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全部3个回答 >农村宅基地赠与子女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58****6637 | 2018-12-18 07:47:42-
158****0983 不能赠与。 作为我国特有的物权种类,宅基地的取得和流转都有其特殊的要求。由于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性,农村村民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无偿从土地所有权人处一次性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法律也必将对其流转进行一定的限制:
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
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2018-12-18 07:48:15 -
156****6358 1、农村集体土地(包括:耕地、宅基地)不得买卖和赠与。
2、父母赠与行为无效,不存在税收和公证费问题。
3、子女达到分户条件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应安排宅基地,原宅基地面积大的,也可以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
分户条件(各省有异)大致如下:
1、子女有2人以上;
2、一人成家分户;
3、独立户口本、独立土地承包合同。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子女1人的,不允许分户。即使家庭内部“分家”了,也不能申请宅基地。 2018-12-18 07:48:09 -
136****5469 农村村民对自己合法使用的宅基地可以进行转让,但要在本村集体内进行转让,且要向本地政府国土部门备案。批准并转让后,该村民将不再具有再次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权利。
如果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而超占的宅基地,属非法占用,没有对该宅基地的处分权利,不能办理赠与手续。
赠与属无偿转让,属于转让范畴! 2018-12-18 07: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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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房屋灭失。《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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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只能继承房屋。房屋产权以登记为,父亲去世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由父亲的父母(如果健在)、配偶和父亲所有子女按照人数平均继承分割。长子建造的房屋归长子所有,不是遗产,不发生继承。相关法律知识: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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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变更户名需要的手续: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农村宅基地变更户名所需的材料及条件如下:一、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2、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3、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2、身份证明3、房屋权权证书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5、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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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需要办理宅基地证变更 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办法》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之也就是一句话,有变化的,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宅基地证变更,以便符合实际情况,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农村宅基地证如何变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农村宅基地证变更的手续 (一) 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提出申请: (二) 受理; (三) 公告; (四) 审核; (五) 收费; (六) 记载于登记簿; (七) 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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