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案件中,行政机关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是颁发许可证违反法定程序,拆迁主管部门在拆迁人缺少颁发许可证的必备条件如规划、环境报告书等材料的情况下就向其颁发了许可证,有的许可证所核定的拆迁范围与实际拆迁面积明显不符。 法律咨询:拆迁回迁房是按照什么比例回迁 律师您好,我是铁岭市一个小城镇的人,农村户口,大学毕业后就在北京工作。去年家里一直在传要拆迁,盖商品房,这就产生了很多问题。父母都是农村人,对这些政策根本不懂,我也了解的不多,所以想详细的请教一下,回迁房是按照什么比例回迁的,是否需要交其他的费用,如果开发商不给装修,开发商是否应该承担装修费用,谢谢张律师,希望能得到您详细的帮助!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根据当地的拆迁公告及补偿标准,再结合自己的情况与他们协商。 相关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全部4个回答 >回迁房分房是按照什么来的?
147****7396 | 2018-12-28 04:18:11-
159****2836 拆迁款和回迁房该怎么分配?
所有的钱和房子都是属于你的父母的,你们是没有权力分配的,至于报上你大姐和姐夫还有你们的名字,只是说明这个家庭的具体情况,和拆迁分配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我是江苏这边拆迁办的,我现在就在拆一个农村的土地,别说是把姐姐,姐夫报上去的,连家里面老太太,老爷爷都有报的,这个对于我们来说,我们只会考虑你们家庭人多,大不了多分几套房子。但是产权都还是只有一个人的,农村建房子起码都是自己的宅基地,除非你也有自己的宅基地,不然的话,当初村里面分给谁的,那就是谁的产权,到时候拆迁也只会认他一个人说话 。 2018-12-28 04:19:00 -
151****8748 你说的,拆迁分房,是什么意思?我这边,拆迁房原房照是谁的名字,回迁房还是谁的名字! 2018-12-28 04: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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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8037 排号一般是不会变,我去年刚分的房,如果有问题,可以用合同协议说话,贷款的话得看看开发商和银行协商了,自己贷也要有购回迁房的**终协议才行。
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房屋交易税由谁来负担,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回迁房的买卖涉及两次税费的缴纳:一次是原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是需要缴纳的税费,另一次是原房主转让时产生的税费。
二、严防“一房数卖”。
三、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四、买方要留尾款。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如果买房留有尾款(做好是大额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
五、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
六、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
如购房者执意购买未取得房产证回迁房(商品房),因相关操作较为复杂,建议尽可能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帮助,以**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风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8-12-28 04:18:49 -
143****5712 我们通常所说的拆迁分房也就是“拆迁还房”,是指在拆迁中以房屋产权置换实物补偿给被拆迁人的一种拆迁补偿方式。
一、产权置换也叫“拆一还一”、“拆迁回迁”、“实物补偿”,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一)价值标准产权置换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二)面积标准产权置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二、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一)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二)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2018-12-28 04: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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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拆迁后城中村的,各地政策和安置房格式不一样,选房流程也不一样.比如说小三层安置房是抓阄,抓两次,第一次抓顺序号。第二次按第一次抓地顺序再抓房号。 如果安置房是高楼的话,就是20多层一家分几套的那种只抓一次顺序号。然后按顺序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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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回迁房答
回迁房**终确认的产权性质,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形:第一、若回迁房的性质为商品房及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且合同并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则合同的效力应为有效。第二、若回迁房的性质为经济适用房,合同的效力则按有关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具体为:1、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买卖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回迁房买卖合同无效。2、出卖人转让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原购房合同系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签订,当事人又在转让该已购房屋的合同中约定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届满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该房屋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第三、如果回迁房的房屋性质还未确定,因该房屋性质无法确定,故该类合同的效力尚无法确定,当事人可在房屋产权性质确定后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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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一般分为有产权、无产权两种。有产权的又分为大产权、小产权,或叫全部产权、部分产权。对于拥有全部产权且已办了产权证的回迁房在买卖时,购买者只需要查验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明便可进行交易。部分产权一般是指土地为划拨,未交纳土地出让金的。对于拥有部分产权的,暂不宜购买。如果确实想要,可以在协议书中约定,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另外,在和卖房者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订立附期限的合同,以产权过户为合同生效条件及全部付款条件,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待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在这里须注意的是:回迁房买卖时,买方除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外,同时要注意该房是否有共有人,共有人是否同意,是否被抵押等。有人问因急需住房,又无其他合适的房源可买,对已看中确实想要但又无证的回迁房,能否有其他的变通方式,使其既可买房,又能尽量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即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是明确禁止买卖转让无证房屋的。因此回迁房的买卖转让应是已办理了产权证书的房屋。若一定要买,建议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的形式,对于拥有全部产权或部分产权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好办理产权证的相关事宜及违约责任即可。即:在合同中约定的买卖条件实现时,非不可抗力,卖方不能解除合同,当卖方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时,必须无条件的以双方约定的价格进行房屋转让,这样,既解决了买方住房的燃眉之急,又可减少风险。但考虑到这样操作往往因时间长,不可知的因素过多,容易产生风险,并且一旦出事,多不利于买方,还是以谨慎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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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是否可以买卖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可以买卖);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不能买卖)。第一种情况: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所以,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的。第二种情况: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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