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住房补贴(1)单位可在网上下载《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单位缴存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登记表》、《单位缴存住房补贴委托管理资金核定表》填写打印并盖章,另拷贝电子文档至软盘或U盘。(2)单位可在网上直接填写《企业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企业住房补贴缴费卡申请书》由单位在网上填写后直接提交,提交后打印并盖章。(3)单位准备好其它所需书面材料。(4)可至核心上门领取并另请核心承办人协助填写并打印,由单位盖章后一同携带所有资料至核心申请受理。
全部3个回答 >购房补贴怎么领取? 如何申请购房奖励或补贴
145****7078 | 2019-03-31 19:37:53-
144****5216 申请条件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须付清房款(含按揭贷款)并缴纳契税后方可申请;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须缴纳契税并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后方可申请。 契税补贴申请人必须由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所有购房人共同申请;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 2019-03-31 19: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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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4855 购房补贴如何申请
通过住房保障资格审查并符合领取购房补贴资格的中低收入以下家庭可以领取购房补贴,暂不受理一人户购房补贴申请。那么可以申请的人群,如何申请购房补贴:
1、取得保障房资格,提出补贴购房申请,经审批取得“资格证明”“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
2、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将“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交开发商填写相关内容并盖章;
3、将购房合同、“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交住房保障管理核心确认(签订公有住房退房协议);
4、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季度,凭购房合同、资格证明、“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到市住房保障管理核心结算补贴款。 2019-03-31 19:38:04 -
151****5675
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北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北政发〔2016〕18号)文件精神,现对北海市购房补贴、补助、奖励申请(退还)政策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关于购房补贴、补助、奖励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2015年11月17日至2016年4月24日期间,在北海市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垂直分户商品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购房人,按所购房屋房款总额的1%给予财政补贴。
(二)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北海市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垂直分户商品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购房人,按所购房屋房款总额的2%给予财政补贴。
(三)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农民工以及广西区内城市户籍无住房家庭等新市民首次在北海市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并已缴纳契税的购房人:
1.按所购房屋房款总额的2%给予财政补贴;
2.在“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套1万元的财政补助(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户不重复享受此购房补助)。
(四)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补偿协议,并在北海市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缴纳契税的北海市区棚户区(城中村、征地搬迁)改造货币化安置户:
1.按所购房屋房款总额的2%给予财政补贴;
2.按货币补偿额的3%给予奖励。
二相关概念、条件的界定
1
新建商品住房界定
新建商品住房包括预售商品住房和现售商品住房。预售商品住房是指买受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北海市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商品住房。现售商品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经商品房预售但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商品住房直接出售给买受人,并在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的商品住房。
2
购房时间界定
1.预售商品住房以买卖双方在北海市房地产信息系统首次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
2.现售商品住房以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间为准。
3
房款总额和货币补偿额界定
房款总额以北海市地方税务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税收收现专用)》“计税金额或销售收入”记载的金额为准。
货币补偿额以棚户区(城中村、征地搬迁)改造货币化安置补偿协议记载的补偿金额为准。
4
农民工以及广西区内城市户籍无住房家庭等新市民界定
1.农民工等新市民是指无北海市城区城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
2.广西区内城市户籍无住房家庭是指购房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及北海市无住房的家庭
三购房补贴、补助、奖励办理流程
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购买新建商品住房1%或2%购房补贴、农民工以及广西区内城市户籍无住房家庭等新市民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1万元购房补助的审核发放工作,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改工作科负责棚户区(城中村、征地搬迁)改造货币化安置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3%奖励的审核发放工作。
1
提出申请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1%或2%购房补贴申请
购房人到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窗口(北京路建设大厦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领取申请表格,申请购房补贴。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申请审批表》原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税和收现专用)》(验原件收复印件);
(3)购房补贴申请人(买受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以买受人之一为开户的银行有效存折(卡)(复印件)。
2.农民工以及广西区内城市户籍无住房家庭等新市民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1万元财政补助申请
购房人到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窗口(北京路建设大厦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领取申请表格,申请购房补助。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农民工以及广西区内城市户籍无住房家庭等新市民购房补助申请审批表》原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税和收现专用)》(验原件收复印件);
(3)购房补助申请人(买受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以买受人之一为开户的银行有效存折(卡)(复印件)。
(5)社保局出具的在我市缴纳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三个月以上用工证明(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三个月以上工资单(用工单位签字盖章);(农民工等新市民提交)
(6)广西区内城市户籍无住房家庭提交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家庭无住房证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
(7)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出具的非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户证明。
3.棚户区(城中村、征地搬迁)改造货币化安置户购买 2019-03-31 19: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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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房补贴范围和条件主城区范围内,经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公示,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未售房源。购房人在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房管部门备案,且已缴纳契税的。二、购房补贴对象标准购买公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给与所缴纳契税50%的补贴。三、领取购房补贴应提交的材料(一)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二)银行交款凭证(含POS机刷卡小票)原件;(三)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四)缴纳契税完税凭证(办证联)原件及复印件;(五)购房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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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贴如何申请通过住房保障资格审查并符合领取购房补贴资格的中低收入以下家庭可以领取购房补贴,暂不受理一人户购房补贴申请。那么可以申请的人群,如何申请购房补贴:1、取得保障房资格,提出补贴购房申请,经审批取得“资格证明”“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2、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将“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交开发商填写相关内容并盖章;3、将购房合同、“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交住房保障管理核心确认(签订公有住房退房协议);4、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季度,凭购房合同、资格证明、“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到市住房保障管理核心结算补贴款。申请购房补贴需要什么条件1、具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的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居民;2、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上年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70%(含70%),今年的标准为852元/月以下(含本数);3、无房户(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的除外)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4、符合条件的家庭每户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并且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后方可出售。未满5年要卖的,其住房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考虑物价因素后按原价折旧后收回,或由出售人按照出售收益的50%上缴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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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了解开发商背景和资质。选择有实力的开发商很重要,正规的开发商在房屋质量,合同签署,产权办理等方面均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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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0月2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刘君琳)近日,闽侯县推出购房补贴新政,购买该县新建商品住房(不含高新区)的个人,**高每套可获得3万元的财政补贴。21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的通知》下发给闽侯各乡镇、街道以及县直有关单位。根据该通知,购买户型在60平方米以内的,每套给予1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6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每套给予2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100平方米~144平方米的,每套给予3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每套给予2万元的财政补贴。优惠政策自2015年10月16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施行。政策执行期前完成商品房网签的,注销后再由原购买人或其家庭成员重新购买同一套房屋的,不享受优惠政策;政策执行期内完成商品房网签的,若需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已领取财政补贴的,应在注销前先全额退还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间,同一套房屋,只能享受一次优惠政策。购房时间以商品房网签合同中记载的时间为准。有意向申请该补贴的,可由购房人持身份证件、银行帐号、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及闽侯县房管部门发放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等材料向闽侯县住建局房管所申请财政购房补贴款项。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到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购房补贴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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