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不可以再以自己的名字购买商品房,如果以自己名字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就要收回。只要是经济适用房户口单位上的任意一人的名义购买商品房就要收回经济适用房,如果自己父母户口不在户口本上,可以以父亲名义购买商品房,不过不能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只要过户到自己名下,经济适用房也要收回。一旦拥有了经济适用房就不可以有以自己名字出现的第二套房,不管这个第二套房是什么性质。不过可以先以父亲名义把那个商品房买下来,然后等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的时候卖掉,那个商品房就可以是自己的名字了。
全部4个回答 >买了经适房还能买商品房吗? 已有1套经济适用房还可以购买商品房吗?
134****5561 | 2019-03-20 21: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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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7981 不能。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按照这些规定,你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如果再次购买商品房,原经济适用房将会被收回。 2019-03-20 21:36:20 -
133****9044 可以购买商品房,但经济适用房需退还。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2019-03-20 21:36:16 -
154****3909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
扩展资料:
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2019-03-20 21:36:09 -
153****7139 16日,龙岩住房保障网公布了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及销售情况表。
从表中情况看,龙岩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总共8350套,已配售8172套,未配售178套。其中未配售房源铁山佳苑A地块经济适用房116套,西城片区经济适用房余3套、莲东经济适用房F组团余59套,目前莲东经济适用房F组团正在配售选房中,而铁山佳苑A地块经济适用房预计2019年第二季度配售。
(点击可看大图)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开发建造,以低利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社会保障性商品住房。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房子价格比商品房低。
由于价格较低,许多符合条件的居民都会申请经适房已解决住房问题。但由于经适房建筑面积均在60平米左右,在经济变好了之后,不少人希望可以通过换房、买新房来改善居住条件。
近日,有网友提问:曾买过经济适用房的可以再买房吗?是否可以再使用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规定和条件,公积金贷款利率要上浮吗?
哇,这提问三连看得小编都晕头转向!让我们把问题一个个解决!
首先
买过经济适用房还能再买房吗?
龙岩市房改办告诉你
这个时间节点很重要!
如经济适用房在《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颁布实施前(即2007年8月7日前,不含7日)购买的,房产交易行为不受限制;文件颁布实施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未取得完全产权之前,房产交易行为受到限制,不得购买其他房产。
那么2007年8月7日后购房的经济适用房
房产交易收到哪些限制呢?
(没耐心的朋友快速下翻小编帮你们划重点)
小编查阅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在第十一条“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中看到,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同时,《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七条“保障家庭交易行为的限制”中说明,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家庭在未取得保障性住房完全产权之前,不得拥有其他房产(车位、车库除外)。
划
重
点
!
若名下经适房购于2007年8月7日前,则房产交易行为不受限。
2007年8月7日后购买,满5年后,按照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后,才能购买其他商品房。
快夸小编是学霸!
好了,下一题!
买二套房是否可以再使用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规定和条件,公积金贷款利率要上浮吗?
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除别墅外,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不论面积大小,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在购房所在地名下只有一套经济适用房,如果没有办理过一次抵押类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适用首套房贷款政策;如果办理过一次抵押类贷款,再次购房适用二套房贷款政策。
相关政策可以点击龙岩:首套房贷款未结清,还能用公积金贷款吗?文末对于二套房贷款政策已有详细说明!
2019-03-20 21:36:04 -
154****4506 是不是好久没听小坊说买卖房子的案例了?随着楼市调控水渐入深水区,原来火爆的房产交易明显冷清了许多。到小坊这里来投诉房屋买卖的事情也少了许多。
不过,**近上海首批经适房已经过了锁定上市交易的期限。也就是说2013年申请的经适房可以进行交易了。
家住鹤驰路88弄小区的张先生来电反映,他现在居住的一套经适房,就是2013年申请的。
他想回购这套住房另外30%的产权,可向住房保障部门咨询后获悉,目前尚不能交易。
什么是经适房
经适房的全称叫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这些经适房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国家规定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的已购经适房,可以按市场价出售。
经适房如何上市交易?
收益部分要和政府分成
经适房如果满5年后要出售,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出售,但收益部分要和政府分成,一般是70%属于个人,30%属于政府。也因此,购房人、同住人购买政府产权份额的,就需要补缴价款,就要购买政府产权份额,补缴价款,其计算公式为:
补缴价款=房源项目市场基准价格×浮动幅度×住房建筑面积×政府产权份额。
市场基准价格需要评估
据了解,这个房源项目市场基准价格,需要由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信誉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参考相邻地段、相近品质商品房价格等因素来拟订。同时单套房的销售价格,在销售基准价格基础上,还根据楼层、朝向、位置,形成一个浮动幅度,浮动幅度不超过±10%。
01
先买经适房后才能为儿子买婚房
张先生在原闸北区申请到一套经适房,就是现在住的、位于浦东新区的鹤驰路88弄小区的房子,2013年办出了房产证,到今年已经满五年,按照规定,可以上市交易了。
由于儿子要结婚,他们想购买一套商品房,但是经适房有规定,产权人必须将现有的经适房产权全部回购或出售,才能另行购买商品房。
为此,他到浦东新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要求将30%政府出资部分的产权回购。但得到的回复是,眼下尚未开始办理。
张先生
区里经适房已经上报上去了 ,现在还没有批下来, 他说一个账务没有弄好啊 ,不知道什么事情, 我6月份去过、 5月份也去过的。
02
住保部门称回购还未开始受理
这些天,张先生非常着急,如果这样拖下去,儿子的婚期可能就要被耽误了。
记者帮着张先生再次致电住房保障部门,有关人员回复说,现在确实还未受理这项业务。
现在还没有正式开始办呀 ,到时候过一会儿, 下月再来问一下 ,如果说已经开始申请办理的话, 我们会把地址, 递交材料的地址告诉你的。
浦东住房保障部门人员
不过对方又解释说,现有经适房不进行交易,也是可以购买商品房的。
03
可以不回购但只能买30平米的婚房
听说可以购买商品房了,张先生觉得一下又看见希望了,仔细一问却又失望了。
儿子满28周岁了对吧 , 那就是60平方米减掉老房子 ,就是你买新房子的面积。
浦东住房保障部门人员
据了解,张先生家还有一套30多平方米面积的老房子。
按照规定,如果现有经适房不回购的话,他只能买建筑面积30平方米的商品房。
这么小的房子不仅不适合做婚房,而且也很难找到了。
时间过的很快,首批经适房转眼已过了五年的限定期,按理可以解禁上市交易了。希望相关部门完善交易细则和方案,尽快让经适房合法流通。 2019-03-20 21: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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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购买了, 但是再买就算你二套房了。 **和利率都很高了现在。还有就是你以后还可能面临经济适用房被查的危险,得不偿失,如果暂时够用,还是等经济适用房转商以后再考虑吧。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帮上你!
全部2个回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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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国家一直有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可以在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国家一直有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你的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
全部4个回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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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不是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吗?现在深圳的房价买了经济适用房还买的到商品房?现在国家的政策,如果您是深户的话是可以买两套的,不是的话就不可以了!
全部8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