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去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房产证去发证部门过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加盖有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
全部4个回答 >房产过户怎么收费?申请农村宅基地的费用是多少
154****4644 | 2019-01-07 23:13:32-
151****1474 理论上,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属于全体村民---也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有,基地的使用目的就是为了本集体经济成员解决居住问题,由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分配,应该是是无偿的。
在实际的申请宅基地过程中,地方有规定的衍生费用如手续费、工本费等其他费用,则不算作宅基地本身需要的费用。 2019-01-07 23:13:58 -
152****3615 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收费标准:农民经批准使用宅基地后,土地证书工本费5元/户;
如果申请的宅基地是耕地,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该村需要补充占用面积相当的耕地,做到占补平衡,还要逐级上报到省国土资源厅验收;
在旧宅基地原址改建住宅的,没超过原来的面积,不收任何费用,但要办理用地手续;超过面积的要“占一补一”开垦相同面积的耕地来补充,或者缴纳耕地开垦费。 2019-01-07 23:13:53 -
133****8064 1、申请宅基地:向村委会提出申请,说明家庭住房状况,要求村里安排宅基地——一般不用化钱。
2、批建:有了宅基地以后,向村委会提交建房申请报告,填写建房审批表,在村委会批准同意后,
报乡(镇)城乡建设办公室批准后就可以建房了——一般不收费,假如收费也很低。有些地方怕村民少批多建,会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在房屋建好后,确认未违建后归还)。
能批宅基地自己建房,就是国家通过乡(镇)政府、村委会在政策上给你家的帮助(如果你家生活很困难,那就要另行向村里、镇里或民政部门提出困难补助申请了;如果你家生活很困难,建不起房,且又租不起房,可以向村里申请给予照顾——村里能否为你家免费提供空置房给你们住了。当然,这些都是在假设的前提下,给你的建议)。
**后,祝你早日批到地、建好房,尽早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 2019-01-07 23:13:48 -
153****0428 我国农村房屋是可以继承过户的,但房屋宅基地不能继承,继承人只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到底农村房屋继承过户如何办理?
1农村房屋继承过户手续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①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②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③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④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⑤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2宅基地转移问题
1.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是被继承人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是一种特殊物权。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另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
2.宅基地可以做家庭共有,房产继承的时候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内部关系来看,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以共有的方式进行使用权的继承。如果继承人户口迁出,宅基地使用资格就会丧失,继承人只能将房屋拆除并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返还村委会;如果继承人户口未迁出,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样可以办理房屋继承过户和宅基地使用权继承。
3.宅基地共有权关系有哪些?
①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夫妻之间的共同共有;
②因家庭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家庭共有;
③因遗产未分割而产生的继承人之间的共同共有。
农村房产可以继承过户,但继承过户过程中,宅基地不能继承,能继承的只是共有人的宅基地使用权。如果要办理农村房屋继承过户,继承人应该知道怎样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明白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属性 2019-01-07 23: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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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转让宅基地是违法行为。土地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里面给出了使用宅基地群众需要符合的两个条件1.本村群众2.一户一地,在第三款里面公示了是乡政府审核,县政府**终认定是否符合条件继而做出相应的决定。人民群众就别自己说符合了,更不要想利用转让指挥县政府批准,这不切实际。都这么大的人了连这么简单的逻辑也弄不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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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子只有一个土地使用证,因为是村级集体土地,是划拔的,只要是农村村民就能成交,但原有住宅的就不能有两处房产,另一处的宅基地要上交。如允许出售购买,就可以过户,但要通过村委会认同确认同意,才能安家落户。如果是集镇,经过统一规划的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了的,可以自由买卖出售并过户。 土地使用证的名字和实际户主身份证名字有误的,先由村里出证名,再去派出所查证后改名或是确认是身份证办理时的错误,证明是同一人后。再过户或是转让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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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规定不一:以北京为例,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的征收管理部门。按照《补偿规则》第四条规定的计算公式,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以乡镇为单位确定幅度,由拆迁人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在区政府规定的幅度内根据被拆迁房屋宅基地实际情况评估确定。结合我区情况,房屋重置成新均价确定为米平方米500元、户均安置面积确定为120平方米、户均宅基地面积确定为0.3亩。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以房屋定向安置被拆迁人的,计算拆迁补偿时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位定向安置房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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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6、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二)《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故农民个人之间不能私下转让或过户。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给您后,宅基地使用权也相应转让。您在申请房屋过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相应的宅基地过户手续。因此宅基地其实是可以过户的。当然过户也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各地的宅基地管理办法也有一定的差别,办理宅基地过户的条件和手续也有所不同。根据国家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宅基地办理过户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双方应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都是本村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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