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如下:1、**就是买房时按国家比例第一次支付的**低比例款项,当然支付也可以高于这个额度,但是不能低于它,余下的从银行贷款。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款比例20%的规定。所以不是开发商和银行说了算,是按照国家的规定比例。2、2013年要求是首套房**是总房款的30%,二套房的**是总房款的60%。因为考虑到贷款的还款风险,相关的部门都会要求购房人提供一部分**,就是预先由个人支付一部分房款,以证明你有还款能力。
全部3个回答 >现在购房**多少?是开发商说的算,还是银行说得算?
141****6894 | 2019-03-28 17:57:34-
142****4721 分析如下:
1、**就是买房时按国家比例第一次支付的**低比例款项,当然支付也可以高于这个额度,但是不能低于它,余下的从银行贷款。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款比例20%的规定。所以不是开发商和银行说了算,是按照国家的规定比例。
2、2013年要求是首套房**是总房款的30%,二套房的**是总房款的60%。因为考虑到贷款的还款风险,相关的部门都会要求购房人提供一部分**,就是预先由个人支付一部分房款,以证明你有还款能力。
2019-03-28 17:58:08 -
159****1698 **主要的是,开发商绝对不会在合同里说,给你包办贷款的。所以书面上说,人家也没责任,银行就更没责任了,银行肯定没之前给过你承诺。
所以,只能怪自己办事儿考虑不周了。
你这种情况比较麻烦,你可能也没钱了。
所以我的建议也是目前能解决你问题的办法就是,1.要么你自己筹够款,先全款买下房子,然后把房子抵压贷商业贷款。这个办法坏处是商贷利率高,还款急,一般不能超过5年,那就谓着你压力很大。 2.要么你去跟开发商协商让他与你一起去找银行,把房子作抵压贷款。与方法一区别就是你不用去筹款了。手续也简单点,但借的也是商业贷款,利高还款急没变。
其实还有一种是借住房公积金,但这个更不靠谱。我办过,利率低是不错,但能借到的款有限不说,还时间特别的长才能办下来。 2019-03-28 17:58:03 -
131****7008 贷款买房涉是两个行为,第一买房,买房人和开发商之间有一个买卖房屋合同关系,第二个是贷款,贷款人(即前述买房人)用和开发商买的房子做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2019-03-28 17: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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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几成基本上不是由开发商决定的,因为不管客户**的是几成,开发商都在客户签订了银行按揭合同后不久即可从银行得到余下的那几成房款(即银行代替客户付钱给开发商、本息再由客户还给银行)。但是,到底是**几成,不同的商业银行、不同的地区会有所不同,包括公积金贷款也是一样。银行之间或地区之间的**政策不同,主要是银行或当地政府依据本行或本级政府对当地房产市场的发展预期来决定的,以规避抵押风险,一般来说房产市场起步时**额度小,饱和后**额度大,甚至会对第3或第2套限购。综上所述,一旦银行或公积金房贷政策调整,你必须相应的增加**额度,这个没什么好争议的——银行或公积金办要求4成按揭,开发商不可能为你垫付你少付的那一成的。 ——你规避的办法只有一个,趁政策尚未出台之前,督促开发商把你**款的不动产发票和契税发票开出来,一旦出台增加**额度或限购政策,你的房子一般就不会被认定为政策出台后的购房,依旧享受新政策出台前的“待遇”,这一点是受法律保护的。 ——但是,你在做这一决定时也要对你购房地区的房产开发局面有个客观认识,看看当地政府是要抑制房产、还是要促进房产。如果政府认为房产发展需要鼓励(一般是县一级欠发达区域,房产起步晚),那么你要确定政府是否有可能在9月或10月搞房交会等一系列活动,在那期间购房政府是否会出台财政补贴、契税减半等政策,如果是这个方向的话,你就大不必早备案、出不动产发票和契税,因为道理是一样的,政府奖励的购房时限也一般是按这三个手续的办理日期划分并取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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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的是一手房,****少是总价的30%.**就是买房时按国家比例第一次支付的**低比例款项,当然支付也可以高于这个额度,但是不能低于它,余下的从银行贷款。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款比例20%的规定。**的额度根据国家当时的政策而确定。例如:30000元/平的房子,100平的房子就是300万。那么,二成**是60万,三成**是90万,四成**是1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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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是3.0元/平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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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应当按照你们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居住利益损失计算,一般是在外租房居住的租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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