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不过户合法,但是只是具有合同效力,不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法律效力,就是房子还是属于卖房人所有。
全部4个回答 >房屋未过户买卖协议有效吗?对方反悔怎么办?
137****6616 | 2019-01-27 15: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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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8336 当事人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协议内容不违法,这样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一方违约,对方可以凭买卖合同依法起诉对方维权。
《物权法》: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019-01-27 15:53:43 -
157****8235 房屋买卖协议未过户是有效的,一般情况下,签订完买卖合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这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如果对方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物权法》 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以上两条可以看出,房屋未过户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仍为有效的合同,但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办理房屋过户则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因此,应当尽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果出卖方反悔拒绝履行合同,拒绝履行房屋过户的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019-01-27 15:53:28 -
143****8167 房屋未过户,卖家反悔的解决办法如下:
1、可以通过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保护你的权益。所谓预告登记是《物权法》中规定的一个新的制度,它保护的是买受人的权益不受损害。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并经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即买受人)的同意而处分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该制度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卖方一房两卖而导致前面买受人的权利可能遭受的损害。
2、依据《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预告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可以与卖家约定向登记机关进行预告登记,该预告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和限制原物权所有人的效力,效力期间为三个月,期间的起点为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若自己真正实现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在预告登记后三个月内应尽快到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所有权变更登记。 2019-01-27 15: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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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体现,双方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合同,合同内容本身不违法,该协议就是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一方违约,对方可以凭合同到法院提出诉讼。《物权法》: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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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国《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审理房地产案件,应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政策,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就应维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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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你还真的要跟你的卖家沟通好,你的合同是你买这个房子的证据到法庭上你一定是赢家。可是你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这样房子的主人有权可以单方面毁约顶多是给你毁约金,可是现在的房子这么贵给你的毁约金也高不过房子涨的价钱。兄弟我建议你找个律师。看看法律里有没有卖出多长时间他毁约是无效的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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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协议内容不违法,这样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一方违约,对方可以凭买卖合同依法起诉对方维权。《物权法》: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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