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房子没有过户,房屋的所有权就是原房东的。公证处做公证,只能是做售房委托公证,意思就是房东委托你来帮他卖房子,这完全不能证明你买了他的房子呀。说白了,即使房东把房本都给你拿着也不安全,他可以马上补办个新的出来。唯一稳妥一些方法是,做完公证后,你俩再办理个人对个人的抵押。
全部5个回答 >房子没过户,只在公证处公证,这样安全吗?
154****4502 | 2019-01-24 09: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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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4791 不安全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是以过户登记为准。所以说,你需要去房屋登记部门去办理过户登记。即使做了公证,房主仍有房屋的所有权,其可以任意处置.未过户,则仍不属于你。建议你赶快过户。
1、房产证是唯一合法的房产物权证明,产权人不是你,你就无权享有产权人应该的权利。以后拆迁时的被补偿人也就不是你。
2、翻新房屋应该经过审批才会有合法的手续,这样才可以办理新的房产证。
3、公证只能证明交易的真实性,你也可以得到全权代理的资格,但不能改变产权人。 2019-01-24 09:07:20 -
135****6401 卖房对方不配合过户,只公证,风险大。未进行产权过户,产权仍然属于原产权所有人所有。
国家实行不动产的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协议和公证,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住房还是原房主合法所有。
《物权法》规定: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2019-01-24 09:07:15 -
141****9159 做的是买卖公证的话,是打算等满5年再过户吧?如果这样的话,会当逃税处理,一样要交税,况且还不知道几年内政策还有什么改变呢。
如果做全权委托公证的话,也是没什么保障。建议还是不要考虑做公证,过户安全点。
1.为了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似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由于房屋整体出于增值趋势,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
2.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
3.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
4.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比如一些单位分房后,房子就由职工一直居住,但是单位并没有将房子产权转给职工个人,此时居住者对房子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买卖的权利。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公证处不予公证,即使公证了也不具法律效力。
5.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这类房屋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
6.产权证仍在办理的过渡类型房产。当房地产公司的相关手续不齐全时,开发商可能会推迟给买受人发放房产证,此时一手买房人面临拿不到房产证的风险。一手卖房人再卖出后,风险就转嫁给了二手购房者。 2019-01-24 09:07:08 -
147****0236 **好还是不要为了省那点钱而不过户.对双方来说都很不利.有很多变数在里面.而且公证很麻烦,需要公证很多东西,提供很多证明.巨麻烦.不过户做完公证就给房款的话,风险**大的就是买家了.很可能房钱两空. **好还是不要为了省那点钱而不过户.对双方来说都很不利.有很多变数在里面.而且公证很麻烦,需要公证很多东西,提供很多证明.巨麻烦.不过户做完公证就给房款的话,风险**大的就是买家了.很可能房钱两空. 2019-01-24 0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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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3325 公证协议不能代替房屋过户,建议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首先,经过公证的房屋买卖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双方的权利会得到法律保护的。其次,《物权法》规定了公民对不动产所享有的物权,是以登记为准,所以,已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协议,从形式上来讲,双方已经完成了房产交易,但由于没有到房管部门办理更名登记,因此,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买房人还没有完善法律程序,没有真正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房屋所有权人。
如果不及时办理房产过户,将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比如:原房主到房管部门重新申请补办房产证并将该房对外进行抵押等。 2019-01-24 09: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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