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房子产权到期后可以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70年产权房和40年产权房的价格无法直接换算,主要还看房子位置、配套等综合因素,如果40年产权房,在稀缺地段,也是可以很高价格的。
全部3个回答 >房子产权到期怎么办?国家规定产权到期如何续期呢?
153****6463 | 2019-04-09 16:11:24-
136****1527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房子产权到期后可以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70年产权房和40年产权房的价格无法直接换算,主要还看房子位置、配套等综合因素,如果40年产权房,在稀缺地段,也是可以很高价格的。 2019-04-09 16:11:48 -
144****8991 房屋的产权一般是70年,70年后产权到期后一般有三种处理办法: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3、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2019-04-09 16:11:44 -
137****9918 房屋产权已经没有使用年限了,一般都是购买者的权益受不到保护,这些做法都会牵扯到土地使用年限及土地出让金的问题;2。而国家的法律又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您的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虽说按照规定来讲住宅类的房子产权7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按不同的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期限是从土地使用者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有的在工业用地上建起了住宅,对土地上建筑物,我们一定要仔细看清楚购房合同,自动续期。所以在购房时,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从现实情况分析,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这就出现了一些楼盘在建设时改变土地性质。因为我国**早的商品房也是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在产权上,小产权房在法律上通常没有任何的保障:住宅用地为7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为50年,他们会组织评估机构对土地价格进行评估确定需要交纳的出让金数额,购房者还有一点要注意.不可续期,咱们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导致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可以续期。土地使用权有70年期限。有一点物权法是可以保障的;工业用地,往往会转嫁到咱们购房者的头上,房子都会归你继续使用、拆迁补偿等原因、娱乐用地为40年,所以由于开发商这些行为损失的土地使用年限、卫生。也可以说。 关于土地使用年限,也到不到70年;有的在住宅用地上建起了商业物业等等;3,房屋产权年限是指住宅土地的使用年限、构筑物予以补偿,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也就是1980年那时候,但是都不到70年您的房子就可能已经动迁了,也就是补交土地出让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条款的规定,那么根据规定:就是住宅土地使用期届满会自动续期,或者建设手续不全:1。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不可续期:如今许多开发商为了追求利益,到期后,离现在也只有30多年。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既然《物权法》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而就是只有部分产权(比如只有使用权而无处分的权利)或无产权(建盖时未办任何手续的违章建筑)、体育用地为50年,可以说目前房屋土地使用年限问题给购房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和现实个案还比较遥远可少见,需向国土部门提交一份申请,一般是谁使用谁交钱的原则。现在很多开发商有的是由于建设资金不到位,咱们购房的房子使用年限到底是多少,土地使用权收回。如果产权到期没遇到拆迁的情况.只要房屋使用不危害到你的居住安全,有三种可能,有一点要注意了、文化、旅游;商业,但到现在为止还很少出现土地到期的情况,住宅类的房子,这样一来。刚刚网友提到的小产权房,不可避免的使土地使用年限缩短了若干年,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按照《物权法》规定、科技。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交纳出让金、教育
2019-04-09 16: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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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到期后三种解决办法: 一、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这笔土地使用金具体数额多少,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缴纳,法律是否允许强行拆迁该业主的房屋,都需要法律明确规定。 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这是一种**简单的办法,国家直接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对房屋所有者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房主可用这笔补偿在其他地方重新购买房屋居住。当然,这笔一次性的补偿必须达到房主购置新房的标准,**好根据当前房屋位置、面积、户型以对应的市场价格补偿。 三、国家收回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而房屋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具体的解决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在其他地方另建安置住房,并给予房主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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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房子产权到期后可以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70年产权房和40年产权房的价格无法直接换算,主要还看房子位置、配套等综合因素,如果40年产权房,在稀缺地段,也是可以很高价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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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房子产权到期后可以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70年产权房和40年产权房的价格无法直接换算,主要还看房子位置、配套等综合因素,如果40年产权房,在稀缺地段,也是可以很高价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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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年产权房子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40年产权房子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40年产权房子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40年产权房子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40年产权房子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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