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中介费怎么算,其实买卖双方可按市场价与中介经纪讨价还价。二手房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包含以下:(1)交易中介费: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2)房产权证代办费:一般几百元,具体的也可与中介谈。
全部4个回答 >二手房买卖的评估费怎么算?有谁知道,可以分享下吗,谢谢!
143****2299 | 2019-02-19 11:52:15-
156****5455 我们是做二手房交易的。正好可以回答你这个问题。评估费我是有中介收的也不是由房管局收的,而是评估公司收的,一般的评估费是评估价的0.5%,评估价是评估公司出的价格,并不是成交价。
评估价,找人是可以高评或者低评的。 2019-02-19 11:52:50 -
158****3479 评估费怎么那么高 ? 所谓的评估 是银行给您贷款的时候 要先确认您这个房子的价值 (换句话说 假如您到时候没有偿还能力 银行会把你的房子拿出来拍卖 在目前市场的情况下要可以满足偿还您的贷款额度) 一般都很简单的 深圳这边统一标准只要500块而已 3250 有点离谱 建议咨询评估公司 并要求出具有效票据 2019-02-19 11:52:44
-
141****4550 目前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
(1)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
(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
(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4)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
(5)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2019-02-19 11:52:32
-
答
-
答
二手房评估费怎么算? 二手房评估价是指采取房产价格评估的市场比较法,对同一个楼盘的在售房源的挂牌价格,以及同类型的楼盘的实际成交价格进行了专业处理,计算出来的具体某个楼盘的平均单价了。结合待评估房屋的房子的实际情况,包括面积、楼层、装修状况、其它的特征因素啊等等,计算出这个房子相对科学合理的市场参考价了。 1、房屋因素 (1)旧房的套型落后、功能陈旧,这同新建商品房无法相比,“三小”套型(小厅、小厨、小卫)扣减10%。 (2)楼层对价格也产生影响,若1层和5层为基准价,2层和6层为-3%,7层为-5%,3层和4层为+3%,若是楼顶则为-5%;而朝向如无朝南窗则为-5%。 (3)房屋竣工后即进入折旧期。按照理论折旧率,混合一等结构房屋的折旧期限为50年,每年的折旧率为2%。 (4)一般旧房的套型落后,使用不便,功能陈旧,在这方面是无法和新建商品房相比的。此外,朝向、楼层等自然状况,也会对价格产生一些影响。 2、环境因素 (1)环境因素既有自然的也有社会的,既有大环境,也有小环境。在同一地段,旧房的小区环境会逊色于新住宅区,比如小区平面布局、设施、绿化以及房屋的外观造型等,旧房都要大打折扣的。 (2)再如社会环境,在同一土地级别地区,有的适合经商,有的则适宜居住。还有该地区的居民结构、文化氛围、配套建设等都会对房屋价格产生较大的影响。无物业管理和非独立封闭小区分别扣减5%,省、市重点中区的为+15%。 3、心理因素 如果不是在价格上有大的诱惑力或其他考虑,人们一般不愿意买旧房,如果旧房的价格同新房相差不大,买旧房就会有难以逾越的心理障碍,心理因素为-8%。
全部4个回答 > -
答
代理期限的选择。 代理有效期宜短不宜长,如果签了一份独家代理合同,但是房子迟迟不能脱手怎么办?这就需要在签定合同的时候约定一个有效期,在有效期内未能达成交易就可以自动解除合同。有效期定多久比较好呢? 专家认为,代理有效期的时间宜短不宜长,一般以一个月为宜。因为如果一个月内房子未能脱手,但你对中介公司的服务还比较满意,还可以选择续约,中介公司一般也乐意。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市场拍卖购房者可以多关注法院及银行等机构的拍卖信息。 (1)拍卖房:遭到法院查封而被拍卖的房子,其拍价一般低于市场价10%~20%。(2)典当房:被典当或抵押到期没有赎回而被拍卖的房子,拍价一般也低于市场价。
全部3个回答 > -
答
1. 二手房交易过户后不能解除合同。2. 二手房过户后,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3. 解除合同,是要承担法律上的违约责任的。4.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4)其他补救措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 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全部5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