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物业公司提供了相应标准的服务,而少数业主住户却长期拖欠物业费,也将建立黑名单制度。进入黑榜后,不诚信的业主各个方面都将受到制约,比如不能购买机票,乘高铁不能坐特等舱一等舱,宾馆酒店限制消费等等。
全部3个回答 >物业不作为可不可以不交物业费?
144****7724 | 2018-12-12 15:15:25-
138****5949 为什么可以有不交物业费的理由?其实应该是没有!理论上讲签了约、承诺之后就必须按约履行。对不对?如果过程中签约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那么就应该按合约约定条款或法律流程,该协商的协商、协商不成的诉讼...但大众都不喜欢简单。因为简单了不好玩,没有空子好钻。
有许多“受了委屈”的业主报怨,在物业管理这事上业主从来就不是主人,只是个任物业公司宰割的羔羊。事实如止吗?如真是这样的,也没有时下这第激励的业主与物管公司间的花絮了。
我们一直在教育大众在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中要试着“换位思考”。要占在对方的角度想一想,这事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结局,缘由是什么?但在很事情上,大众根本就对自己的立场没有选择的余地。因为一旦涉及了个人利益,90%以上的风向标都立即顺着利益方向跑了。大家通常都是一边骂个着那些大财团企业垄断市场时,一边又努力着想混进那个团队争取个人利益!是不是说的有点太直白了。
网上看到一网友在抱怨宽带,说:“手机欠费,运营商立马停机不含糊。但是手机运营商出了故障,你见过立马解决的吗?宽带速度不达标,一到晚上掉线重连,有时候你维修停宽带也不给用户补偿。”为此,你敢因此理由欠费不交吗?能因运营商的不负责任行为影响到你的使用甚至耽误了你的工作而直接提出换个运营商吗?你可能会说,他们是垄断企业!店太大了,惹不起!但业主们能左右小区物业公司的更换吗?不是你的小区不能,是因为你没主动积极的参与。因为物业公司在这方面也是个“羔羊”
不想交物业管理费的原因是千姿百态的,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们是主要原因。但很少有人愿意与他一起迫析其中之根本要素,帮助他完善过程补充细节。家是你自己的,如请来的帮工能力不行的话,除了批骂、更换之外,你如果自己不参与,有多少帮工会以主人翁的心态帮你打持家务呢? 2018-12-12 15:16:38 -
154****4371 具体的法律问题可能要问律师,
我只能跟你说说物业费的事情。
你们不交物业费的原因你们要找出来,而且要有证据,比如卫生或秩序维护什么的没做好,那么你要有照片、时间地点等等很多东西,而且物业服务费不是单方面的,如果保洁做的不好,你到法庭上,只会减免部份物业费,但不能都不交,且到时物业公司还要找你要滞金,
如果是因为开发商遗留问题,你们就更没理由了。
一般业主败算的占大多数,我还没见过因为这种情况赢的。
关于法院如何执行,你买的起房子,他总是有办法的。
现在你们小区很多人没交物业费,如果真的是物业公司平时实在烂,如果你们真的要打这场官司,要有带头人把这些业主都召齐,统一一下意见再决定。找个律师问清楚,要不要打。 2018-12-12 15:16:01 -
135****5324 不能以拒交“物业费”来对抗物业公司的“不作为”
业主交纳服务费用的依据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阅的《物业服务合同》。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
同时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与业主承担支付物业费义务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因此,你不能以拒交物业费来对抗物业公司的“不作为”。
什么情况下业主属于有正当理由的拒绝交纳?
违法或违约损害业主利益的,可以构成抗辩的正当理由。也就是说,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收费标准,违法违规收费,或者违反合同约定损害业主利益的,可以作为抗辩的正当理由。
在不存在违法或明显违约的情况下,对于业主以服务存在瑕疵提出抗辩需要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基础,结合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标准与物业收费标准,对物业服务进行综合评价,进而确定业主抗辩理由正当是否可以成立 2018-12-12 15: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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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使得公共设施无法正常运转。不可以不交的哦。物业费属于公众性服务,物业公司收不到物业费时很难保证服务质量,特别是公共设备设施,一旦欠缴能源费,就无法保证其正常的运转。所以,物业通常是预收费用的。物业是可以起诉业主,让业主交滞纳金的,这要看你的物业怎么样,有没有什么违规之处让你们都不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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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无权采取断水、断电的措施。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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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很多,比如车辆被盗被划、物业服务质量差等等,但只要物业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合同义务,业主以此为由拒缴物业费是缺乏合理依据的。一般情况下,即使是物业本身没有服务好,但基于业主手上并无实质证据,法律也会倾向于物业一方。至于物业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建议你用相机、手机等取证,以备不时之需。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的合同义务,没有足够的抗辩理由而不交物业费是一种违约行为。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业主可拒交物业费:1、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3、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显然,在这个时候物业公司是违约的,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拒绝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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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是一种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如果物业服务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业主可以依法追究违约责任,要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不合格通常属于一般违约,而非完全不履行,因此业主不能以拒交物业费的形式错误的行使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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