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知识1、性质(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2、特点(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全部3个回答 >请问住房公积金**长可以贷几年?
143****2909 | 2018-12-25 10:26:40-
143****2864 (1)、以所购新建造的住房作抵押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借款人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年限,**长不得超过30年;
(2)、以借款人第二处房产或第三人房产作抵押发放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所抵押房产的剩余使用年限,**长不得超过15年;
(3)、用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质押的,贷款期限**长不得超过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的到期日。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4)、以保证方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
(5)、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长不得超过5年。 2018-12-25 10:27:09 -
146****1449 一、年限如下:
以所购新建造的住房作抵押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借款人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年限,**长不得超过30年;
以借款人第二处房产或第三人房产作抵押发放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所抵押房产的剩余使用年限,**长不得超过15年;
用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质押的,贷款期限**长不得超过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的到期日。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以保证方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
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长不得超过5年。
二、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三、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知识
1、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2、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2018-12-25 10:27:05 -
157****5671 (1)、以所购新建造的住房作抵押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借款人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年限,**长不得超过30年;
(2)、以借款人第二处房产或第三人房产作抵押发放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所抵押房产的剩余使用年限,**长不得超过15年;
(3)、用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质押的,贷款期限**长不得超过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的到期日。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4)、以保证方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
(5)、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长不得超过5年。 2018-12-25 10: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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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是十分便利的购房贷款方式。在申请个人公积金贷款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的是个人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在此,为您介绍个人公积金贷款条件与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与额度。个人公积金贷款条件之申请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大应未到65周岁);(4)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5)职工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6)职工购买、建造、翻建自有住房;职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个人公积金贷款条件之贷款期限借款人**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按以下两种方式计算的**短期限:1.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买私产住房的,不得超过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或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不得超过10年。2.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后5年,国家另有规定的,退休年龄按其规定执行,但**高不得超过65岁。个人公积金贷款条件您是否符合?具体请咨询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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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申请贷款的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建立满一年以上,同时还需要正常的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这里说的正常缴存指的是:按月连续缴存、预缴和补缴住房公积金。其次,满足以上条件之后,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公积金账户需处于缴存的状态。此外,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的,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一年及以上的,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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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根据你的收入情况和地方政策规定,例如北京首套房**高可以贷款120万,南京公积金个人**高贷款30万。可以看当地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个人收入情况计算贷款额度。贷款年限**高不能超过30年。具体贷款额度的确定方法:1.计算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计算**高可贷款额度:家庭月收入扣除至少1204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高可贷款额度。3.具体的贷款额度金额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高额度、**高可贷款额度、**低**款和抵押物评估价值。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贷款期限:借款人的贷款期限**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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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想在招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各城市的相关政策有所不同,具体您所在当地是否有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及相关规定(如:申请条件、审核标准、房产要求、额度、期限等),建议您与当地经办网点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确认哦。(应答时间:2019年1月7日,**新业务变动请以招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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