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全部3个回答 >我想了解下买房到了70年后怎么办?
152****5123 | 2019-03-01 17:01:34-
148****3686 70年指的是住宅土地的嘴高使用年限,不是指房屋的所有权。
房产的所有权是永久的,物流多少年都可以合法转让继承或赠与,产权依法受保护。
我国的土地没有个人所有权,只有一定期限的使用权,其中住宅土地的**高使用年限是70年(一般都不足70年)。
住宅土地使用期届满会自动续期,这是物权法明确规定的,因此用不着担心。如果住宅遇到拆迁或土地征用,自然会足额补偿的。 2019-03-01 17:02:29 -
154****3726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属于国家,城镇居民住宅用地出让期大年限为70年,是从开发商拿到土地开始计算的。如果期满,需要重新根据基准地价缴纳土地使用费或者重新办理土地出让。但是要命的是该法规定,出让期满,国家将无偿收回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所以,70年后房产将无偿收归国有。
所以,如果国家不修改《宪法》,则70年后,我们的房产将收归国有。因此,房价张的再厉害,不过是高价租了70年的居住权。
房子70年后的归属问题,的确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70年后,房子真的不再属于你,租房的确要比买房子划算。这样说,并非故弄玄虚,是有一定道理的。房屋产权是物权之一种,按理说,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
问题是房子不像你的手表一样,放在哪儿都行,它必须建在土地上。与土地比较起来,房子只是土地上的附着物。因此,70年后,房子下的土地使用权没了,必然危及房子,不能排除失去房子的可能。
一方面,法律宣布对公民私人合法财产进行绝对保护。比如说房子,它是公民重要的个人财产之一。按理说只要这个房子不倒,我对这个房子就有绝对的权利:占有、使用、支配、处置。但是,另一方面,法律又规定,土地是国有的,土地的长使用期限是70年。70年后哪怕这个房子结实,还是要面临何去何从的问题。这里面显然存在着矛盾。
买房子70年后怎么办?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有认为,在我国可以采取三个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一、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三、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和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本质上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这种方法总让人感觉难以实现。
以上就是“买房子只有70年居住权吗?买房子70年后怎么办”的内容,房子70年后的归属问题,的确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70年后房子真的不再属于你,租房的确要比买房子划算,这样说并非故弄玄虚,是有一定道理的。房屋产权是物权之一种,按理说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 2019-03-01 17:02:14 -
153****9792 房屋产权是一种物权,根据物权法规定,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我们平常所谓的70年产权并不是指房子,而是指房子所占用的土地,根据我国土地法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因此,我们城市里的房子所占用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只是国家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将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了开发商,开发商则需要向国家交一笔土地出让金,而居民用地的**长使用年限为70年,70年产权便是从这里来的。
刚才我们说了,房子的产权是物权,是永久的权利,而土地则是使用权,只有70年的权利,那问题就来了,70年之后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目前国家尚没有作出明确的法令,有种说法是到期后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但没有具体补交办法以及规定。
**早一批土地大概要到2050年左右才到期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来考虑这个问题,因此大家不必过于担心。 2019-03-01 17: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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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70年之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满了之后,按照法律现在的规定是可以自动续期的,虽然是自动续期,但是还是要按照当时的法律和行政规定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才能够继续使用土地,如果没有缴纳的话,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包括土地上的建筑物。有些人认为买房之后房子就永远属于自己,其实这个理念是错误的,所谓的70年,其实就是建筑物所处土地的使用年限,在购房之后人们对于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但是在建造房屋的时候,所处的土地都是向国家租用的,这个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住宅建设用地的时间是70年,如果是工业用地或者是商业用地的时间是40年或者是50年,这也就是为什么公寓的房屋所有产权时间比较短的原因。像是工业用地或者是商业用地,到期之后需要提前自己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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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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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期满,房子仍然是你的,只需缴纳土地税。财产权是指使用房屋占有的土地而不是房屋所有权的权利。国家规定城市建设用地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使用和交易补偿用地。使用房屋的权利是计算日期的70年。只要购房者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房子就是私有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那里,个人就拥有房子的所有权。城市房地产管理局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期满后,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合同。除依照公共利益收回土地外,应当予以批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续期,应当续期,并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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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期满,房子仍然是你的,只需缴纳土地税。财产权是指使用房屋占有的土地而不是房屋所有权的权利。国家规定城市建设用地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使用和交易补偿用地。使用房屋的权利是计算日期的70年。只要购房者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房子就是私有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那里,个人就拥有房子的所有权。城市房地产管理局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期满后,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合同。除依照公共利益收回土地外,应当予以批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续期,应当续期,并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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