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对于第(四)项各地房产部门多要求办理公证(部分地区办理律师见证也可),行政程序多遵循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管理登记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1991]117号的相关规定。通知中提到: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全部3个回答 >遗嘱房产证过户手续有哪些? 有遗嘱的房产,如何过户?
141****2414 | 2019-01-05 09:36:33-
151****8477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对于第(四)项各地房产部门多要求办理公证(部分地区办理律师见证也可),行政程序多遵循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管理登记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1991]117号的相关规定。通知中提到: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019-01-05 09:36:57 -
146****7779 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己的继承权,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的情况,需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书之后才能办理;如父母在世时曾经立下遗嘱,则应该按照遗嘱中的约定执行。
2、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而继承人证明则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县(区)公安局办理。
3、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到公证处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
4、取得了上述的证明之后,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则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包括自己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明,父母的死亡证、房产证等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5、继承房产所涉及到的房产过户与咱们其他情况涉及到的房产过户一样,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而这个税费的很多税种收取都是与房屋的价格有关的,因此,需要做房屋的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这个评估报告需要提交给房管,缴纳完税费之后,就可以到房管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了。 2019-01-05 09:36:51 -
145****4587 老父生前为独生子继承房产留下遗嘱,却因没有公证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为继承房产拉来亲戚当被告(转载) 我市的胡先生今年已经53岁了。几年前,胡先生的母亲就已经去世。2007年12月,80多岁高龄的老父亲也因病去世。胡先生是独生子,父母留下了 一户房子,产权证上是父亲的名字,而且父亲在临终前留下遗嘱,确认房子由胡先生继承,并且找来两位邻居签字作证。按理说,胡先生继承父亲的房产是理所应当的事,没想到,在市房产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却遇上了麻烦事。
产权过户一波三折
2008年1月初,胡先生拿着父母的死亡证明、父母留下的房屋产权证及自己和父母的关系证明,来到市房产局业务大厅,打算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却被告知,胡先生父亲留下的遗嘱没有经过公证,而遗嘱继承公证是国家司法部、建设部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规定的,是房屋产权遗嘱继承过户的前提,否则只有法院判决对该房屋享有继承权者,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在订立遗嘱时,只有见证人的签字是不够的。
随后,胡先生拿着父亲的遗嘱来到公证处。因胡先生的父母已经去世,公证处要求胡先生提供其父母遗产继承第一序列继承人里,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或死亡的证明。这下,胡先生可犯了难:自己是独生子,没有兄弟姐妹,这一点没有问题,可继承人里还有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他们是否活着自己无法证明。
胡先生说,他的父母去世时都已经80多岁,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如果健在,年岁早已过百。再说,父母在解放前,是领着唯一的弟弟从安徽老家逃荒来到东北的,与胡先生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失散多年,无法查找他们的下落,这4位老人的证明也不知道到哪里去开具。
胡先生咨询律师后得知,唯一的办法是到法庭进行民事确权诉讼,由法庭判决胡先生父亲的遗嘱有效,然后到市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民事确权诉讼必须得有被告,现在根本没有人与胡先生争夺遗产,他告谁去呢?
拉来亲戚当被告
无奈之下,胡先生只好和自己远在外地的堂妹商量。胡先生说,当时就快过年了,人家都是走亲戚、送礼、拜年,可自己却是来求亲戚当被告的,真是张不开嘴啊。
几番思量后,胡先生硬着头皮把这件事情向堂妹和盘托出。堂妹听后十分理解,并表示为了能让房屋产权顺利过户,愿意“客串”一下——当一回被告。
于是,胡先生的堂妹特意从外地赶到大庆。随后,胡先生以堂妹欲要求继承父母遗产为由,将堂妹告上法庭。法庭上,法官根据胡先生出具的父亲留下的遗嘱和订立遗嘱时见证人的证词,下达了判决书,判决胡先生所持的遗嘱有效,房屋由胡先生继承。
拿着判决书,胡先生终于办完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律师详解房产遗嘱继承
吕律师说,目前房屋产权过户一般包括3种:房屋买卖、房屋赠与和房屋继承。胡先生遇到的是典型的遗嘱继承房屋产权过户,也是**常见的房屋产权过户方式。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可以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其中,遗嘱继承又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等,但不论何种遗嘱,都应当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将遗嘱继承所得的房产过户,有两种途径:先公证,后过户。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的,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因此,公证是过户的前提条件。在办理公证时,首先要向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之后凭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到遗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公证处在受理公证申请时,可能会要求提供与继承有关的相关资料及证据,其中也应当包括要求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均表明对遗嘱的真实性无异议。
若在办理公证过程中,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予配合,或者对遗嘱的效力提出异议,导致公证处作出不予公证的决定时,为了确保合法权益,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若法院判决确认某人对该房屋享有继承权,此人就可凭法院判决书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当然,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确定继承人,在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都会产生包括公证费、案件受理费、办理过户的手续费等相应费用,这都将由继承人来承担。
办理继承权公证所需材料
记者从市公证部门了解到,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一、关于死者的材料
1.死者的死亡证明原件(注销户口后由公安机关出具)。
2.死者档案的复印件。包括档案的封皮、档案中有死者照片的一页、档案中的主要社会关系一页、档案中有单位公章的一页,将以上几页档案依次排开,并由提供档案部门加盖骑缝章,并在第一页加盖提供档案部门的档案专用章。 2019-01-05 09: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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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对于第(四)项各地房产部门多要求办理公证(部分地区办理律师见证也可),行政程序多遵循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管理登记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1991]117号的相关规定。通知中提到: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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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协议和公证,都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所以,只要没有办理过户,住房和你无关。建议是,你无非是怕对方到时候不给你过户,黑了你的购房款,你可以这样,把房款给他,然后和他去房管,办理他项权证,注明住房产权抵押给了你,就可以了,到两年后,你就可以和他一起先办理注销他项权证,再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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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需按法律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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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房产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进行过户,肯定都需要当事人携带相关的材料提交到房管所以后,房管所才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房子的产权问题进行更名的。但是遗产过户是需要一些手续的,只要手续合格了,遗产过户将会省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下面我来说一说具体有些什么手续要求。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首先要看有无遗嘱。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要其他有继承权的亲属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持公证书、死亡证明、房产证等办理过户到房产所在区的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我国继承法中当对遗产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是有所规定的,如果说立的有遗嘱的话,那么直接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本和本人的身份证等这些证件办理过户就可以了。如果没有遗嘱的话,相对来说比较麻烦,这种情况需要有其他亲属放弃对该房屋的继承权的协议,然后将协议进行公证以后才能够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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