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你们在结婚前有做财产公证的话看你们的条款。现在看来如果是离婚,那么就会说是共同资产或双方协议
全部5个回答 >结婚后购房产权属于谁?
136****1421 | 2018-12-19 17:06:06-
132****8866 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你们在结婚前有做财产公证的话看你们的条款。现在看来如果是离婚,那么就会说是共同资产或双方协议 2018-12-19 17: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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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303 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共同出资全款或者按揭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3、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婚后增加另一方名字的,视为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该方名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前一方出资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房产份额属于共同财产;
7、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并登记于另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8-12-19 17:06:48 -
136****0942 婚后买房子,想住房产权为一人所有,需要先办理一方名字房产证。然后夫妻俩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住房房产证,到本地公证处,做住房产权公证,明确住房为房产证登记人一人财产,双方签字做公证,取得公证书注意保管,住房产权就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
《婚姻法》规定: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018-12-19 17:06:42 -
154****1446 1、如果是用婚后收入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用婚前个人积蓄购买的房屋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3、如果是用婚前个人积蓄购买的房屋且登记在对方名下或夫妻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
4、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18-12-19 17:06:34 -
135****1289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步骤/方法
婚前购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①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②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2018-12-19 1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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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的定性是以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的时间这准的,如果购房合同时间及发票时间都是拿结婚证之前,而房产证又只写一个人的名字,那就这房子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就算是双方都出了钱,也只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而已。 这个要看你们当地的政策,据我所知有的地方是按房产证上的时间来计算的。而有的地方则是按购买时间来计算的。如果是前者,那么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就是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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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敞开式地上车位。敞开式地上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归业主共同且免费使用②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产权是归开发商所有的,业主可以在入住后,通过购买手段获得并拥有个人产权③未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所有④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开发商无权出售,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这类车位就像小区的其他公共配套一样,供全体业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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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车位不属于业主和开发商所有,而是属于国家所有的,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人防车位通常业主和开发商只有使用权,是不能进行买卖的,人防车位和普通的车位是有一定区别的。小区内的车位所有权归属可以根据车位的类型来判断,通常分为以下三种:1、产权车位一般产权车位都是开发商自行建造的车位,有些是地下车位,有些是在地面上的车位,这种类型车位的产权是归开发商所有的,开发商可以自由将其买卖,业主购买后就可以获得车位的所有权。2、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产权归国家所有,开发商拥有使用权,使用权期限为20年,开发商可以将其出租收取租金,但不能进行买卖。3、公摊车位公摊车位是纳入公摊面积而建设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的。这种车位不能买卖,也无法拿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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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敞开式地上车位。敞开式地上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归业主共同且免费使用②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产权是归开发商所有的,业主可以在入住后,通过购买手段获得并拥有个人产权③未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所有④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开发商无权出售,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这类车位就像小区的其他公共配套一样,供全体业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