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而且,需要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同目的,分别提供不同的、相应的证明材料,之后需要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注意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以保证有效性。2、第二步,要拿着我们上边所提到的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3、第三步,经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之后,确认你的情况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4、假如你所提供的文件不完整的话,就需要尽快申请补齐;假如你的申请条件符合、个人情况填写正确,并且身份也属实的话,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准许你的提取要求,并告知你到相应的银行去办理支付手续;假如你不具备申请条件的话,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是会通知你的,并且还会在通知里告知你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原因。一般情况下,在你提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求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需要在你申请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审核完成的,并且会把结果尽快通知给你。5、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你的申请,并且通过审核的话,你需要提供指定银行的个人储蓄账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之后就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6、当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手续之后,会把你所申请支取的金额划入你所提供的账户中。而之后你只要自己到银行,拿着银行卡就能支取住房公积金了。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全部3个回答 >怎么取出公积金的钱,现金吗?
154****7264 | 2018-12-29 12:05:07-
131****1938 取出房公积金具体的流程如下所示:
1、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而且,需要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同目的,分别提供不同的、相应的证明材料,之后需要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
2、拿着我们上边所提到的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3、经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之后,确认你的情况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
4、在你提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求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需要在你申请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审核完成的,并且会把结果尽快通知给你。
5、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你的申请,并且通过审核的话,你需要提供指定银行的个人储蓄账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之后就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6、当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手续之后,会把你所申请支取的金额划入你所提供的账户中。而之后你只要自己到银行,拿着银行卡就能支取住房公积金了。
2018-12-29 12:05:39 -
153****6713 一般公积金提取是转到提取人提供的银行卡号内。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2018-12-29 12:05:33 -
158****0930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读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018-12-29 12:05:22
-
答
-
答
可以的。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
答
一、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住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退职)的;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8、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职工本人不属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对象的;9、出国、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11、职工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因本人、配偶及其直属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二、提出住房公积金申请的时效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住房消费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应在消费发生后的六个月内提出。2、提前偿还住房消费贷款和支付房租提取,应在事项发生的当月提出。3、离、退休等其他销户提取,应在单位办妥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销户)手续后提出。4、其他提取,应在事项发生的当月提出。三、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个人账户内的上年度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可截止到申请提取之日上年余额;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截止到申请提取之日前满一年;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期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时上年余额;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目前瑞安分中心尚未开展)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3-6个月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也不得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部分。4、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5、职工符合申请条件4-10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本人个人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四、应提交的资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提供提取人(一般为职工本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出国、出境定居的职工如委托国(境)内亲属代提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或使(领)馆认证过的委托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与原件核对有效的复印件外,还应当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经核对有效的复印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1)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购销)合同和各期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专用发票原件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2)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买卖契约、交易费发票、契税证;(3)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购房审批表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以及公房出售分户审批表;(4)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合同或批准文件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5)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或安置)协议书(或购买房屋协议书)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6)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有关部门签发的2年内的土地使用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建造、翻建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7)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的鉴定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大修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8)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中余额尚不足需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余额的,由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本人提出提取申请,除按规定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夫妻或父(子)子(女)关系证明(同一户口的,提供户口簿;不同户口属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属父(母)子(女)关系的提供的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2、提前偿还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1)提前偿还本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还贷支取审批表》或本月《提前还贷结清单》;(2)提前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提前还贷结算凭证;(3)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中余额尚不足需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余额的,须由职工的配偶本人提出提取申请,除按规定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同一户口的,提供户口簿;不同户口属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3、支付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提取。提供经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提供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收入证明。
全部5个回答 > -
答
住房公积金钱可以取出来,只要符合取款要求就可以取出住房公积金,如退休、离职、购房、支付房租、低保等情况,都可以取出公积金。以郑州住房公积金为例:1、离退休取出住房公积金。职工离、退休或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提取业务前,应由单位经办人到单位公积金缴存网点为其办理账户封存手续。2、离职取出住房公积金。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提取业务前,应由单位经办人到单位公积金缴存网点为其办理账户封存手续。3、用于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三个月,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无自有住房,且没有以单位自建住房(包括军产、院校周转房等)、团购房、拆迁安置住房等原因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4、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5、职工享受**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属**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账户余额。
全部2个回答 > -
答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全部2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