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买房,如果说在购房的时候购房人名下已经有房产,即便不是在本地买房,也同样算二套房。因为按照现在的相关政策,只要名下有房产或者是有过购房的贷款记录,无论是在哪里买房,即便是在异地买房,能够查到有记录就都算二手房,二套房的话就没有办法享受首套房的优惠政策,无论首付会增加,贷款购房的房贷利率也会上调。现在很多人不仅仅是只有一套住房,有些人在自己工作的城市购买了住房,又回老家购买房子,之前是因为房屋信息没有联网,所以不太好查询,只要求在当地没有住房就可以满足首套房的要求,但是现在国家已经把房屋信息联网,一经查询如果名下有房产,就只能够按照二套房的标准去购房。无论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都是比较高的。
跨省买房算不算二套房呢?
145****5016 | 2019-01-10 23:16:20-
158****4179 正常情况下,地级市内的住房信息会内部联网,所以会查到的。
当然要想查房产信息,需要你携带身份证(如果已婚只需要带结婚证)直接去A市的行政服务中心或者A市B县或者A市C县的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查房产信息,不收费。 2019-01-10 23:16:48 -
156****3522 一、现在大多数银行对于个人商业贷款二套房的认定,一般是以家庭为单位遵循“认房又认贷”的原则。申请人名下有房或者有过贷款记录,再申请房屋按揭贷款,都算是二套房子的。对于异地申请房屋按揭贷款,同样适用。
二、即使申请人在当地没有房子,但是有过房贷的记录或者名下有房子,再在异地贷款买房,同样是认房为二套房子的。而对二套房拥有套数的确定,主要是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住房登记查询,如果房子不具备查询条件,则需要提交家庭住房实际套数的证明。
三、二套房界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集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3、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表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
6、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三套房。
7、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虽然个人名下无房,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视为三套房。
8、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此时不管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再买房,均视为三套房。
9、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
10、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视为三套房。
2019-01-10 23:16:42 -
137****4322 没全国联网,算首套。
二套房认定情况:
一、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二、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三、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四、 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五、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六、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七、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八、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九、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十、贷款买过二套以上房,后来全部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019-01-10 23: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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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回答你 算套二房 这个跟你首套房是否是全款付款没有关系以下是国家出台的二套房的认证标准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4日晚间在其网站上公布《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指,各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以下是通知全文: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首府)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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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二套房。一,是否二套房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的。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及未成年子女。二,已婚,且一方名下有房,那么本人或配偶再次买房,就算二套房。二套房的契税是3%,不论面积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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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买房也是算自己的第2套房产。但假如第1套房子是自己全款买过来的,在卖掉之后再买房的话是不算第2套房子的。如果第1套房子是办理贷款买房的,即便卖了房子,但只要自己的名下还有贷款没有还清,那么继续买房都是算个人的第2套住宅房。在购买第2套房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下这些:①在购买首套房的时候,如果已经用了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贷款还没有全部还清,那么在购买第2套住宅房的时候,购房者是不能够使用公积金办理贷款的,或者是不可以用公积金来偿还自己房贷的。②可以提前向贷款的银行去咨询一下,一般不同的银行,在房贷上面的规定还是有一些差别的。所以在贷款购买第2套住宅房的时候,可以先和银行进行沟通,主要沟通的内容包含了房贷的利率,二手房贷款的首付比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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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人头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因此,跨省买房算二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