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只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依据就是《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2、“如果他不愿意将次套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途径可以办到?”:不必太费心:不用作婚前个人财产公证(公证费用也不低呢),只要他把房屋购买合同、支付房款的发票、房产证等保存好,一旦离婚时能以这些证明此房是在结婚之前所购,就完全可以作为他的个人财产了。3、“我记得好像有条司法解释是说专为结婚而婚前购买的房屋,不论男女哪方出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没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如果购房合同和发票虽然能证明房子是婚前一方所买、但房产证上登记为夫妻两人名字的:此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视为婚前购房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也就是说:房产证如何登记很重要,与购房合同和发票共同证明问题。
全部3个回答 >婚前贷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134****1393 | 2019-04-09 09:15:34-
138****8536 前按揭买房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在这里我们要明确一点就是,虽然说我们不是婚前全款买房,但是即使是按揭买房,这个房屋产权的归属在婚前就已经完成了。
按揭买房通常有三方,一方是购房人,一方是开发商,另一方就是银行了。作为购房人的我们与开发商签订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与银行签订的是什么呢,是一个借贷款合同。因此,当作为购房人的我们与开发商签订完商品房合同,付清了**款并且银行已经将发放的贷款划给开发商之后,买房的流程就基本结束了,下面就是等开发商办理房产证进行产权登记了。这个流程都是在婚前完成的。
婚后我们要进行的是什么流程呢,就是我们与银行之间的还贷流程,这个时候与开发商已经没有关系了。房屋产权在签订购房合同,银行贷款到账,拿到房产证的时候就已经完全属于你了。
婚后有涉及到共同还贷的情况应该怎么进行财产分割
两个人结婚之后,即使说另一方完全没有帮助进行房屋贷款的偿还,但是因为两人共同生活必然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所以,当发生离婚的时候,除非双方有特殊的协议。不然的话,虽然房屋产权不会进行分割,但是对于婚后一起偿还的房屋贷款部分,会对另一方进行一些补偿,不过增值部分基本不是你的。
如果是双方进行协议离婚应该怎么进行房产分割
1、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因为不好直接就切了吧,通常情况下会优先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将房屋归其所有。对于另一方进行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基本都是女方优先。
2、如果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但是离婚后另一方因为一些情况暂无居住地时,按照法律规定可以暂住原来的房屋不超过两年。简单点来说就是,假设房子是男方的婚前财产,两人协议离婚,但是女方一时之间找不到住的地方,女方可以要求暂住男方家里不超过两年。 2019-04-09 09:16:51 -
142****4330 一方婚前独力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很多人询问的是,婚前个人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月供,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因此,婚前购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出已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9-04-09 09:16:42 -
145****5106 婚前贷款买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的情况,确定的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应增值的部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如果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贡献大小进行分割的。还有,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把对方名字加上去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离婚时分割要看双方结婚时间长短、过错程度、有无小孩子综合考虑,一般会分给对方20―50%的份额。当然如果能够举证婚后还贷部份是父母帮助还的或者是婚前积蓄还的,则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份不需要分给对方。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法律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019-04-09 09:16:33 -
158****3119 婚前贷款买房要注意的地方:
1、分清楚各方出资的钱款
在没有结婚前也是有一些情侣会AA制买房,这个时间要算清楚两个人在买房的时候各自花了多少钱,日后才不会产生纠纷的。有一些小情侣在结婚前买房,双方的父母可能会帮忙负担一些的,这些钱也是要分清楚的,如果两人合不来分手了,没有证据的话,父母的钱是很难追回的。
2、清楚自己的具体状况
对于贷款的人而言,若条件不满足,贷款申请就会被拒绝的。小情侣想在结婚前买房,有良好的信用度,如果有一方不符合条件,那么贷款只能由另一方进行办理,而债务也会成为另一方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以后也是很容易引发纠纷的。
3、确定好主贷人和次贷人
在签订银行的借款合同的时候,男女双方中只能有一方是作为“贷款人”被记录的,而另一方只能作为“共同贷款人”被记录,关系到“主贷人”和“次贷人”的问题。由于银行在审批贷款的时候会参考申请人的收入和年龄,以确定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因此,主贷人**好是信用好而且收入较高的一方。
4、协商好还款方式
一般去办理婚前贷款买房的人多为年轻人,他们的社交活动也会更多,加上平时的开销,房子的贷款将会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日后无法偿还的情况也是会出现的,所以两个人需要提前商议关于还款的相关问题。房屋贷款是两个人一起还,还是由一方独自承担,往后的收入要怎么进行合理的安排,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提前安排好的。
婚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婚后大家一起还贷款,如果会离婚的话是要共同分割的。
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购房,这个房是被视这共同财产的。如果涉及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以后若双方离婚,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进行分割的。
2019-04-09 09:16:14 -
158****1276 此房属于婚前财产。
婚姻法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你还可以主张得到房屋在婚后开始**的那一部分的一半。 2019-04-09 09: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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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待:①如果是婚前共同付首付,并且在婚后进行还贷,这种情况下不分婚前或者是婚后都属于共同财产。②如果一方婚前付首付来进行按揭贷款,到了婚后的时候共同进行还款,而产权登记在支付首付的那一方名下蛇对于此类房产,在划分时,婚前支付的那部分归个人所有,而婚后归双方平分。贷款买房的注意事项:申请房贷要尽可能的量力而行,不要超出自身能力过多,否则可能会给生活造成太大的压力,如果一旦还不上贷款,那么还容易出现征信方面的影响,除此之外在进行贷款之前应当准备好比较详细的贷款资料,比如个人身份证,银行流水以及征信证明等等,在贷到款之后一年之内不要提前还款,否则要收取一定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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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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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其实还是要分情况来看待的:①在婚前一方已经购买并且付清房款拥有所有权的房屋,那么就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就是个人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结婚前的一方只是出资付了首付,而贷款是由婚后双方共同负担,那么这种房屋也是属于共同财产,只是按照份额来进行划分。②在婚前一方父母或者是双方父母出资来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情况时,视为只对自己的子女一方进行的赠予,因此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而这一部分就被称之为是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可以认定为是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来进行共有,这也属于是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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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此,如果有可能,在结婚前还完贷款**好。针对问题补充:没有区别,其中仍然有你的份额,处理同前,只是可以夫妻分割的份额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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