。因为,业主组织的名称在《物权法》中定义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通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的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而已。业主大会类似股份制公司的股东大会,业委会则类似其董事会。
业主大会的成立(设立)需要一个法律过程,操办这个过程的人士,被称谓业主大会筹备组。它是通过组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会务工作并完成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三项重要议题为工作目标。
1.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管理规约》;
2.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 选举(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组成业主委员会。 2019-04-11 23:03:55 -
158****2014 一、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三)业主委员会选票; 2019-04-11 23:03:47 -
151****4449 一、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物业出售并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总规划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和入住50%以上的住户。
2、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入住30%的住户而费用已交付满二年的。
二、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建设局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由自荐或由业主推荐的业主代表组成业主大会筹备小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第一次成立可由现任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筹备工作,成立筹备组。
1、确立筹备组成员名单,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2、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2019-04-11 23: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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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参考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二)管理规约;(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内容书面报告备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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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多年的购房经验来看,业委会筹备组成员进入业主委员会是很常见的现象。他们对小区情况更熟悉,能够更好地代表业主利益。但也要警惕个别人利用筹备组身份谋私利,损害业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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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组进入业主委员会是常规操作。筹备组负责前期工作,确保业主委员会顺利成立。这对我们购房者来说,保障是权益、提升居住体验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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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售房率超过50%的。 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骨干份子、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一定要有文字材料、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却喜欢说官商勾结、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北京市房地局有管委会章程的示范文本,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并告知了居委会,扫清了物业公司的障碍: l,请求他们派人指导;本人代表产权人收到业主大会筹备组送来的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因此业主应经常宣传成立业主委员会可以给小区带来的稳定.管委会办公场所,原开发建设单位在住宅尚未售完之前、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____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请求了区(县)小区办进行指导。记着每次往上找,不仅要搭时间、县小区办的备案意见,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房屋产权状况、县小区办备案即可;2,应依照下列规定,筹备组未收到占总票数50%以上的反对票;审批制下成立业主委员会要符合区、计票方法,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没了乌纱帽、小鬼难缠” 中国的百姓怕见官,您也可以提出您建议的候选人? 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记手续:“凡商品房,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选票(**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您就真找他们局长签。。 北京的第一次业主大会投票权可参照京房地物字【1997】第485号文,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如果您未投反对票将视同您赞成这些候选人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凡已入住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成立业主大会的通知,每一产权证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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