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应该注意的问题 : 一、签定合同之前,详细审查房地产项目的相关证件,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开工许可证,**重要的证件就是北京市商品房的销售或者预售许可证。如果是销售代理公司进行销售的,要对其资格进行审核,如执照以及跟开发商之间的授权书等。 二、向开发商索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范本,对相关的条款进行研究,确定与发展商在签合同过程中的一些重点方面,做好签定合同的一些准备工作。 三、准备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如果是公司购房,需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等。 四、不能亲自到售楼现场签定合同的,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签订授权委托书。以未成年人的名义购房的必须在签约前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五、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审查 1、项目建设依据和商品房的销售依据。仔细核对开发商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2、仔细核对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对商品房的坐落位置、房屋用途、结构、层高、层数、面积等,购房人应该仔细核对相关内容,特别注意有关建筑面积的内容。 3、协商购买房屋的计价方式,是按照建筑面积结算、按照套内面积结算还是按照套即单元来计算,北京大多数开发商大多采用第一种,但也有开发商按照第二或者第三种方式计价,三种计价方式都可以使用。 4、所购房屋的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是购房过程中,买房人和开发商容易产生争议的一条条款。建议购房人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一个误差比例,即正负3%,超过此比例的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 5、付款方式与期限,根据购房人的经济能力选择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按揭等形式。 6、买售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应该支付的违约金比例,以及开发商可以解约的条件,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该对等。 7、房屋的交付期限及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8、房屋的交接条款。开发商在交楼的时候,应该提供房屋实测面积的数据,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提供证明原件不全的,可以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9、产权及相关证件的保证条款,开发商要向购房人保证房屋没有抵押等法律纠纷。 10、开发商关于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承诺。对于在楼书中开发商承诺过的,比如说象会所、园区的绿化,以及地上地下的停车位,应要求开发商承诺竣工时间及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开发商承诺的使用条件,双方约定的处理方式。 11、关于产权登记的相关规定,应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时限,以及违约的条款,购房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退房或者要求支付违约金。 12、保修责任。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开发商应该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责任,提供相应的保修责任。 1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是仲裁还是诉讼。
全部5个回答 >知道的说下购买商品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158****6498 | 2019-03-11 17:51:21-
131****2774 审查 购房的必要准备
一、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资质
二、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审查五证:1、国有土地证书,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4、开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四、审查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已作抵押。
签约 重中之重 谨防陷阱
一、慎签认购书
大多数开发商是以签定认购书为一促销手段。买房者在签定认购书时需分清出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合同法>与<<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的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当事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该抵做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不履行债务无权收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关于订金只是一种预付款的性质.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签定,按照法律规定订金应该退还.因此在约定定金或约定订金不与返还的情况下购房者有可能处于不立的状态,如果发现所选的商品房不满意或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不平等时,要么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约,要么拒绝与开发商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接受定金或订金不返还的违约处罚条款.因此,提醒购房者慎签<<房屋认购协议书>>.注意定金或订金的区别并审查有无其他约定.
二、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空白处的应该注意事项
第一、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空白事项应该填写完整,清楚,如果出卖方有委托代理机构或买受人有代理人也应该填写清楚并有授权委托书。如果是父母或监护人代理未成年人签定合同那么应该有经过公证的该代理人是未成年人的证明文件。
第二、合同中关于应该填写的相关许可证书即1、国有土地证书,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4、开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等内容应该与原来审查的证书的内容时间文号相一致。
第三、应该弄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的概念以及相互关系。
第四、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正常运行的承诺中,除了水、电、暖、气在入住时正常开通外,其他的电话、燃气、网络、等如有可能也可以写明。
第五、合同的附件不容忽视
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应该认真仔细审查。
付款 明明白白掏钱
选择一次性付款可能会得到开发商一定的优惠,但是当房屋出现延期交付或质量问题时买房者就处于被动了.**好是分期付款.按照商品房建设进度来给开发商支付款项.直至商品房验收合格后才支付尾款**好.
按揭 贷款
一、按揭的含义
我们现在一般说按揭是指个人买房抵押贷款,按揭作为担保的法律关系为:在期房的预售合同中购房者先支付部分房款给卖方,其余部分由买方通过银行贷款支付给卖方,在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前由卖方通过协议将买方房产的期权让与给银行来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待房产证办理完毕后,卖方解除担保,买方将依合同取得的期权让与给银行作为贷款的担保。买方还完所有贷款及利息后可将期权收回。取得房产证.如果买房在贷款期内没有偿还贷款.银行有优先处理楼房并得到优先赔偿.
二、按揭的条件
各银行都要求按揭贷款的对象应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城镇长住户口和有效证件。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款本息的能力。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不低于购买住房款20%作为**购房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一个人承担部分的20%作为购房**款。3、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完全能够偿还贷款的个人或单位作为保证。4、具有购房协议并有银行认可的基本价。
在按揭时一般需要以下材料1、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2、银行认可的相关部门出具的贷款人的收入证明和偿债能力证明。3、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4、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5、保证人同意保证的书面证明和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文件。 2019-03-11 17:52:32 -
138****0410 第一步:和发展商签订认购书
当购房者决定买房,并挑选好自己中意的住宅后,他将进行的第一步就是与发展商签订认购书,以表明购房意向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金(即订金),订金是由发展商根据房价自定的,一般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也有上万元的。
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发展商、销售方及认购书的基本情况;
2.所认购房产的基本情况(户型、建筑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房产的总价);
3.订金数额、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
4.付款时间(主要针对分期付款方式)、付款地点、帐户等;
5.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一般为认购后的一周以内)。
签完了认购书,销售方应该给买房人发放《签约须知》,以便买房人了解以后的细节,为正式签约作准备。《签约须知》的内容有:A购房者若委托他人签约,委托书的有关证明;B关于贷款所需凭证的说明;C需要交纳的相关税费、手续费等说明;D购房人在签订条约时需携带的证件;E签约地点。
注意:签认购书时,可能有的“认购书”上写的是“定金”,您要特别注意这个“定金”,它只有在合同里才具备法律效力。签“认购书”后若是发展商违约,您是不能得到双倍返还“定金”的。如果发展商还没有拿到销售许可证,您与发展商签订的就是内部“认购书”,请留意:尽管内部认购的房价会便宜一些,但内部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第二步:与发展商签订购房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慎重对待啦,因为您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内了。另外,一旦将来与销售方发生纠纷,购房合同可是解决的重要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合同之前,您需要仔细查验发展商的资格和“五证”(即计委立项可行性研究的批件、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开工建设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再办理“销售许可证”,而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您一定要看清楚发展商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包括了您想买的房子?一切检查完毕后,您还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
在合同中,买房人必须要把全部有疑惑的问题落实下来,通常,发展商会将一些承诺印在宣传品中,或由售楼人员口头答应,但是等到实际交付的时候,很可能就会出现问题,而引起纠纷。发展商会把先前的承诺推翻,说合同中没写。所以,您千万不要疏忽大意,任何值得注意的问题都要落实在合同里。
您如果对签订合同没有把握,可以委托律师来协助办理,律师可以帮助您起草补充协议、审查税费明细表、审核契约须知、制定签约后的付款进程表、审查付款情况等等。
注意:还有可能会出现的情况是,购房者在交付了定金之后,随着对该房产项目了解的加深而感觉不好,不想购买的时候,发展商能否退还定金?这就需要购房人和发展商在双方协议中明确何种情况下,购买者可以终止协议,拿回定金。
第三步:办理预售登记
签完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管理局交易管理科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如是外销房,则应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处办理)。预售登记对保护房屋交易双方的权益非常重要,只有在办理完预售(预购)登记后,购房合同生效。
注意:如果您买的是期房,您还是需要看发展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除此之外,由于买期房距离入住还有一段较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您应该经常与卖房者联系,或经常到施工现场去看看,了解该房产项目的工程进度,发展商是否能顺利交房?如果不能按时交房,您应当按合同规定索赔。
第四步: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契约有预售契约和买卖契约两种,预售契约是相对于期房而论的;买卖契约则用于现房交易。立契过户是发展商和买房人进行交易、更换房屋产权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立契过户在市或各区县房地产交易所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时,买房人应携带购房合同正本、结算单、身份证、个人名章等,这些手续都应该是买房人亲自办理的,如果不能亲自办理而需他人代办的,买房人一定要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上必须加盖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公章(有些区县房地产交易所要求同时具有公证处的公证书);如果购房者正在外地,那么则必须在当地的公证处作公证,把公证书带回来;如果购房者正在国外,还应加盖我国驻当地大使馆的公章。
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时,买房人要缴纳契税、买卖手续费和印花税。
注意:在办理立契过户之前,购房者必须先到相应的市小区办或各区县小区办缴纳公共维修基金。
第五步:办理入住
在办理入住之前,您需要交清合同款,办理结算;发展商要统一审核您的付款情况,每期付款的底单复印件都须立档保存,在**后入住时以供审核。购房人持合同就可以到物业管理公司拿钥匙,拿钥匙时,要求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在签约前,您要对公约仔细研究,充分了解自己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交付相关的管理费。
注意:如果是期房,那么在其竣工后,实际测量面积与合同上的销售面积会有一定的差异,购房者在与发展商办理结算时,应根据预售合同条款,维护自己的权益。若实际面积减少时,可要求发展商给予补偿,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够买商品房注意事项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尤其是购买期房时,为使自己的权利能够得到保障,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五证俱全”。五证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进行商品房开发;对于集体土地,国家是严禁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的。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对集体土地进行征用后,才可以将国有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进行开发。购房者在审查国有土地使用证时,要注意土地使用者的名称与开发商是否一致,是否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购房者还应注意土地使用权证上记载的土地用途和年限,土地用途应为住宅(购买非住宅类商品房另当别论),使用年限应是70年。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开发商只有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表明开发商所开发土地经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如果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则土地权属证明无效。购房者在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要注意开发商开发用地的实际用途、位置界限等证记载的是否一致。 2019-03-11 17:52:17 -
148****8150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尤其是购买期房时,为使自己的权利能够得到保障,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五证俱全”。五证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进行商品房开发;对于集体土地,国家是严禁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的。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对集体土地进行征用后,才可以将国有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进行开发。购房者在审查国有土地使用证时,要注意土地使用者的名称与开发商是否一致,是否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购房者还应注意土地使用权证上记载的土地用途和年限,土地用途应为住宅(购买非住宅类商品房另当别论),使用年限应是70年。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开发商只有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表明开发商所开发土地经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如果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则土地权属证明无效。购房者在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要注意开发商开发用地的实际用途、位置界限等证记载的是否一致。 2019-03-11 17: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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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鉴别商品房广告的真伪要具有辨别广告真伪的能力。其次宣传广告和开发商的口头承诺都应写进购房合同中,避免日后开发商反悔。②了解所购房屋是否已经验收合格如所购房屋属于期房,那么在购房时要注意该房屋是否已经验收合同。③注意房屋面积在购房前要注意公摊面积占建筑面积多少。④开发商手续是否齐全因为开发商手续不全的话,在日后的交易中会受阻,这对买房者来说就没有保障。⑤要注意购房合同中的各项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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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主要注重硬件、软件两个方面:1、硬件就是房物本身质量、安全(一般人很难鉴定,你只要看该建筑是否有验收合格证)、外观质量(比如有墙面是否有裂纹、脱料、卫生间、厨房是否有漏水、门窗安装是否牢固、等)。配套设施是否完善:除了小区内的绿化设施、体育设施外,还应该注意周边的配套设施比如医疗设施(如大型诊所、医院)、生活服务设施(比如大中型超市、学校方便小孩上学、银行)、交通是否方便(比如有没有公交站台)。2、软件:看房屋验收合格证、有没有备案、开发商的资质和社会信任度,合同是否对自己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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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流程是怎样的呢?第一步:和发展商签订认购书当购房者决定买房,并挑选好自己中意的住宅后,他将进行的第一步就是与发展商签订认购书,以表明购房意向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金(即订金),订金是由发展商根据房价自定的,一般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也有上万元的。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发展商、销售方及认购书的基本情况;2.所认购房产的基本情况(户型、建筑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房产的总价);3.订金数额、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4.付款时间(主要针对分期付款方式)、付款地点、帐户等;5.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一般为认购后的一周以内)。签完了认购书,销售方应该给买房人发放《签约须知》,以便买房人了解以后的细节,为正式签约作准备。《签约须知》的内容有:A购房者若委托他人签约,委托书的有关证明;B关于贷款所需凭证的说明;C需要交纳的相关税费、手续费等说明;D购房人在签订条约时需携带的证件;E签约地点。注意:签认购书时,可能有的“认购书”上写的是“定金”,您要特别注意这个“定金”,它只有在合同里才具备法律效力。签“认购书”后若是发展商违约,您是不能得到双倍返还“定金”的。如果发展商还没有拿到销售许可证,您与发展商签订的就是内部“认购书”,请留意:尽管内部认购的房价会便宜一些,但内部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第二步:与发展商签订购房合同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慎重对待啦,因为您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内了。另外,一旦将来与销售方发生纠纷,购房合同可是解决的重要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合同之前,您需要仔细查验发展商的资格和“五证”(即计委立项可行性研究的批件、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开工建设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再办理“销售许可证”,而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您一定要看清楚发展商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包括了您想买的房子?一切检查完毕后,您还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在合同中,买房人必须要把全部有疑惑的问题落实下来,通常,发展商会将一些承诺印在宣传品中,或由售楼人员口头答应,但是等到实际交付的时候,很可能就会出现问题,而引起纠纷。发展商会把先前的承诺推翻,说合同中没写。所以,您千万不要疏忽大意,任何值得注意的问题都要落实在合同里。您如果对签订合同没有把握,可以委托律师来协助办理,律师可以帮助您起草补充协议、审查税费明细表、审核契约须知、制定签约后的付款进程表、审查付款情况等等。注意:还有可能会出现的情况是,购房者在交付了定金之后,随着对该房产项目了解的加深而感觉不好,不想购买的时候,发展商能否退还定金?这就需要购房人和发展商在双方协议中明确何种情况下,购买者可以终止协议,拿回定金。第三步:办理预售登记签完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管理局交易管理科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如是外销房,则应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处办理)。预售登记对保护房屋交易双方的权益非常重要,只有在办理完预售(预购)登记后,购房合同生效。注意:如果您买的是期房,您还是需要看发展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除此之外,由于买期房距离入住还有一段较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您应该经常与卖房者联系,或经常到施工现场去看看,了解该房产项目的工程进度,发展商是否能顺利交房?如果不能按时交房,您应当按合同规定索赔。第四步: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契约有预售契约和买卖契约两种,预售契约是相对于期房而论的;买卖契约则用于现房交易。立契过户是发展商和买房人进行交易、更换房屋产权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立契过户在市或各区县房地产交易所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时,买房人应携带购房合同正本、结算单、身份证、个人名章等,这些手续都应该是买房人亲自办理的,如果不能亲自办理而需他人代办的,买房人一定要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上必须加盖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公章(有些区县房地产交易所要求同时具有公证处的公证书);如果购房者正在外地,那么则必须在当地的公证处作公证,把公证书带回来;如果购房者正在国外,还应加盖我国驻当地大使馆的公章。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时,买房人要缴纳契税、买卖手续费和印花税。注意:在办理立契过户之前,购房者必须先到相应的市小区办或各区县小区办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第五步:办理入住在办理入住之前,您需要交清合同款,办理结算;发展商要统一审核您的付款情况,每期付款的底单复印件都须立档保存,在**后入住时以供审核。购房人持合同就可以到物业管理公司拿钥匙,拿钥匙时,要求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在签约前,您要对公约仔细研究,充分了解自己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交付相关的管理费。注意:如果是期房,那么在其竣工后,实际测量面积与合同上的销售面积会有一定的差异,购房者在与发展商办理结算时,应根据预售合同条款,维护自己的权益。若实际面积减少时,可要求发展商给予补偿,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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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一:谨防面积缩水。注意事项二:谨防代缴税费陷阱。在合同中**好约定“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如果购房人选择由开发商代缴税费,**好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向购房人出具缴纳税费发票等凭证,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挪用资金。注意事项三:预防经济适用房小区内购买商品房的风险。注意事项四:不要误将开发商资料备案义务等同为办理房产证义务如果购房人要委托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应当在合同中另行约定。注意事项五:交房不等于交钥匙根据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一条,在交接商品房时,开发商应当提交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签署房屋交接单。根据该条款,开发商交钥匙并不意味着已经履行了交房义务,如果交钥匙后开发商仍未完整提交约定的两书或证明文件,开发商应当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注意事项六:明确会所、车库、杂物间等附属物的归属。为了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建议购房人**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商品房附属的车库、杂物间等是否随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是否可以办理相关权属证书。注意事项七:注意商品房的交付条件。购房人签订合同时一般选择“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作为房屋交付条件。验收合格是指商品房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联合验收合格。验收合格不等同于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要求更为严格,五家单位联合验收合格仅是申请竣工验收备案的条件之一,此外,开发商还需要取得消防、环保、规划等部门的许可文件以及其他资料。律师提醒购房人**好在合同中约定取得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商品房的交付条件之一。注意事项八:明确公共设施、基础设施达到使用条件的日期,并规定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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