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征收看房产持有、价值和地区。
全部6个回答 >房产税征收条件都包括什么?要怎么做呢?
131****6750 | 2018-12-14 03:18:16-
146****7073 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进行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在房产所在地缴纳。
一、定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征收范围:
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018-12-14 03:19:37 -
155****0944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
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2]
征收期限
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房产税征收时间是多少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
征收对象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 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 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2]
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2]
注意事项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2018-12-14 03:19:29 -
157****5869 房产税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2018-12-14 03:19:17 -
147****8837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012年开始,房产税开始在部分城市试行。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房产税是如何计算的,也不知道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为此,小编为大家整理着相关知识。
房产税如何计算,成为很多买房者或卖房者**关心的事情。比较购房款金额大,房产税也会缴纳的比较的。那么在房屋买卖或出租的时候房产税该怎么计算呢?
一、计算方式: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二、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3、注意事项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核心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核心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2018-12-14 03:19:06 -
139****7448 为了更好的征收房产税,也为了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作用,国家针对房产税政策做出了新的调整。在新的房产税规定中都有哪些要求?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价或出租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又称房屋税。“新国五条”细则明确规定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将会按照个人所得的20%征收。并规定,要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并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 新房产税如何征收2013,主要内容如下:
(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产。所谓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包括其附属的设备,但不包括独立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等。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遮挡风雨,可供人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存物资的场所。
(二)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
(三)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 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个人所 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用人纳税。 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 、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 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 房产税。 房产税。
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 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四)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1)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2)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五)房产税的计算方法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六)房产税的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房产税。 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 、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 权属登 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产税。 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用或交 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2018-12-14 03: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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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房产税,有什么特点?(一)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二)房产税的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二、房产税的征收对象和征税范围有哪些?(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产。所谓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包括其附属的设备,但不包括独立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等。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遮挡风雨,可供人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存物资的场所。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二)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3、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三)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具体幅度各地规定不同。年税率为1.2%。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年税率为12%。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从实行试点的几个城市来看,房产税的征收主要是针对多套住房或者超大面积的房屋以及非本地人购房的情况,房产税是国家对房产市场的调控手段之一,如果购房者要购买多套住房或投资外地房产,要注意当地有没有关于房产税的规定,了解要缴纳的税费后再决定购房与否。徐州买房常识一看吓一跳 小高层住宅几层**好月薪8000都没安全感 徐州工资达多少才敢买房房奴**难翻身的10大城市 看看徐州上榜没(图)中国房价真是坑爹! 100万在外国能买这样的房徐州离职美女售楼员17句良心话 惊曝楼市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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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房产税,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征收具有以下特点:⑴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能是房屋;⑵征收范围只限于城市、县城或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⑶对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区别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房屋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征税。我国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税务总局在《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中进一步明确,“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1999年《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决规定的通知》中再次明确:“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因此,自盖的房屋属于农村房屋,不在征税范围之内,农民对此不用缴纳房产税,税务部门对农村房产税,属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开征的行为。 我国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你在收到缴税决定书后,必须首先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该税务部门所作擅自征收房产税,上级税务机关可以责令其撤销擅自作出的决定,退还不应征收而征收的税款,还可以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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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很多人对房产税的具体情况挺陌生的,觉得“房产税”始终是一个很专业的名字。不知道首套房需不需要交纳房产税,不知道首套房产税如何征收。小编针对首套房产税如何征收的问题整理了一下目前上海关于首套房房产税征收的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 本市户口:购房人为上海本市户口且加上这次购买的面积不超过人均60平,免征收;如果超过了,那么超过面积*购房单价*70%*税率千分之四或千分之六(购房单价低于去年上海平均均价的2倍[2012年这个标准应该是26900左右]为千分之四,高于刚为千分之六)。 外地户口:购房人为外省市户口有三年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的,同本市户口;若购房人没有三年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的,但买完房补办的,必须先交三年的房产税后,等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后可退还。 减免政策如下: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六)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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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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