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额度需要查看您当地公积金管理的具体规定。可贷额度:为参与额度计算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1、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公积金缴存基数:该职工上一年度平均月收入2、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款的差额。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公积金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低值作为购房总价款。3、职工购买首套房的,房屋面积在90平米以下**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房屋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3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60%。4、不高于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50万,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90万。5、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
全部3个回答 >谁知道公积金**长可以贷几年?
144****0140 | 2019-03-15 10:31:57-
142****4221 首先,申请贷款的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建立满一年以上,同时还需要正常的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这里说的正常缴存指的是:按月连续缴存、预缴和补缴住房公积金。
其次,满足以上条件之后,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公积金账户需处于缴存的状态。
此外,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的,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一年及以上的,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2019-03-15 10:32:31 -
146****9594 能贷4-5年,条件好的可以延长1-5年。
全国各地规则不一样,部分城市规则公积金**长贷款年限,公积金贷款**长年限不超过借款人退休后5年。比如60岁退休的,**长年限只能贷到借款人65岁。
另一方面,对借款人**小年龄并没有限制,但必须满足正式参加工作并正常连续缴纳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条件。
公积金的贷款一般情况下是受贷款人年龄及贷款年期的限制的,即男性:贷款期+贷款人年龄要小于或等于65;女性:贷款期+楼龄要小于或等于60。 2019-03-15 10:32:23 -
153****9812 (1)、以所购新建造的住房作抵押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借款人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年限,**长不得超过30年;
(2)、以借款人第二处房产或第三人房产作抵押发放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所抵押房产的剩余使用年限,**长不得超过15年;
(3)、用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质押的,贷款期限**长不得超过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的到期日。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4)、以保证方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
(5)、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长不得超过5年。 2019-03-15 10: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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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所购新建造的住房作抵押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借款人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年限,**长不得超过30年;(2)、以借款人第二处房产或第三人房产作抵押发放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所抵押房产的剩余使用年限,**长不得超过15年;(3)、用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质押的,贷款期限**长不得超过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的到期日。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近者确定贷款期限;(4)、以保证方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5)、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长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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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知识1、性质(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2、特点(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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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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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所购新建造的住房作抵押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借款人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年限,**长不得超过30年;(2)、以借款人第二处房产或第三人房产作抵押发放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所抵押房产的剩余使用年限,**长不得超过15年;(3)、用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质押的,贷款期限**长不得超过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的到期日。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近者确定贷款期限;(4)、以保证方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5)、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长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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